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 著
经典名著
类型- 2019.03.28 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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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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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谷
这儿是峡谷的碧绿心脏,布局呆板的峭壁一到这里,豁然开朗,一改粗犷的格调,形成一个隐蔽的小天地,洋溢着甜蜜、丰满、柔和的情趣。这儿的一切都在安息,甚至狭窄的小溪也收住了汹涌的奔腾,渐渐变成了恬静的池塘。一头绛红的、角上丫杈很多的公鹿,低垂着头,半闭着眼睛,站在深及膝盖的水里,正在打盹儿。
池塘的一面,从水边开始,有一片小小的草地,阴凉柔韧的绿茵伸展到峭壁底下。水塘那面,有一片平缓的土坡,迎着对面的峭壁向上升去。坡上覆满嫩草,草和杂花相映,到处五彩缤纷:橘红的,绛紫的,金黄的。坡下,峡谷幽闭。眼界也给挡住了。两边的峭壁突然靠拢,峡谷尽头乱石错综,石上覆着青苔,被一片由藤葛、爬山虎和树枝织成的绿幕遮掩着。由峡谷上方望去,远山重叠,还有一大片一大片遥远的布满松树的山麓。再向远处望去,像天际白云一样,耸立着伊斯兰寺院尖塔一般的银峰,常年积雪,凛然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辉。
峡谷里没有灰尘。树叶同花朵,洁净无瑕。嫩草像天鹅绒。池塘上有三株白杨,一团团雪白的杨花在寂静的空气里飘飘落下。草坡上,带有酒味的石楠树的花朵使空气里充满春天的气息,它们的经验丰富的叶子,已经聪敏地开始竖卷起来,以防即将来到的夏天干旱。草坡上空旷的地方,在石楠树最远的阴影遮不到的那一带,蝴蝶百合花摆出一副姿态,好像许多突然停止飞行的彩蛾正在颤抖着,准备重新起飞。间或还可以看到树木中的丑角——马德隆纳树,它们的树干正在众目睽睽之下由豆绿色变成茜红,它们的一大串一大串蜜蜡似的花铃散发着芬芳的气息。这些花铃色泽乳白,形似幽谷里的百合花,芬芳馥郁,发出春天的甜蜜芳香。
一丝风也没有。空气里浓香醉人。要是空气过分潮湿,这样的芬芳也许会显得太腻人的。可是空气十分清新、稀薄,仿佛星光融化在大气里,给阳光照得暖暖的,浸透了花香。
偶尔有一只蝴蝶在明暗相间的光带里飞来飞去。四周响起了山蜂令人欲睡的嗡嗡的低吟。这些贪图享受的浪子,在宴席上和和气气地推挤着,连粗鲁争吵的空闲也没有。小溪涓涓地穿过河谷,十分安静,只偶尔发出轻微的潺潺的水声。这种水声很像懒洋洋的细语,总是一打盹儿就不响了,一醒过来又提高了调子。
在这个峡谷的心脏里,一切东西的动作都是飘忽不定的。阳光和蝴蝶在树丛中飘进飘出。蜜蜂的歌声和小溪的细语时有时无,这种飘忽变幻的色彩和时有时无的声音,好像共同织成了一片微妙的、不可捉摸的轻纱,那就是这儿的精神。这是和平的精神,它不意味着死亡,只代表着搏动均匀的生命,安静而不沉寂,活泼而没有行动,这是充满生机的恬静的安息,而不是充满斗争和痛苦的激烈生活,这儿的精神是和平生活的精神,陶醉于繁荣中的安逸和满足,不受远方战争谣传的打扰。
那头绛红的、角上丫杈很多的公鹿,受着当地这种精神的支配,在没膝深的清爽阴凉池水里打盹儿。那儿好像没有苍蝇打扰它,它简直歇息得累了。有时,当小溪醒过来低声细语的时候,它也会抖动耳朵,可是只懒懒地抖动一下,因为它早就明白,这不过是小溪发现它睡着了在喃喃地责怪它罢了。
后来有一次,这头公鹿竖起了耳朵,紧张起来,迅速地搜索着声音的来源。它转过头对着下面的峡谷,灵敏的鼻子嗅来嗅去。它的眼睛看不透小溪穿过去的那张绿幕,可是它的耳朵听出了人的声音——平稳单调的歌声。接着,它听到了金石相撞的刺耳声音。一听到这个响声,它突然一惊,喷着鼻子,立刻从水里四足腾空地跳到草地上,站立在天鹅绒似的嫩草里,竖起耳朵,又嗅嗅空气。于是,它悄悄地掠过这一小片草地,一再停下来,留神倾听,然后像精灵一样,迈开轻巧无声的步子,消失在峡谷外面。
现在,开始听得见钉着铁掌的鞋跟踏在石头上的声音了,那个人的声音也更响亮了。它变成了高声唱歌的声音,越近越清楚,因此连歌词也听得出了:
“回过头来,转过你的脸,
对着那天赐的美妙小山,
(罪恶的势力,你要蔑视!)
瞧瞧周围,再看看四方,
把罪恶的包袱扔到地上。
(你会一早就遇见上帝!)”
随着歌声传来了攀爬的响声,和平的气息也随着绛红的公鹿的足迹飞走了。绿幕突然裂开,一个人探出头来,瞧了瞧这儿的草地、池塘和倾斜的山坡。他是那种深思熟虑的人。他先向周围扫了一眼,然后仔细地瞧着一木一石来跟最初的笼统印象核对。这时候,直到这时候,他才张开嘴,庄重而生动地称赞道:
“生气勃勃,冥冥中的洞天福地!你瞧瞧吧!树木、流水、青草和山坡!探矿人的乐园,凯尤斯人的天堂!眼睛疲倦了有凉爽的绿茵!这儿可没有给脸色苍白的病人的粉红药片。这是给探矿人安排的一块秘密草地,让累了的驴子歇歇的地方,他妈的!”
他是个沙黄皮肤的人,和蔼幽默似乎是他脸上最突出的特色。这是一张多变的脸,随着内心的思想情绪而急速变化着。他内心的思想从脸上看得出来。各种思想会像掠过湖面的一阵骤风似的在他脸上吹起涟漪。他的头发稀稀拉拉、乱蓬蓬的,发色跟肤色相仿,都淡得说不出是什么颜色。只有他的眼睛蓝得惊人,仿佛他身上所有的颜色都注入这双眼睛里了。同时,这也是一双含笑的、愉快的眼睛,还颇有几分儿童的天真和惊奇的神色,可是,其中又显示出一种说不出的、根据经验阅历而产生的沉着自信和意志坚强的魄力。
他先从藤葛和爬山虎构成的屏幕后扔出矿工用的一把锄头、一把铲子和一个淘金盘,然后他爬出来,跳到宽敞的地方。他身穿黑布衬衫和一条褪了色的工装裤,脚上穿一双钉着平头钉的大皮靴,头戴一顶不成样子的脏帽子,一看就知道它经过了无数次风吹雨打、日晒烟熏。他笔直地站着,睁大眼睛来瞧这神秘的景色,通过快活得扩张起来、颤动着的鼻孔,尽情享受地吸入这个峡谷花园里温暖芬芳的气息。他的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蓝线,满脸堆笑,连嘴角也翘起来露出笑意,他大声说:
“一跳一跳的蒲公英,快活的蜀葵,我闻着都是香喷喷的!随你们去替玫瑰香油和科隆香水的工厂吹牛吧!到了这儿,它们可算不了什么啦!”
他有个自言自语的习惯。尽管他那种变化很快的面部表情会透露他的一切思想和情绪,他的舌头还是不甘于落后,他好像鲍斯威尔第二,总是不得不复述一遍。
这个人在池边躺下来,喝了好久的水。“味道挺好。”他喃喃地说,一面抬起头,盯着水池那面的山坡,一面用手背擦了擦嘴。这个山坡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仍然趴在那儿,仔细地把山的结构研究了很久。他用熟练的眼光,从山坡向上瞧到碎裂的谷壁,然后又从上向下瞧到水池旁边。他爬起来,把这个山坡重新打量了一遍。
“照我看,很好。”他下了结论,就拿起了他的锄头、铲子和淘金盘。
他走到池塘下首,轻巧地踩着一块一块的石头,跨过小溪。他在山坡靠水的地方掘了一铲泥,放到淘金盘里。他蹲下来,双手捧着盘子,把它一半浸在水里。然后,他很巧妙地旋转着盘子,让水流进泥沙,再流出去。比较大、比较轻的粒子于是浮到了水面,他很熟练地把盘子一歪,就把这些粒子漂出去了。有时候,为了做得快一点儿,他就把盘子放稳,用指头去拣出大石子和碎石。
盘子里的东西消失得很快,后来只剩了细泥和极小的沙砾。到了这一步,他就淘得非常从容和细心了。这是细淘,他越淘越细致,全凭着他观察敏锐,手法精细准确。最后,盘子里好像除了水,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他敏捷地把盘子转了半圈,让水从盘子的浅边上流到小溪里,就发现盘底有一层黑砂。这层黑砂薄得像喷漆一样。他仔细地检查了一下,其中有小小一粒金砂。他让一点儿溪水从盘子边上漂进来。他迅速地摆动了一下盘子,让水冲刷盘底,一再翻动着黑砂。总算没有白费力气,他又发现了小小的一粒金砂。
这时候,淘洗已经变得很细致了,细致得完全超过了寻常淘金砂所需要的程度。他一点一点地把黑砂漂到盘子的浅边外面。每一点泥沙都要经过他精细的检查,因此,在漂出去之前,每一粒砂,他都亲眼看过。他非常谨慎地让这些黑砂一点一点地滑出去。这时候,盘子边上出现了一粒只有针尖大的金砂。他让水倒流,那粒金砂也回到了盘底。这样,他又发现了一粒,接着,又是一粒。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些金砂,像牧羊人放牧羊群一样,不让其中有一粒流失。最后,原来的一盘泥沙全漂走了,只剩下了他那几粒金砂。他数了一数,然后,在费了这么大劳力之后,他把盘子里的水一转,一下子把它们全泼到小溪里去了。
可是,等到他站起来的时候,他的蓝眼睛却充满欲望,闪闪发光。“七粒。”他高声咕噜着,这就是他费尽心血淘出来,而又随随便便丢掉的金砂的数目。“七粒。”他又说了一遍,语气很重,好像他要竭力记住这个数目。
他安静地站了很久,观测着那个山坡。他眼睛里露出一种新生的、炽烈的、好奇的光芒。他好像很得意,他的神气就像一头猎狗闻到野兽的气味那样机警。
他向小溪下游走了几步,又弄了一盘泥沙。
于是,他又仔细地淘起来,谨慎地收集着金砂,然后在数完数之后,又随随便便地把它们从盘子里泼到小溪里去。
“五粒,”他咕噜了一声,然后又说,“五粒。”
他不禁又观测了一下小山的形势,才走到小溪下首,再盛一盘泥沙。他收集到的金砂越来越少了。“四粒,三粒,两粒,两粒,一粒。”他一面向小溪下首走,一面在脑子里列了一张表。等到只淘出一粒的时候,他就停下来,用干树枝升起一蓬火。他把淘金盘放在火里去烧,直到盘子烧成蓝黑的颜色。他拿起盘子,很挑剔地检查了一遍,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衬着这种颜色的背景,就是极小的黄点,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了。
他顺着小溪继续走下去,重新淘起来,只找到了一粒金砂。第三盘根本没有金砂。可是他不满意,又淘了三次,每隔一英尺,铲一铲土。结果表明每一盘都没有金砂。这个事实,非但没有使他泄气,反而使他觉得很满意。他越是淘不着,越是得意,直到他站起来,满心欢喜地喊道:
“这要不是一个真矿,我情愿让上帝用生苹果敲掉我的脑袋!”
他于是回到他开始淘过的地方,到小溪上游去淘。最初,他收集到的金砂增加得很快——简直快得惊人。“十四粒,十八粒,二十一粒,二十六粒。”他在脑子里又列了一张表。就在池子上首,他淘到最多的一盘——一共三十五粒。
“简直可以留起来了。”当他让它们给水冲掉的时候,他很惋惜地说。
太阳已经升到天顶了。这个人仍然在干活儿。他逆流而下,一盘一盘地淘下去,收集到的粒数一直在减少。
“照矿脉消失的情形来看,真是太好啦。”他非常得意地说,这一次,他从一铲泥沙里,只找到了一粒金砂。
后来,他一连淘了几盘,一粒也没有,他就挺直腰,满怀信心地向山坡瞧了一眼。
“哈哈!矿穴先生!”他大声喊着,好像在对隐藏在上面山坡里的听众讲话,“哈哈!矿穴先生!我来啦!我来啦!我一定会抓住你的!你听见了没有,矿穴先生!我一定会抓住你的,错不了!”
他转过身,用观测的眼光,向晴朗无云的天空瞧了瞧当头的太阳,然后顺着先前淘金时挖出来的那些洞,向峡谷下面走去。走到池子下首,他跨过小溪,就钻到绿幕后面不见了。现在,这一带要恢复安静,已经不太可能了,这个人的爵士歌声,一直控制着这片峡谷。
过了一会儿,他鞋底上的铁钉蹬在石头上的声音更响了,他回来了。那道绿幕动荡得非常厉害,它好像在拼命挣扎似的前摇后摆,随着又起了一阵响亮的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这个人的嗓子忽然扬得更高了,带着一种严厉呵斥的口气。有一个很大的东西正在气喘吁吁地要冲出来,接着,在一阵折断劈裂的声音里,一匹马从纷纷的落叶中冲了出来。它驮着一个行李包,包袱后面拖着一条条断藤破蔓。这匹马看到自己落到了这么一个所在,非常吃惊地瞧了一会儿,就低下头,满意地吃起草来了。这时候,又冲出了一匹马,它在长满青苔的石头上滑了一下,当马蹄踩到松软的草地上时,才稳住了身体。它背上有一副带着鞍头的墨西哥式马鞍,因为用了很久,已经斑痕累累,褪了色,可是没有人骑。
最后,这个人才出来。他卸下行李和马鞍,看好了露宿的地方,就放开这两匹马,让它们去吃草。他解开粮袋,拿出一只锅子和一只咖啡壶,然后他拾来一抱干柴,用几块石头围成了一个生火的地方。
“嗨唷!”他说,“我的食欲可真旺盛呀!我简直连锉下来的铁末子和马蹄上的钉子都吞得下去,老板娘,要是你让我吃双份,我也会谢谢你的。”
他直起腰来,伸手到工装裤的口袋里去掏火柴,一面打量着池子那面的山坡。他已经抓到了那包火柴,可是指头一松,只出来了一只空手。他分明是在犹豫。他瞧了瞧他准备好的烹调食物,又瞧了瞧那个山坡。
“我要再试试。”他拿定主意,开始跨过那条小溪。
“我知道,这是毫无意义的事,”他道歉似的咕噜说,“照我看,晚一个钟头再吃东西也饿不坏人。”
他在第一次挖掘的那条线后面几英尺的地方,开辟了第二条路线。太阳不断地向西沉下去,影子一点一点地变长了,可是这个人继续干着。后来,他又开辟了第三条路线,顺着淘过去。他向山上爬过去的时候,在山坡上画了很多横线。在这些线的中点淘到金子最多,一到两头就什么也淘不出了。他越向上走,这些横线就越短,仿佛有规律一样。从它们不断减短的尺度来看,到了山坡上某一个地方,那条线一定会短得不得了,终于只剩了一个点。它们的排列组成了一个倒写的“V”字。而这个“V”字向里收缩的两边,就代表着金砂分布的界限。
很清楚,他的目的是要找到这个“V”字的顶点。他常常顺着这两条斜边向山坡上望去,想确定它的顶点的位置,也就是含有金子的泥沙的终点。“矿穴先生”就住在这儿——他总是这样亲热地称呼着坡上那个想象的点,他常常大声喊着:
“下来,矿穴先生!爽快一点,乖乖地下来吧!”
“好吧!”接着,他就会用坚决的口气这样说着,然后威胁道,“好吧,矿穴先生。看起来,你分明是要我亲自上去,把你的秃脑袋抓出来。我会抓住你的!我一定会抓住你的!”
他把每一盘泥沙都端到下面的水池旁边去淘洗。他越往上走,盘子里淘出来的金砂越多,后来他就开始把金砂收集起来,装在他原来随随便便塞在衣袋里的、一个装发酵粉的空铁罐里。他只顾辛苦地工作,没有注意到夜幕已在慢慢下降。直到他怎么也看不出盘底的金砂了,他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他突然挺直身体,露出满脸惊恐的表情,懒洋洋地说:
“他妈的!我完全忘了要吃饭啦!”
他在黑夜里踉踉跄跄地跨过小溪,生起了他那堆耽搁已久的火。他的晚饭只有薄煎饼、咸肉和热过的熟豆子。接着,他就在闷着火的木炭旁边,抽了一斗烟,听着晚上的声音,望着泻到峡谷里的月光。抽完烟之后,他打开行李,脱下笨重的皮鞋,把毯子拉到了下巴底下。在月光下面,他的脸白得像死尸一样。不过这是一个会活转来的死尸,他突然用胳膊肘撑起身体,盯着对面的山坡。
“晚安,矿穴先生,”他昏昏欲睡地叫道,“晚安。”
他睡过了天色暗淡的早晨,直到阳光射在他那闭着的眼皮上,他才突然惊醒过来,瞧着周围,直到他记起了昨天的事情,省悟到今天的他就是过去活着的那个人。
至于穿衣服,他只要把鞋子穿上系好就够了。他瞧了瞧火堆,又瞧了瞧山坡,心里犹豫不定,后来终于战胜了诱惑,生起火来。
“别着急,比尔,别着急,”他劝告自己,“急有什么好处?急得一身大汗有什么用?矿穴先生会等着你的。他不会在你吃完早饭之前跑掉的。现在你需要的是,比尔,吃点儿新鲜东西。你应该亲自去找一找。”
他在水边砍下了一根短树枝,从口袋里掏出一段钓丝和一个原来很考究但是已经拖脏了的假蝇饵。
“天气这么早,它们也许会上钩的。”他在第一次抛下钓钩时,这样咕噜着。过了一会儿,他就欢天喜地地喊起来:“我说的没错吧,呃?我说的没错吧?”
他没有卷线的轮盘,他也不想浪费时间,他单凭气力,迅速地从水里拉出了一条光亮夺目、十英寸长的鳟鱼。接着,他又很快地一连钓起了三条,当作早饭。等到他踩着踏脚石,穿过小溪,向山坡走去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一个念头,停了一会儿。
“最好先到小溪下游走一趟,”他说,“也许哪个家伙鬼头鬼脑地藏在附近,那可说不定。”
可是他仍旧踩着石头,跨过了小溪,他只说了一句“我真该去走一趟的”就忘掉小心谨慎,干起活儿来了。
傍晚的时候,他挺起身子。他的腰因为一直弯着干活儿,已经僵了,他把手伸到背后摸摸疼得难受的肌肉,说道:
“他妈的,你倒想想看,这是怎么回事?我又把午饭忘得干干净净了!要是再不注意,我准会变成一个一天只吃两顿的怪人。”
那天晚上,他在爬到毯子里的时候,自言自语地说:“照我看,矿穴这东西真是太要不得了,它简直能使人心神恍惚。”可是他仍旧没有忘了招呼那个山坡:“晚安,矿穴先生!晚安!”
太阳才出来,他就起身了,他匆匆吃过早饭,就早早地干起活儿来了。他好像得了一种越来越厉害的狂热病,淘到的金子虽然越来越多,却也没有缓和他的狂热。他的面颊泛出一片红色,不过这不是给太阳晒的。他既不知道疲倦,也不知道时间在流逝。每逢他装满了一盘泥沙,他就跑到山下去淘洗。尽管他气喘吁吁,走路一摇一晃,他仍旧禁不住要跑上山去,重新把盘子装满。
这时候,他离开水边大约有一百码,那个倒写的“V”字正在按照一定的比例缩小。含金的泥沙的宽度不断缩短,他暗暗估计着这个“V”字的两条边在山坡上的交点。他的目标正是这个“V”字的顶点,为了确定它的位置,他淘了无数次。
“就在那丛石楠树上面大约两码,向右偏一码的地方。”他终于得出了结论。
这种诱惑把他控制住了。“简直跟脸上的鼻子一样清楚。”他说完了,就不再辛苦地沿着一条条横线挖上去,而是直接爬到了他所设想的那个顶点。他挖满了一盘泥沙,把它带到山下去淘洗。那里面没有一点儿金子。他深挖浅挖,淘了十几盘,连一粒最小的金砂也没有找到。他气极了,只怪自己不应该这样容易受诱惑,不由得毫不顾体面地把自己辱骂了一顿。接着,他就走下山,再沿着横线挖起来。
“情愿慢而准,比尔,情愿慢而准,”他轻轻地说,“干你这一行,抄近路可发不了财呀,现在你该明白了吧。放聪明些,比尔,放聪明些。情愿慢而准,——这是你的不二法门,就这样干下去,干到底吧。”
横线缩短了,“V”字的两边越来越靠拢了,可是深度也越来越增加了。矿脉钻到山里去了。现在他只能在离地面三十英寸的泥沙里找到金子。离地面二十五英寸或者三十五英寸的泥沙里都不含金子。在“V”字的底边,近水的地方,他曾经在草根附近发现过一些金砂。他越往山坡上走,金子就埋得越深。现在,他试淘一次,就得挖一个三英尺深的洞,干起来可真不容易。而在他和那个顶点之间,还有不计其数的洞要挖出来。“谁知道它会钻多深。”他叹了一口气,休息一会儿,用指头抚摩着他的疼痛的背脊。
这个人在炽烈的欲望支配之下,不顾背疼和肌肉僵硬,总是用锄头和铲子挖掘着松软的黄土,千辛万苦地往山上爬。他面前是一片平滑的草坡,布满了繁星似的花朵,散发着一片芬芳气息。他后面是一片荒凉。看起来,就好像这座山的平滑的皮肤上出过疹子似的。他的工作,进行得很慢,就像一只蜗牛,留下了一些肮脏讨厌的痕迹,弄脏了美景。
现在,虽然矿脉越来越深,加重了这个人的工作量,可是他淘到的金子也更丰富,这倒也是对他的一种安慰。他淘到的每一盘金子的价值,由两角、三角、五角,一直增加到六角。到了傍晚,他淘金的时候,居然从这一铲泥里得到了一块钱的金砂。
“我敢打赌,一定有个好事的家伙,会闯到我这块草原上来的。”当天晚上,他在把毯子拉到下巴那里的时候,昏昏欲睡地这样咕噜了一句。
他忽然笔直地坐了起来。“比尔!”他尖声地呼喊着,“现在,你听我说,比尔,你听见了没有!明天一早,你一定要到周围瞧瞧有什么情况。明白了吗?明天早晨,可别忘啦!”
他打了个呵欠,瞧着对面的山坡,招呼了一声:“晚安,矿穴先生。”
早晨,他比太阳抢先了一步,等到头一道阳光照到他身上的时候,他已经吃完早饭,正在顺着崩塌得可以踏脚的谷壁爬上去。从谷壁顶上瞭望到的情形来看,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寂寥中。他尽量向远处望去,只有如链的群山,一重接一重地映入他的眼帘。他向东西眺望着遥远的、层层叠叠的山脉,终于从山峦当中,望到了一排峰顶雪白的山脉——这是主峰,西部世界的高可触天的脊背。向北面同南面,他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那些纵横交错的山脉,贯穿着这道峰峦似海的主要山脉。西面的山头,一个接着一个地逶迤而下,渐渐变成平缓的小丘,然后消失在他看不见的那片大山谷里。
在这样辽阔的地面上,他没有看到一点儿人迹和人所造成的东西——只有他脚下的残破山坡是唯一的例外。他很仔细地瞧了很久。有一次,他看见峡谷下面远远的地方,仿佛有一缕隐隐的青烟。他重新瞧了一遍,才确定这是山间的紫色烟雾,给后面环抱着它的谷壁遮暗了而造成的幻影。
“嘿,你,矿穴先生!”他对着下面的峡谷喊道,“你从地下出来吧!我来啦,矿穴先生!我来啦!”
这个人脚上的皮靴很重,使他显得步履笨拙,可是他从高得使人头昏的地方下来,却像山羊一样轻飘。绝壁边上有一块石头在他脚下转了一下,他一点儿也不慌张。他好像准确地知道石头转一下要经过多少时间才会出事,因此,在这一瞬间,他反而要利用这块不牢靠的石头暂且垫一垫步,把他带到安全的地方。到了坡势很陡、他不可能站直的时候,他也不曾犹豫。他会一瞬之间,用脚点着不牢靠的坡面,借势向前跳去。有时,连在刹那间点一点脚的地方都没有,他就会抓住一块突出的岩石,拉住一个裂缝,或者一丛根基不牢的矮树,纵身荡过去。最后,他就猛力一跳,大喊一声,舍弃谷壁,从坡面上,随着几吨重下泻的泥土和碎石滑了下来。
这天早晨,他从第一盘泥沙里就淘到了两块多钱的金砂。这是从“V”字的中心淘出来的。由此向两面淘过去,淘到的金子都减少得很快。他所掘的横线已经变得很短了。这个倒写的“V”字的两边,相隔只有几码远了。它们的交点不过在他上面几码远的地方。可是含金的泥沙埋得越来越深了。中午之后,他的洞要挖到五英尺深才会露出金砂。
从这种情形来看,金矿不只是一种迹象了,这儿已经是真正的砂金矿了。因此,他决定在找到了矿穴之后,再回过来搞这块地。不过,越来越丰富的收获,反而使他担起心来。到了傍晚,他淘到的金砂,已经变得一盘有三四块钱了。他疑惑不决地搔了搔头皮,瞧着山坡上离他只有几英尺远、大概标志着“V”字顶点的石楠树丛。他点了点头,像宣布预言一样地说:
“二者必居其一,比尔,二者必居其一。这个矿,要么就完全消散在这座山里了,要么,他妈的,这个矿就一定丰富得不得了,叫你没法把它完全带走。要真是这样,那可糟了,你说是吗?啊?”他想着这个令人兴奋的两可之间的问题,不由嘻嘻地笑了起来。
傍晚到了,为了一盘有五块钱的金砂,他不顾天色越来越黑,仍旧勉强睁着眼睛,在小溪旁边淘洗。
“真希望有一盏电灯,让我继续干下去。”他说。
那天晚上,他觉得很难睡着。尽管他一再镇定下来,闭上眼睛,希望能够睡着,可是强烈的欲望使他血液沸腾,他总是一再睁开眼睛,疲倦地咕噜着:“要是太阳出来了就好了。”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可是星光才暗淡下去,他就睁开了眼睛,天才蒙蒙亮,他已经吃完早饭,爬上山坡,向矿穴先生的秘窟走去了。
他开辟的第一条横线,只够挖三个洞,现在,含金砂的土地已经变得很窄了,他找了四天的金矿发源地已经离他很近了。
“沉住气,比尔,沉住气。”他劝慰着自己,他正在挖最后一个洞,两边终于交叉在一点了。
“我已经把你全掐住了,矿穴先生,你跑不掉。”当他越挖越深的时候,已经把这句话说了很多遍。
四英尺,五英尺,六英尺,他不停地向地底下挖着。现在,挖起来更困难了。他的锄头在碎石头上摩擦得直响。他检查了一下这块石头。脆“石英”,他下好结论,把洞底的松土铲得干干净净,然后用锄头敲打着这块松脆的石英,每敲一下,这块正在崩解的石头就碎裂了一些。
他把铲子插到这块松散的石堆里。他看见了一道黄光。他突然丢开铲子,蹲下来。他用双手捧着这块松脆的石英,擦掉上面的土,就像一个庄稼人擦掉新挖出来的山芋上的泥土一样。
“沙达那帕里斯也要自愧不如吧!”他大喊起来,“简直是一块一块的金子!简直是一块一块的金子!”
他手里捧着的,只有一半是石头,另一半完全是纯金。他把它放在淘金盘里,又拿起一块检查了一下。一点儿也看不出什么黄颜色,可是,等到他用有力的指尖把松脆的石英剥掉之后,他两只手里全是亮闪闪的黄金。他一块一块地把它们上面的泥土擦掉,然后把它们扔到淘金盘里。这完全是一个宝库。这儿的石英已经崩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还没有金子多。他时常会发现一块没有石头附着的矿石——一块纯金。有一块他用锄头从正中敲开的金子,就像一把黄宝石那样闪烁着,他歪着头瞧着它,慢慢地把它转来转去,欣赏着它那夺目的光彩:
“随你们去夸你们那个‘金子太多了’的矿吧!”他很轻蔑地哼了一声,“要跟这个矿比,你们那个矿只值三角钱。这个矿全部都是黄金。啊呀,现在我也要给这个峡谷起个名字,就叫作‘黄金谷’吧!”
他仍旧蹲着,继续检查那些碎块儿,把它们扔到淘金盘里。突然间,他觉得有一种危险的预感。好像一片阴影落在他身上。可是又没有影子。他的心几乎要跳到咽喉里,使他透不过气来。接着,他的血就慢慢变冷了,他只觉得汗湿透了的衬衫冷冰冰地贴着他的肌肉。
他既没有跳起来,也没有东张西望,他一点儿也没有动。他正在研究他得到的这种预兆的性质,打算搞清楚这个向他提出警告的神秘力量的来源,并且依靠感觉来竭力查明这个看不见的、使他感到威胁的东西。有时,我们会感到一种敌意的气息,可是这种气息太微妙了,不是我们的五官所能领会的。他感到了这种气息,可是不知道他怎么感觉到的。他只觉得这跟浮云蔽日一样。好像在他和生命之间,掠过了一种令人窒息的、具有威胁性的阴暗东西;似乎是一种忧郁的感觉,它仿佛在吞噬着生命,促成死亡——他的死亡。
他觉得浑身的力量都在迫使他跳起来,去对付这种看不见的危险,可是他的理智抑制住了他的恐慌。他仍旧捧着一块金子,蹲在那儿。他不敢东张西望,现在,他已经知道有什么东西,正在他身后的洞口上。他装作对手里的金子很感兴趣似的,用鉴别的眼光检查着这块金子,把它翻来翻去,擦掉它上面的土。可是,他始终都知道,他背后有个什么东西,正在越过他的肩头望着这块金子。
就在他装作欣赏手里的金块的时候,他很注意地听着,他听到了他后面那个东西呼吸的声音。他在面前的土地上搜寻着一个兵器。可是只看到了他挖起来的金子,这在目前的绝境里,对他毫无用处。那儿有一把锄头,遇到必要时,这倒是很顺手的武器,可是现在不是使用锄头的时候。他理解他的处境。他在一个七英尺深的窄洞里,他的头伸不到地面,他在一个陷阱里面。
他仍旧蹲着。他很冷静,可是想来想去,始终毫无办法。他只好继续擦掉石英碎块上的泥土,把金块扔到盘子里。他一点儿也没有别的办法。不过他知道,迟早他一定要站起来,对付那个在他后面呼吸着的危险东西。这样,过了几分钟,他知道,每过一分钟,他就跟他要站起来的那个时刻接近了一分钟,不然的话——一想到这儿,他又觉得他的湿衬衫冰冷地贴在肉上了——不然的话,他就会弯着腰,守着他的黄金宝库死掉。
可是他仍旧蹲着,一面擦掉金块上的泥土,一面考虑着他应当用什么方式站起来。他可以轰地一下跳起来,爬到洞外,跟那个威胁他的东西在平地上面对面地干一下。要不然,他也可以慢慢地、满不在乎地站起来,装作偶然发现了在他后面呼吸的那个家伙。他的本能和全身每一根好战的肌肉,都赞成那种猛冲到地面上的办法。然而他的理智和他固有的狡猾却赞成那种缓慢而小心的办法,来跟他看不见的那个威胁他的东西见面。正在他这样盘算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很响的、爆裂的声音。就在这一刹那,他背脊左面受到了沉重的一击,他感到从击中的那一点,有一道火光穿透了他的身体。他一下子跳了起来,可是跳到一半就倒下了。他的身体蜷曲得好像一片突然给烧焦了的叶子,他垮下来了,他的胸脯压着那盘金子,他的脸贴着泥土和石头,由于洞底的地方有限,他的腿盘在一块儿。他的腿痉挛地扭动了几次。他的身体像生了很厉害的疟疾一样颤抖着。他的胸部正在慢慢地扩张,接着,他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然后,他就慢慢地、非常缓慢地吐气,并且同样缓慢地躺直身体,一动也不动了。
洞口上面,有一个拿着左轮手枪的人正在向下面窥探。他向下面这个趴着不动的身体瞧了很久。过了一会儿,这个突如其来的人就坐在洞口,把枪放在他的膝盖上,以便看到下面的情形。他把一只手伸到口袋里,掏出一些棕色的碎纸,然后在纸上放了一点烟屑。他把它卷好,两头一塞,就变成了一支棕黄色的又短又粗的香烟。他的眼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躺在洞底下的那个身体。他点着香烟,很舒服地吸了一口。他吸得很慢。后来,香烟熄了,他又把它点着。可是,他始终都在研究着他下面那个身体。
最后,他把香烟头扔掉,站了起来。他走到洞口旁边。他跨在洞口上,用两只手撑在洞口两边,右手仍然握着枪,靠着臂力把身体放下去。等到他的脚离洞底还有一码的时候,他就松开手,落下去了。
他的脚一沾地,他就看出那个采金人的胳膊猛然一伸,只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迅速地一扭,已经摔倒了。他在向下跳的时候,他那只拿着枪的手本来是向上举的。可是他的腿才给抱住,他已经把枪拿下来了。就在他的身体还在空中,他还不曾完全摔倒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扣响了扳机。在这个狭窄的洞里,枪声震耳欲聋,洞里硝烟弥漫,弄得他什么也看不见。他仰面朝天摔到洞底,那个采金人立刻像猫一样压到他身上。甚至当采金人压到他身上的时候,他还弯转右臂,准备再开一枪;就在这一瞬间,那个采金人已经用胳膊肘飞快地向他的手腕撞了一下,枪口一翘,那颗子弹就打到洞壁的泥土里去了。
接着,这个突如其来的人觉得采金人的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他们争夺起那支枪来。每个人都想把枪口指向对方。这时候,洞里的烟渐渐散了。这个仰面朝天、突如其来的人可以模糊地看见一点东西了。可是他的对头突然故意地对准他的眼睛撒了一把土,他又什么也看不见了。在这突然一惊的时候,他那支左轮手枪抓不住了。接着,他就觉得脑子里突然一片漆黑,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甚至连那一片漆黑的感觉也没有了。
可是,这个采金人又接连开了几枪,直到打完了子弹。然后他才把枪扔开,气喘吁吁地在死人的腿上坐下。
这个采金人啜泣着,不住地喘气。“好一个下流东西!”他气喘吁吁地说,“跟在我后面,让我干活儿,然后从背后打我一枪!”
由于愤怒和疲劳过度,他几乎要哭了。他瞧了瞧那个死人的脸。那上面撒满松土和沙石,很难辨认他的面貌。
“从来没见过这个家伙,”他在仔细瞧过之后说,“不过是一个极平常的小偷,他妈的!可是他居然从背后打了我一枪!他居然从背后打了我一枪!”
他解开衬衫,摸摸左面的胸部和背部。
“完全打穿了,可是不碍事!”他得意地叫了起来,“我敢打赌,他瞄得非常非常准,可是他在扣扳机的时候,枪口偏了一点,这个混蛋!我把他收拾了!哼,我可把他收拾了!”
他用手指摸着身上的子弹洞,脸上露出了懊丧的神气。“这个伤口恐怕要疼起来的,”他说,“我得包好伤口,赶紧离开这儿。”
他爬出洞口,走到山下露宿的地方。半个钟头之后,他牵着他的驮着行李的马回来了。从他的敞开的衬衫里,可以看出他包扎伤口的绷带。他的左手,动作很缓慢,很不灵活,可是并不妨碍他运用他的胳臂。
那个死人腋下捆背包的绳子环使他能够把尸首从洞里拖了出来。接着,他就去掘金子。他不停地干了几个钟头,常常要停下来,让他的僵硬的肩膀休息一会儿,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总是说:“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这个下流的东西!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
等到他的金子差不多全弄出来了,并且牢牢地用几条毯子裹好,打成几个包袱的时候,他估计了一下这些金子的价值。
“要没有四百磅,就算我是个霍屯督人,”他说,“就算有两百磅石英和泥沙吧——那也还有两百磅金子。比尔!醒醒吧!两百磅金子呀!四千块钱啦!这全是你的——全是你的!”
他快活地抓了抓头皮,他的指头无意中伸到了一个他不熟悉的槽里。他顺着这个槽摸下去,它有好几英寸长。原来是第二颗子弹擦过他的头皮时划的一道印子。
他怒气冲冲地走到那个死人旁边。
“你想打死我,是吗?”他气势汹汹地说,“你想打死我吗?好吧,我总算好好地把你收拾了,现在我还要把你体体面面地埋葬。反过来,我对你可比你对我好多了。”
他把尸首拖到洞口,把它推到洞里。这个尸首扑通一声,落到了洞底,尸首侧着倒下去,它的脸扭着,对着上面的亮光。这个采金人向下瞧了它一下。
“你从背后打了我一枪!”他责备地说。
他用锄头铲子把泥土填满了这个洞。接着,他就把金子包袱放到马背上。就这匹马说来,这些金子太重了,因此一到露宿地,他就把一部分金子挪到那匹有鞍子的马背上。即使这样,他也不得不丢掉一部分装备——他把锄头、铲子、淘金盘、多余的粮食和烧饭的器具,以及其他零零星星的东西都丢掉了。
这个人赶着他的两匹马到了那一片藤葛织成的绿幕面前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到天顶。为了爬上巨大的岩石,这两匹牲口不得不抬起前腿,盲目地挤进那些纠缠在一块儿的树丛里。有一次,那匹备上鞍子的马摔得很重,这个人于是卸下马背上的包袱,让它站起来。等到它重新上路的时候,这个人转过身从树叶当中探出头来,瞧了瞧那个山坡。
“下流的东西!”他说完之后,就不见了。
这时候,响起了一阵拉扯藤葛和折裂树枝的声音。那些树前后摇摆着,说明了那两匹马正从它们当中穿过。在马蹄蹬踏在石头上的声音里,不时还夹杂着一声咒骂或者尖厉的吆喝。接着,就听到了那个人提高嗓子唱歌的声音:
“回过头来,转过你的脸,
对着那天赐的美妙小山,
(罪恶的势力,你要蔑视!)
瞧瞧周围,再看看四方,
把罪恶的包袱扔到地上。
(你会一早就遇见上帝!)”
歌声越来越模糊了,沉寂之后,这儿又恢复了原有的精神。小溪又在打盹儿和低声细语,山蜂的嗡嗡声又昏昏欲睡地发出来,雪白的杨花在浓郁的香气里飘荡着,蝴蝶在树丛里翻飞,一切都给安静的阳光照得亮晶晶的。只有草地上的马蹄印和那片残破的山坡,还标志着人生的凶险历程曾经一度打破这儿的和平,接着又离开了这儿。
(雨宁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