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 著
经典名著
类型- 2019.03.28 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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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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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奥德赛
[一]
几乘雪橇配合着挽具的吱喳吱喳的声音和领队的狗的叮叮当当的铃声,正在唱着永远不变的悲歌,可是人和狗都累了,全不作声。路上积满了新下的雪,很难行走。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来,雪橇里装着许多被四等分的冻鹿肉。硬得跟燧石一样。滑板紧粘着还没压结实的路面,老向后退,倔强得差不多跟人一样。天色正在暗下来,可是这一夜他们没有帐篷可搭。雪从无声无息的空气里轻轻飘下来,不是雪片,而是玲珑纤巧的雪晶。天气很暖——只有零下十度——大伙儿都不在乎。迈耶斯同贝特斯已经翻上了护耳,马尔穆特·基德甚至把手套也脱下了。
这群狗在那天下午早就累坏了,现在却好像新添了一股劲头儿。有些感觉比较灵敏的,已经露出一种不安静的神气——好像受不了拖索的羁绊,想快跑又踌躇不决,正在竖起耳朵,用鼻子咝咝地吸气。渐渐地,它们就对那些感觉比较迟钝的伙伴发脾气了,用许多种狡猾的办法去咬它们的后腿,催它们前进。那些受到责备的狗,也染上了这种毛病,又把这种毛病传给其他的狗。后来,顶前面那乘雪橇的领队狗满意地高声吠了一下,低低地伏在雪里,用全身力量拉紧了领圈,向前一挣。其余的狗都学着它的样子。于是,后面的皮带一收,拖索一紧,一辆辆雪橇就向前冲出去了。那些人只好抓住舵杆,拼命加快脚步,免得给滑板压着。一天的疲倦都没有了,他们大声吆喝着,催狗赶路。那些畜生也用快活的吠声来回答他们。它们就在越来越黑的夜色里,放开步子,啪嗒啪嗒地飞奔起来。
“向右转!向右转!”他们依次喊着,一辆辆雪橇突然离开了大路,翘起一边的滑板,像顺风里的单桅小帆船一样驶去。
一下子冲了一百码路,到了一扇透出灯光的羊皮纸窗户跟前,一看就知道这个木房子是他们的家,里面有烧得呼呼响的育空式火炉和热气腾腾的茶壶。不过这个木房子已经给别人侵占了。六十条爱斯基摩狗气势汹汹地一同狂吠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立刻向拖着第一乘雪橇的狗扑了过来。门开开了,一个穿着西北警察的红制服的人走出来,踩着没膝深的雪,冷静而公正地用狗鞭的把子,把那些发狂的畜生治得服服帖帖。以后,两方面就握起手来,马尔穆特·基德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木屋。
其实,应该出去迎接他的,是斯坦利·普林斯,前面说过的那个育空式火炉同那壶热茶,就是由他负责照料的,可是他正在忙着招待客人。这伙客人大概有一打光景,虽然都是替英国女王执行法律和递送邮件的人,却难得有这样形形色色的。他们的血统各不相同,可是共同的生活却使他们变成了一个类型——一种瘦瘠坚韧的类型,有着在雪路上锻炼得很结实的肌肉,给太阳晒得黝黑的脸,无忧无虑的心,他们的明朗安定的眼睛总是坦率地向前面凝视着。他们赶着女王的狗,使她的敌人心惊胆战;他们吃的是她发下来的微薄口粮,然而很快活。他们见过很多世面,干过不少大事,他们的生活像传奇一样,可是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其中有两个人张手伸脚地躺在马尔穆特·基德的床铺上,正在唱歌,当初他们的法国祖先来到西北一带跟印第安女人结婚时所唱的,就是这种歌。贝特斯的床铺也受到了同样的侵犯,三四个身强力壮的押运员,盖着毯子,一面搓脚,一面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个人曾经在沃尔斯利进攻喀土穆时,在那位将军的舰队里服役。等到他说累了,一个牛仔就讲起了当年他跟布法洛·比尔游历欧洲各国首都的时候,他所见到的宫廷和王公贵妇。房间的一角,还有两个混血儿,他们是一块儿打过败仗的老伙伴,正在一面修补雪橇上的皮带,一面谈着当初西北一带纷纷起义,路易·里尔称王时的情形。
粗鲁的玩笑和更粗鲁的俏皮话,此起彼伏,水旱两路上极危险的事,一到他们口里,都变得稀松平常,好像他们所以会想到这些事,只不过为了其中还有一些幽默可笑的情节。这些无冕英雄的话使普林斯听得入了迷,他们亲眼见过历史的创造过程,可是他们总是把那些伟大的、传奇式的事迹,当作日常生活里的一些平凡的、偶然的小事来谈。普林斯把自己的珍贵的烟草,毫不在乎地分给他们。为了报答他的慷慨,生了锈的回忆的链子又一环一环地展开了,忘了很久的奥德赛式的故事也复活了。
谈话停下来,旅客们装好最后一斗烟草,打开他们那些捆得很紧的皮毯子的时候,普林斯就回过头,找到他的老朋友基德,打算多了解一下这些人的情形。
“好吧,那个牛仔的来历,你是知道的,”马尔穆特·基德一面回答,一面动手解开他的鹿皮鞋的带子,“那个跟他同床的人有点儿英国血统,也不难猜到。至于其余的这些,他们全是森林中的流浪汉,他们的血统杂得只有天晓得。睡在门旁边的那两个,却是地地道道的‘法种’,也就是‘木炭’。那个围着绒线遮裆的小家伙——你只要仔细瞧一瞧他的眉毛和下巴,你就会知道有个苏格兰男人曾经到他妈妈那个烟雾腾腾的帐篷里擦过眼泪。还有这个把长大衣放在头下面的漂亮小伙子,他有一半法国血统——你听见过他说的话;他不喜欢那两个睡在他旁边的印第安人。你知道吗?当初这些‘法种’在里尔的领导下起义的时候,纯种的印第安人并不支持他们,从此以后,他们彼此就不大有好感了。”
“可是,炉子旁边那个愁眉苦脸的家伙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敢说他一定不会讲英语。他整夜没有开过口。”
“你错了。他的英语很好。你注意到他听人说话时的眼神没有?我注意到了。可是他跟别的人一点儿也不沾亲带故。每逢他们说起他们的家乡话的时候,你就看得出他听不懂了。真的,连我也弄不懂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让我们探听探听。”
“放两根柴到炉子里去!”马尔穆特盯着那个来历不明的人,提高嗓门吩咐道。
他马上照办了。
“他准是在哪儿受过训练。”普林斯低声说。
马尔穆特·基德一面点头,一面脱下袜子,然后小心地从躺着的人堆里走到炉子旁边,把湿袜子挂在二十来双同样的袜子当中。
“你想你什么时候可以到道森呢?”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那个人在回答之前,先仔细打量了他一下:“据说,有七十五英里。是吗?大概要两天吧。”
他的口音微微听得出有点儿特别,可是没有打顿,也没有思索字眼。
“以前到这儿来过吗?”
“没有。”
“西北边区呢?”
“去过。”
“你生在那儿吧?”
“不是。”
“嗯,他妈的你究竟是哪儿的人呢?你跟他们一点儿也不像。”马尔穆特·基德用手对那些赶狗的人一挥,连睡在普林斯床铺上的那两个警察也包括在内,“你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像你这样的脸,以前我见过很多,可是我想不起究竟在哪儿见过的了。”
“我认识你。”他文不对题地回答着,马上把马尔穆特·基德的问题岔开了。
“在哪儿?你见过我?”
“不是你,是你的伙计——牧师,在帕斯提里克,很久以前。他问我有没有见过你,马尔穆特·基德。他给了我一点儿干粮。我在那儿没有待多久。他对你讲起过我没有?”
“对啦!你就是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
那个人点了点头,把烟斗里的灰敲出来,拉起皮毯子裹住身体,表示他不愿意再谈了。马尔穆特·基德于是吹熄那盏用铁罐头做的油灯,跟普林斯一块儿钻到毯子里去了。
“喂,他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他把我的话岔开了,不晓得为什么,像蛤蜊一样闭住了口。但是他这个人会引起你的好奇心。我听人说起过他。八年以前,所有沿海一带的人都觉得他很奇怪。老实说,他这人有点儿神秘。他在严寒的冬天从北边下来,那地方离这儿有好几千英里路,他沿着白令海一路赶来,好像有鬼在追他似的。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不过他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他到过高洛温湾,从瑞典牧师那里弄了一点儿粮食,还打听了一下到南方来的路线,这时候,他已经走得累坏了。这些事,我们都是后来听到的。接着,他就离开海岸线,笔直从诺屯海峡渡过来。天气可怕极了,尽是暴风暴雪,可是他撑下来了,换上别的人,哪怕一千个也会死掉;他因为错过了圣·迈克尔,就在帕斯提里克登陆。他什么都丢了,只剩下两条狗,自己差一点儿没饿死。
“罗布神父看到他急着赶路,就给了他一点儿粮食,可是一条狗也不能送给他,因为等我一到,神父自己也要出门。我们的尤利西斯先生非常清楚,没有狗是不能动身的,因此他着急了好几天。他雪橇上有一捆硝得很好的海獭皮,你知道,海獭皮,跟金子一样贵重。当时,帕斯提里克有个俄国商人,是个老夏洛克,他有几条预备宰来吃的狗。这笔买卖没有费多少时间就谈妥了。等到这个怪人再向南走的时候,他的雪橇前面已经有一队跑得飞快的狗了。夏洛克先生于是得到了一批海獭皮。我见过,真是漂亮极了。我们算了算,他至少在每条狗身上捞到了五百块钱。倒不是这个怪人也许不懂得海獭的价钱;他虽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从他说的那寥寥几句话里,也听得出他跟白人一块儿混过。
“海上的冰融化以后,从奴尼瓦克岛来的人说,他到那儿找过粮食。后来他就没影子了,此后八年之中,我再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可是现在,他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他在那些地方干了些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离开那些地方呢?他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他到过那种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而且受过训练,对于一个印第安人来说,这可是很少有的。普林斯,这又是一个要等你来解决的北方的奥秘了。”
“真谢谢你,可是现在我手头上要解决的事已经太多啦。”他回答道。
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在打鼾了,可是这个年轻的采矿工程师仍然睁着眼睛,在一片漆黑中向上凝视着,等那种奇怪的、使他激动的兴奋心情平静下去。后来,他真的睡着了,可是他的脑子还在继续活动,霎时间,连他也在那种没人知道的雪野里流浪起来,在无穷无尽的路上跟狗一道跋涉着,而且梦见了人们在生活、劳碌,终于像男子汉一样死掉。
第二天一早,离天亮还有几个钟头,赶狗的人同警察就动身往道森去了。可是代表女王陛下的利益替她掌握小百姓命运的当局,却不让这班邮差休息。一个星期以后,他们又到了斯图尔特河边,押着沉重的运往盐湖的邮件。他们倒是又换了一批新的狗。当然,它们毕竟只是狗。
这些人本来指望多少耽搁几天,休息休息;再者,克朗代克又是北方的一个新地区,他们都希望能见识一下这座金砂似水、舞厅里狂欢不停的黄金城市。现在,他们却差不多跟上一次来的时候一样,一个劲儿烘着袜子,抽着他们的烤烟;不过,其中有一两个胆子大的,已经起了开小差的念头,他们正在考虑有没有可能越过人迹未到的洛矶山,向东走,再经过麦肯齐山谷,走到契帕文地区,他们从前经常出没的老地方。另外有两三个甚至决定在他们服役期满之后,一块儿从那条路回家,并且预先订出计划,盼望着这番冒险事业能够实现,就仿佛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人,盼望能到森林里度过一天假期一样。
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好像心里很不安,虽然他对这种谈话一点儿也不关心。最后,他把马尔穆特·基德拖到一边,悄悄地跟他谈了一会儿。普林斯好奇地瞟着他们,后来,情形更神秘了,他们居然戴上帽子和手套,走到门外去了。他们回来之后,马尔穆特·基德把称金子的秤放在桌上,称了六十两左右的金砂,放到那个怪人的口袋里。接着,赶狗的人的头目也参加了他们的秘密会议,并且跟他做了一点交易。第二天,这一伙人沿着河往上走的时候,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却带着几磅干粮,回道森去了。
等到普林斯问起来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也摸不清是怎么回事。总之,这个可怜的家伙总是有什么缘故才不肯干了的——看起来,这在他还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不过他不肯让别人知道。你当然明白,干这种差事就跟当兵一样;他签过字,得干两年,现在要提前离开,唯一的办法只有用金子把自己赎出来。如果开了小差,他就不能再留在这儿,可是他又像发疯一样地想待在这一带。据他说,他一到道森,就打定了主意,可是那儿他没有熟人。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只跟我讲过几句话。因此,他就跟副总督谈了一下,并且讲好,只要他能从我这儿弄到钱就办退役的手续——这就是说,他要跟我借钱。他说,他在年内可以还我,要是我愿意,他可以为我指出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从来没到过那地方,可是知道那儿有很多金子。
“听我告诉你!唉,刚才他把我拉到外面,他简直要哭了。他又是求,又是央告,还在雪里对我跪下,我只好把他拉起来。他像疯子一样说了半天。后来还赌咒,说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已经辛苦了很多年,现在要让他落空,他可受不了。我问他是什么目的,他老不肯讲。他只说,他怕他们把他分配在这条路的另外半段上干活,使他在两年之内回不了道森,这样,那就会太晚啦。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伤心的人。等到我答应借给他金子的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他从雪里拖起来。我跟他说,这笔钱算是我垫出的一份股金好了。你以为他很愿意吗?完全不对,老兄!他赌咒发誓地说,他要把他找到的东西全归我一个人,让我阔得连做梦也想不到。他说来说去,总是这么一套。平常,一个为别人的垫款而成年累月拼命的人,一旦得到了东西,总是连一半也舍不得付给投资的人的。普林斯,你记住好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道理,要是他还待在这一带的话,我们准会听到他的消息的……”
“要是他不待在这一带呢?”
“那就算我好心没有得到好报,白白丢了六十两金子好啦。”
严寒的天气已经跟着漫长的黑夜一块儿来了,太阳也沿着雪地南面的地平线,玩起了捉迷藏的老把戏,可是马尔穆特·基德的那笔垫款仍旧毫无消息。后来,在一月初的一个阴寒的早晨,许多狗拖着几乘沉重的雪橇,到了斯图尔特河下游他那所小木头房前面。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果真来了,跟他一块儿来的还有一个人,那种身材,大概上帝现在也记不得是怎样创造的了。人们只要谈到运气、胆量和一铲五百元的金砂,都会想起阿克赛尔·冈德森这个人的;大家如果围着营火,讲到关于勇气、体力和剽悍的故事,那也少不了要谈一谈他的事迹。而且,每逢大家的谈兴低落下去,只要有人提起跟他同甘共苦的那个女人,他们的话也一定会变得又热烈起来。
前面已经讲过,大概上帝在创造阿克赛尔·冈德森的时候,又想起了他们古代的手艺,仿照洪荒时代的人把他塑造出来。他的身材魁伟,足足有七英尺高,穿着一身华丽的服装,显示出一位黄金国王的身份。他的胸脯、脖子和手脚,都跟巨人一样。他那双雪鞋,因为要负担三百磅重的骨头和肌肉,比别人的长一码多。他那张粗线条的脸上,头角峥嵘,下巴肥大,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从来不知畏缩;一看他这张脸就知道他是个只懂得强梁霸道的家伙。他那结了霜的头发,黄得像熟透了的玉米缨子——衬托着他那张脸,仿佛日光横扫黑夜,一直披到他的熊皮袄上。他在狗前面从窄路上摇摇摆摆地走过来的样子,隐隐约约地露出一种过惯了海上生活的人的习气。他用狗鞭的把子敲马尔穆特·基德的门的神气,简直像一个到南方打劫的北欧海盗,猛攻城堡的大门。
普林斯露出他那女人一样的胳膊,揉着生面团,不住地瞟着这三位客人——三个这样的客人同时走进一个人的屋子,这可真是一辈子也碰不到的事。那个怪人——马尔穆特·基德管他叫尤利西斯的那个家伙,仍然吸引着他;不过他最感兴趣的,却是阿克赛尔·冈德森同他的老婆。她赶了一天的路,已经觉得很辛苦了,自从她丈夫获得了寒带的金矿矿苗,发财之后,她的身体就在舒服的木房里变得软弱了,她觉得很累。她就像一抹娇弱的鲜花靠着墙似的,偎在她丈夫的宽阔的胸脯上,懒洋洋地回答着马尔穆特·基德的好意的取笑;她那深深的黑眼睛,偶尔对普林斯瞟上一眼,就使普林斯很不自然地激动起来。因为普林斯是个男人,身体很健康;一连好几个月难得见到女人。还有,她的年纪比他大,又是个印第安女人。可是她跟他见到过的那些土著的老婆都不一样:她出过远门——他从他们的谈话里知道她到过许多国家,还到过他的故乡英国;白种女人懂得的事情,她几乎全懂得,此外她还懂得许多女人不该知道的事情。她能够用鱼干当作一餐饭,在雪地里搭一张床;可是她故意逗弄他们,详细地描述着精致的筵席,让他们听到几乎已经忘记了的各种菜名,肚子里怪不自在。她懂得麋鹿、熊同小蓝狐,以及北方海洋里那些两栖动物的习惯;她对森林里同江河上的事,件件精通,无论人、鸟或者野兽在脆弱的雪面上留下什么痕迹,她都能一目了然。普林斯还注意到她在看着他们的宿营规则的时候,露出赞赏的眼光。这些规则是那个闲不住的贝特斯一时冲动订出来的,写得语气幽默,文字简洁。普林斯总是在女人来之前,把它翻过来,对着墙;可是谁又能猜到这个土著女人会……算啦,反正现在已经来不及啦。
总之,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就是这么一个人。她的声名,跟她的丈夫一样,也传遍了整个北方。吃饭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仗着老朋友的资格,毫无顾忌地逗着她玩,普林斯也摆脱了初见面怕难为情的拘束,跟着取笑。她虽然寡不敌众,嘴里可一点儿也不饶人。至于她的丈夫,他因为口才不灵,不敢插嘴,只好给她喝彩助阵。他觉得能有这样的妻子,非常得意。从他的每一个眼色、每一个举动里,都可以看出她在他的生活里占着很重要的地位。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只顾不声不响地吃饭,在这场热闹的会战里,他被大家忘记了。还没等到别人吃完,他已经老早退席,走到外面跟狗待在一块儿了。不过,他一走,他的伙伴们也立刻戴上手套,穿上皮外衣,跟着到了门外。
当时,因为好多天没有下雪,雪橇沿着冻得很坚硬的育空路上滑去,就跟在光滑的冰上一样省力。尤利西斯驾着第一乘雪橇,普林斯同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驾着第二乘,马尔穆特·基德跟那位黄发巨人就驾着最后一乘。
“这仅仅是一种预感罢了,基德,”冈德森说,“不过我倒认为这件事很可靠。他从来没到过那儿,可是他讲得头头是道,还给我看了一张地图;几年以前,我在库特奈一带就听人谈到过这张图。我本来想邀你一块儿去,不过他是个怪人,他说得很干脆,只要有别人插进来,他就马上散伙。可是,等我回来之后,我会让你头一个知道,我会把邻近的矿给你,另外还把筹建城市的地基分一半给你。”
“不!不!”他叫了起来,因为基德要打断他的话,“这是我的事,在事情没办成功之前,也需要有个人商量。假使这件事靠得住,嘿,老伙计,那可是第二个克利普尔河啊,你听见了没有?第二个克利普尔河!你知道,那是石英金矿,可不是矿砂呀;如果我们干得对头,我们能把整个矿都弄到手——那要值几百万、几千万啦。这地方,从前我听人说过,你当然也听人说过。我们要造一座城市——雇几千工人——开一条水道——轮船航线——大规模的运输生意——开往上游的小火轮——也许,我们还要勘测一条铁路——一些锯木厂——发电站——而且,我们还要有自己的银行——商业公司——辛迪卡——嘿!在我回来之前,你可别跟人说呀!”
在这条路通过斯图尔特河口的地方,雪橇停下来了。一片连续不断的冰海,伸向谁也不知道的东部。他们把缚在雪橇上的雪鞋解下来了。阿克寨尔·冈德森跟他们握过手以后,就走到了最前面,他那双巨大的蹼足似的雪鞋,在鹅毛似的雪里,足足沉下去半码多深,把雪压得结结实实的,让狗不至于陷在雪里打滚。他的妻子跟在最后一乘雪橇后面,她在运用这种笨重的雪鞋的技术上,看得出是经过长期锻炼的。愉快的告别声打破了沉寂,狗汪汪地叫着。至于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他正在用鞭子教训一条倔强的狗。
一个钟头之后,这队雪橇好像一支黑铅笔,在这张雪白的大纸上,画出了一条长长的直线。
[二]
好几个星期之后,有一天晚上,马尔穆特·基德同普林斯找到一张从旧杂志上撕下的纸,正在研究那上面的棋谱。基德才从他的波纳扎矿山上回来,打算先休息一下,然后花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去打麋鹿。普林斯几乎在河道同雪路上度过了整个冬天,也非常想在木屋里享一个星期的福。
“把黑骑士跳上去,将一军。不行,没有用。你瞧,下一步……”
“为什么要让卒子进两步呢?应当用它来换子,只要吃了主教……”
“慢一点!那样会留下漏洞的,还有……”
“不会的,万无一失,走上去!你瞧吧,这样走准行。”
这盘棋很有趣。因此,外面敲了两次门,马尔穆特·基德才说了声“进来”。
门打开了。有一个东西摇摇晃晃地走进来。普林斯迎面一看,不由得跳起来。他那双吓昏了的眼睛,使得马尔穆特·基德急忙转过身来;别瞧他见过不少险事,这一回,连他也吃了一惊。那个家伙盲目地蹒跚着朝他们走过来。普林斯侧着身子慢慢向后退,直到摸着了那个挂着他的手枪的钉子。
“我的天!这是什么家伙?”他轻轻地问马尔穆特·基德。
“不知道。看情形,也许是冻僵了,没吃过东西。”基德一面回答,一面朝对面溜过去。等到他关好门回来,他又警告道:“留神!这家伙也许疯了。”
那家伙走到了桌子跟前。油灯的亮光照在它的眼睛上。它很高兴,发出可怕的咯咯声,表示它很快活。接着,这个人——原来它是个人——突然向后一跳,束紧皮裤,唱起水手起锚歌来,这是水手们转动着绞盘,在海浪震耳的时候唱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你想知道船长是谁吗?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他就是南卡罗莱纳的江奈生·琼斯,
拉呀拉!能干的……”
他忽然不唱了,像狼一样嚎了一声,摇摇晃晃地朝食品架子走过去。他们没有来得及把他拦住,他的牙齿已经咬进一块生腌肉里了。他和马尔穆特·基德之间凶猛地争夺起来。不过,他那股疯力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他衰弱地交出了已经抢到手的腌肉。基德和普林斯把他架到一张凳子上,他就把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面。一小杯威士忌酒使他提起了精神。马尔穆特·基德把一罐糖放到他面前,他已经能用匙子去舀糖了。后来,等到他的胃口有点儿满足了,普林斯就一面哆嗦着,一面递给他一杯淡牛肉茶。
这个家伙的眼睛里流露着一种阴沉的、疯狂的光芒,他每吃一口,这种光芒就一亮一暗。他脸上的皮肤已经很少了。因此,这张凹陷瘦削的脸简直一点儿也不像人的脸了。一次一次的严寒把他的脸冻坏了,头一次冻伤还没有完全好,新的冻伤又在那上面结了一层疤。表面又干又硬,颜色黑紫,还有好几条深深的锯齿形裂痕,露出红肉。他的皮衣又脏又破,一边的毛已经焦了,有些地方甚至给烧光了,一看就知道他那一边身子曾经贴着火睡过觉。
马尔穆特·基德指着他那件给日光晒黑了的皮衣上割得一条条的地方——可怕的饥饿的标志。
“你——是——谁?”基德慢吞吞地问,每一个字都说得非常清楚。
那个人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话。
“你是从哪儿来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他声音颤抖地唱了一句,算是答复。
“没问题,这个要饭的准是顺着河下来的。”基德一面说,一面摇着他,想叫他回答得明白些。
可是基德刚碰到他,他就尖叫了一声,一只手拍着腰部,显然是因为疼痛。然后他慢慢地站起来,把半个身子靠着桌子。
“她笑我——就这样——她恨恨地瞧着我,她——不——肯——来。”
他的声音几乎听不见了,身子往后倒下去,那时马尔穆特·基德抓住他的手腕,叫道:“谁?谁不肯来?”
“她,恩卡。她笑我,打我,这样,又这样。后来……”
“嗯?”
“后来……”
“后来怎么样?”
“后来她就安静地躺在雪里,躺了很久。现在,她还……还……躺在……雪里。”
两个人你瞧着我,我瞧着你,不知所措。
“究竟是谁在雪里?”
“她,恩卡。她恨恨地瞧着我,后来……”
“嗯,嗯。”
“后来她拿起刀子,这样,一下,两下……可是她没有力气。我一路上走得很慢。那地方有很多金子,很多金子。”
“恩卡在哪儿?”从马尔穆特·基德所能听懂的话来看,也许她就在离他们一英里左右的地方,快要死啦。他狠狠地摇着那个人,一再问他:“恩卡在哪儿?恩卡是谁?”
“她……在……雪……里。”
“往下说!”基德狠命地握紧他的手腕。
“所……以……我……本来……也……想……在……雪……里,可……是……我……有……一……笔……债……要……还。它……很……重……我……有……一……笔……债……要……还,一……笔……债……要……还……我……有……”他的断断续续、一个字一个字的话停住了,他把手摸到旅行袋里,掏出一个鹿皮口袋,“一……笔……债……要……还……这……五……磅……金……子……垫……款……马……尔……穆……特……基……德……我……”这个筋疲力尽的人头倒在桌子上,马尔穆特·基德再也没办法把他扶起来了。
“他是尤利西斯,”他安静地说,一面把那袋金子扔到桌子上,“看起来,阿克赛尔·冈德森和那个女人都完蛋啦。来,让我们把他抬到床上,盖上毯子。他是个印第安人;他会脱离险境的,恐怕他还会给我们讲出一个故事来的。”
等到他们把他身上的衣服割下来的时候,只看见他右面的胸口上,有两处没有愈合的刀伤,伤口已经变硬了。
[三]
“我打算把我亲身经过的事情谈一谈。我想你们会明白的。我要从头说起,谈谈我自己和那个女人,以后,还要谈谈那个男人。”
这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向火炉靠近了一点,他就像丢掉了火种的人,害怕普罗米修斯的这份礼物会随时消失一样。马尔穆特·基德挑亮油灯,把它挪了个位置,让它可以照在讲故事的人的脸上。普林斯也把身体从床边挪过来,跟他们凑在一块儿。
“我叫纳斯,是一个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我是在日落以后,日出以前,在黑沉沉的大海上,出生在我父亲的皮船里的。那天,整个晚上,男人不停地划桨,女人把冲到我们船上的浪泼出去,我们跟暴风雨搏斗。发咸的浪在我母亲胸口上结成冰,等到浪退了,她呼吸也随着停止了。可是我……我随着暴风暴雨大声喊叫,总算活下来了。
“我们住在阿卡屯……”
“哪儿?”马尔穆特·基德问道。
“阿卡屯,那地方在阿留申群岛。阿卡屯这个岛,比契格尼克岛远,比卡尔达拉克岛远,而且比乌尼马克岛还远。我刚才说过,我们住在阿卡屯,在大海当中,世界的边缘。我们在盐海里捉鱼,捉海豹和海獭;我们的家都是毗连在一起的,房子造在树林旁边黄黄的沙滩中的一长条岩石上,沙滩上放着我们的皮舟。我们的人数不多,世界也很小。我们东面有几座陌生的岛——都跟阿卡屯一样;因此我们就以为全世界都是岛,也不在意。
“我跟我族里的人不同。在海边的沙滩上有一条船,只剩了几根弯曲的船骨和几块给浪冲翘了的船板,我族里的人从来也没造过这样的船。我还记得,在那三面临海的岛端,有一株整齐、挺拔、高大的松树,也是我们岛上过去所没有的。据说从前有两个男人来到那地方,转来转去,从天亮望到天黑,一连待了许多日子。这两个人就是坐着那条在沙滩上成了碎片的小船,从海外来的。他们长得跟你们一样白,身体衰弱得就像海豹已经逃走、猎户空手回家时挨饿的小孩子一样。这些事都是老年人告诉我的,他们是从自己的父母那儿听来的。起初,这两个陌生的白人不喜欢我们的生活习惯,可是他们吃了鱼和油,身体就强壮起来了,而且变得非常凶猛。以后,他们各自造了一幢房子,讨了我们最好的女人,日子一长,也都生了孩子。于是,我父亲的父亲的父亲,就出世了。
“我刚才说过,我跟我族里的人不同,因为我有那个从海洋上来的白人的强壮的外来血统。据说,在这两个白人来到之前,我们本来另有一套规矩;可是这两个人既凶猛,又爱争吵,他们总是跟我们族里的人打架,直到没有一个人敢跟他们打架才停。于是,他们就自封为酋长,取消了我们的老规矩,并且给我们定下了新规矩,规定男人是他父亲的儿子,而不像我们从前那样,规定是他母亲的儿子。他们又规定,头生的儿子有权继承他父亲的一切,他的弟弟和姐妹都得自谋生计。他们还给我们定了一些其他的规矩。他们教我们用新方法去捕鱼杀熊,——我们森林里的熊真是多极啦;同时,他们又教我们多贮存一些东西,以防饥荒。这些,全都是好事。
“不过,等到他们当了酋长,没有人敢触怒他们的时候,这两个外来的白人就彼此打起来了。其中有一个,也就是我得了他的血统的那个人,当时便把刺海豹的鱼叉,朝另外一个人身上扎进去有一胳膊深。于是,他们的孩子就接下去再打,然后再由他们的孩子的孩子接下去。他们之间的仇很深,常常彼此伤害,甚至到了我这一代也是这样,因此每一家只有一个人能够传宗接代。我这一家,只剩了我一个人,那一家只有一个女儿,就是恩卡。她跟她母亲住在一起。有一夜,她的父亲跟我的父亲出去打鱼,没有回来;后来,他们给大潮冲上了沙滩,两个人还紧紧地扭在一块儿。
“我们两家的这种仇恨使大家都惊叹不已。上了年纪的人全一面摇头一面说,等到她养了孩子,我也有了孩子,这个仗还是要打下去的。他们在我小时候就对我讲过这话,后来,我也相信了这种话,把恩卡当作仇人,以为她将来当了母亲,她的孩子一定会跟我的孩子打架。我天天想着这种事,到了我长成一个小伙子的时候,我就问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弄到这一步。他们回答我说:‘我们可不知道,只知道你们的祖先都是这么干的。’我觉得很奇怪,死去的人打过的仗居然一定要让未来的人接下去再打,这样的事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道理。可是大伙都说非这样不可,那时候,我的年纪还轻。
“于是,他们就说,我一定要赶快结婚,这样,我的孩子就会比她的孩子先长大,先长得结实起来。这种事很容易办,因为我是酋长,为了我祖先的功绩和他们制定的规矩,还有我自己的财产,大家都很尊敬我。无论哪个姑娘都愿意嫁给我,可是我一个也不中意。于是老年人和那些姑娘的母亲都催我要赶快,因为当时已经有许多猎人正在向恩卡的母亲提出大宗聘礼;如果她的孩子比我的孩子先长得强壮,我的孩子一定性命不保。
“不过,我仍然没有找到一个合意的姑娘,直到有一天黄昏,我打鱼回来。当时,太阳正向西沉,低落的阳光迎面照着我的眼睛,风很顺,几只皮舟乘着雪白的浪花飞驰而来。忽然,恩卡的皮舟在我旁边驶过,她瞧了我一眼,她的头发飘动,像一朵黑云,脸蛋儿给浪花打得湿淋淋的。我刚才说过,迎面的阳光照着我的眼睛,我的年纪还轻;可是不知怎么一来,我就完全明白了,我知道这是情投意合的表示。等到她催舟向前,划了两桨的时候,她又回头瞧了我一眼——那种瞧人的样子,只有像恩卡这样的女人才有——于是我知道这又是那种表示。我们破浪催舟,飞快地超过了那些慢腾腾的大皮船,把它们远远丢在后面,这时候,大伙儿都给我们喝彩。她飞快地划着桨,我的心像一片满帆,但是,我没有追上她。后来,风加了一把劲儿,海上一片白花花的浪,船像海豹一样在波涛上飞蹿,我们就在澎湃声中,迎着海面那道金色的阳光,奔腾而去。”
纳斯弯着腰,身体已经一半离开了凳子,做出一种划船的姿势,仿佛又在比赛似的。他好像从炉子后面,看到了那只颠簸的皮舟和恩卡的迎风飘扬的头发。他的耳朵里好像听见了风声,鼻子里也闻到了海水的咸味。
“可是她到岸了,她跑上沙滩,一路大笑,奔回她母亲的房子。那天晚上,我想到了一个伟大的主意——一个不愧为阿卡屯全体人民的领袖的主意。于是,等到月亮上来了,我就走到她母亲的房子前面,瞧了瞧雅希-奴希堆在她门口的那些货色——这是雅希-奴希的聘礼,他是一个结实的猎户,想做恩卡的孩子的父亲。另外还有几个年轻人也曾经把他们的东西堆在那儿,但是后来都自动搬回去了,而且每一个年轻人堆的东西,都比以前那个小伙子堆得要多一点儿。
“我对着月亮和星星大笑起来,然后回到我自己贮存财产的房子里。我来回搬了几趟,直到我堆下的东西比雅希-奴希的那堆高出一只手。那里面有晒干的和熏的鱼;四十张海豹皮和二十张毛皮,而且每张皮都是扎好口,装满了一大肚子油;此外还有十张熊皮,那是春天熊出来的时候,我在森林里打到的。那里面还有玻璃珠子、毯子和红布,都是我跟住在东面的人交换来的,而他们又是跟住在更东面的人交换来的。我瞧着雅希-奴希的那堆东西,不由大笑起来,因为我是阿卡屯的首领,我的财产比那些年轻人的财产都多得多。我的祖先曾经立下丰功伟绩,定下了很多规矩,使他们的名字在人民口里永远流传。
“等到天一亮,我就到海滩上去,从眼角里斜瞟着恩卡的母亲的房子。我的聘礼仍然原封不动地堆在那儿。很多女人都在笑,还偷偷地彼此议论。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从来没有谁出过这么多聘礼。当天夜里,我在那一堆东西上又添了许多东西,还在它旁边放了一条从来没有下过海的、硝得非常好的皮舟。可是第二天它仍然堆在那儿,任凭所有的人来拿它当作笑谈。恩卡的母亲可真刁滑,我气坏了,我不能在我族里的人面前受这样的羞辱。因此,那天晚上我又加了很多东西,让它变成很大的一堆,并且把我那条大皮船拖上岸放进去,这条船足足抵得上二十条皮舟的代价。于是,到了早晨,那堆东西就不见了。
“接着,我就准备结婚,因为宴会很丰富,还有礼物分送给客人,连住在海东面的人都来了。恩卡比我大四个太阳——这是我们计算年纪的方法。我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但是我是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所以也不成问题。
“但是,有一条船在海面上露出帆来,随着一阵阵的风势,帆看起来越来越大了。它的排水口里正在流出清水,上面的人正在匆忙地、使劲儿抽动抽水机。船头上站着一个十分魁梧的男人,正在一面注视水的深浅,一面发出命令,声音跟打雷似的。他的淡蓝色眼睛,跟海水一样,头发好像海狮的鬃毛,颜色黄黄的,仿佛南方人收割的稻草,又仿佛水手用来编绳子的马尼拉黄麻。
“在前几年里,我们也见过不少从远处来的大船,可是只有这一只到阿卡屯来靠岸。宴会散了,女人同小孩都逃回家里,我们这些男人全张好弓,拿起长矛,等那伙人来。不过,等到船头碰到了沙滩,那些陌生人却只顾忙着他们自己的事,并不理会我们。海潮一退,他们就把这只双桅帆船倾侧过来,把船底的一个大洞补好。于是,女人们也慢慢回来了,宴会又继续下去。
“到了涨潮的时候,那伙在海上漂泊的人就把那只双桅帆船在深水里抛下锚,然后走到我们当中。他们带来了一些礼物,样子也很和气;因此我们给了他们几个座位,并且像我对待所有的客人一样,慷慨地照样给了他们纪念品,因为这是我结婚的日子,我又是阿卡屯的酋长。那个头发像海狮的鬃毛的男人也来了,他长得又高大,又结实,使人觉得仿佛他的脚一踏下去,地面也会震动起来。他交叉着两只胳膊,老是盯着恩卡,一直待到太阳落山,星星出来,他才回到他的船上去。他一走,我就拉着恩卡的手,领她到我自己家里。客人们在我家里又是唱又是笑,那些女眷都来取笑我们,就像妇女在这种时候的那种样子。可是我并不在乎。后来,大家就丢下我们两个,回家去了。
“热闹的声音还没有散尽,那个海上流浪者的头儿已经进了门。他带来了几个黑瓶子,我们一块儿喝着瓶子里的东西,搞得很快活。要知道,当时我年纪还很轻,又一向住在世界的边缘。所以,我就喝得血像火烧,我的心轻飘飘的,好像从浪头上飞到悬崖的泡沫。恩卡一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一堆堆的皮子上,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有点害怕。那个头发跟海狮的鬃毛一样的人,直愣愣地瞧了她好久。后来,他手下的人就带着一捆捆的货物进来,他把这些货物堆在我面前,都是阿卡屯岛上所没有的东西。那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枪,有火药、子弹同炮弹,有亮晃晃的斧头和钢刀、灵巧的工具,还有许多我从来没见过的奇怪东西。他比着手势告诉我,这些东西全算我的。当时我就想,他这么大方,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可是接着他又比起手势,要恩卡乘上他的船跟他一块儿走。你们听明白了吗?——他要恩卡乘上他的船跟他一块儿走。我祖宗的血一下子就火辣辣地涌上来了,我拿起矛,打算把他戳穿。可是瓶子里的那种鬼东西已经夺走我胳膊上的力气,他抓住我的脖子,就这样,把我的头朝房间里的墙上乱撞。我给他撞得有气无力,像新出世的娃娃,两条腿再也站不住了。当他把恩卡拖向门口的时候,恩卡尖声地叫着,用手乱抓房里的东西,弄得那些东西在我们周围倒了一地。后来,他用那双大胳膊把她抱起来,恩卡就扯他的黄头发,可是他反而哈哈大笑,笑得跟发情时期的大雄海豹一样。
“我爬到海滩上叫我的人出来,可是他们都害怕。只有雅希-奴希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可是那些人用桨打他的头,一直打得他脸朝下,趴在沙滩上,不会动了才停。接着,他们就扯起帆,唱着歌,趁着顺风把船开走了。
“当时,大家都说,这样也好,因为以后在阿卡屯,再也不会有流血打仗的事了,可是我一句话也没说,等到月圆的那天,我就把鱼同油装上我的皮舟,动身往东面去。我见过很多岛同很多人,到了这时候,我这个生长在世界边缘上的人,才知道世界原来是很大的。我比着手势跟他们谈话,可是他们并没有看见过什么双桅帆船,也没有见过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他们总是指着东面。我睡在各种古怪的地方,吃着各种稀奇的东西,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很多人都笑我,把我当作疯子;不过有时候,有些老年人会叫我面向阳光,给我祝福;还有一些年轻的女人,当她们向我问起那只外来的船、恩卡和那些航海的人的时候,眼睛都有些湿了。
“于是,我就这样,越过奔腾的大海,穿过暴风骤雨,来到了乌纳拉斯卡岛。那儿有两只双桅帆船,不过都不是我要找的那只。接着,我就再往东走,世界也变得越来越大了,可是无论在乌纳莫克岛、科迪亚克岛,或者阿托格纳克岛,都没有那只船的消息。有一天,我到了一个多岩石的地方,那儿有许多人在山里掘了好几个大洞。那儿也有一只双桅帆船,不过不是我要找的那只,那些人正在把他们掘出来的石头运上船。我觉得这种事简直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因为世界上到处都是岩石;可是他们给我东西吃,还逼着我干活。等到船吃水深了,船长就把钱给我,让我走。我问他要到哪儿去,他指着南面。于是我比了个手势,表示我愿意跟他一块儿走。起初,他只是笑,后来因为船上缺人,他就让我在船上帮着干活。这样一来,我就学着他们的样子说话,帮他们拉锚索,在突然起了狂风的时候去卷起绷硬的帆,并且轮班掌舵。不过这也没什么稀奇,因为我的祖先和这些航海的人本来就是同一血统的。
“我本来以为,只要一旦我到了他那一族人当中,要找到他就容易了。有一天,我们望到了陆地,我们的船就穿过海峡,驶向港口,我原来想,这里的双桅帆船也许只有我手上的指头那样多。可是沿着码头一连几英里路,都停着这种船,靠得紧紧的,像无数小鱼挤在一块儿。我走到这些船上去打听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的时候,船上的人都笑起来了,他们用各种民族的话来回答我。我才知道他们是从天涯海角来的。
“我于是走进市区,瞧着每一个过路人的脸。可是人多得像游到浅滩上的密密层层的鳘鱼,数也数不清。喧嚣的声音搞得我耳朵也聋了,那种乱哄哄的情形,搞得我头也昏了。就这样,我继续不断地往前走着,经过了许多阳光和煦、歌声荡漾的地方,经过了平原——堆满了丰饶的庄稼的地方,还经过了许多很大的城市,那里面有很多男人过着女人般的生活,他们口里尽是假话,只贪图金子,良心都变得漆黑。可是这时候在阿卡屯岛上,我的人却在打猎捕鱼,快快活活,以为世界不过是块小小的天地。
“但是,那次恩卡打鱼回家看我的眼光,我始终也忘不了,我知道,到了时候,我会找到她的。过去,她常常在朦胧的夜色里,到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有时还引得我穿过晨露沾湿了的茂密的田地去追她,从她眼睛里看到默默相许的神色,也只有恩卡这样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神色。
“我一路流浪,经过了上千个城市。有的人很和气,还给我东西吃,有的人就笑我,还有一些人骂我;可是我咬定牙根,不声不响,仍旧在陌生的路上走着,瞧着种种陌生的光景。有时候,我,一个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居然给人做苦工——给那种言语粗鲁、心肠似铁的家伙做苦工,他们从同胞的血汗和痛苦里榨取金子。但是,我仍然打听不到我要找的那个人的消息,直到我像归巢的海豹一样又回到了海上,才有了一点儿音信。不过这是在另外一个港口,在另外一个北方的国家里听到的。我在那儿听到了一点儿关于那个黄头发海上流浪汉的不详细的传闻。我才知道他是个捉海豹的,当时正在海上航行。
“因此,我就跟几个懒惰的西瓦希人,一起乘上一只猎海豹的双桅机帆船,沿着他那条不留痕迹的路线到北方去,这时候,那里正是猎海豹的旺季。我们又累又乏地在海上过了好几个月,谈到了很多关于船队的事,而且听到了很多关于我要找的那个人的野蛮行为,可是一次也没有在海上遇见过他。我们继续向北,直到普里比洛夫群岛,在那儿的沙滩上杀死了成群的海豹。我们把它们搬上船的时候,它们的身体还是热的。我们尽量往船上装,一直装到船上排水口流出来的都是油同血,没有人能在甲板上站得住为止。接着就有一条开得很慢的轮船来追赶我们,用大炮向我们开火。可是我们扯起帆,直到海浪冲上甲板,把甲板冲洗得干干净净,于是,我们的船就隐没在大雾里了。
“据说,就在我们吓得心惊胆战飞逃的时候,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正好开到普里比洛夫群岛,他一上岸就直接走到工厂里,一面叫他手下的一部分人扣住公司里的职工,一面叫其余的人从仓库里搬了一万张生皮装上他那条船。我说过,这是听别人讲的,但是我相信是真的;我虽然在沿海的航行里,从未遇见过他,可是北方的海洋上却传遍了他那些野蛮大胆的行径,以致在那儿有属地的三个国家,都派出船来捉他。我还听到了关于恩卡的消息,因为许多船长都对她称颂备至。她总是跟那个家伙待在一块儿。据他们说,她已经习惯了他那种人的生活,而且很愉快。可是我比他们明白——我知道她的心还是向着阿卡屯的黄沙滩上她自己的同胞。
“过了很久,我又回到了那个靠近海峡的港口,一到那里,我就听说他已经横渡大洋,到俄罗斯南面温暖地区的东岸捉海豹去了。这时候,我已经成了一个水手,就跟他那一族的人乘船出发,追踪着他去捉海豹。那个新地区那边没有多少船,整整一春,我们的船都守在海豹群的旁边,把它们朝北方赶。后来,母海豹怀了孕,全游到俄国沿海,我们的人就发起牢骚,害怕了。因为那儿常常下雾,乘小船的人每天都有几个失踪。水手们都不肯干了,船长只好沿原路返航。不过我知道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不会害怕的,他会跟在海豹群附近,一直追随到很少有人去的俄罗斯群岛。于是我就在黑夜里,趁守望的人在船头甲板上打盹儿的时候,放下一只小艇,独自朝那个暖和的长岛划去。我一路向南划,去同江户湾附近的人会合,他们也是什么都不怕的野家伙。吉原的姑娘个子很小,皮肤光亮得像钢一样,非常漂亮;可是我不能在那儿停下来,因为我知道恩卡一定在北方的海豹巢穴附近的海上颠簸。
“江户湾的人来自世界各地,他们不信神,也没有家,乘的船都挂着日本旗。我跟着他们一块儿,到了富饶的铜岛的海岸,我们的船舱里皮子堆得高高的。直到我们准备要走的时候,我们在那片沉寂的海面上,一个人也没有看见过。后来,有一天,一阵狂风吹散了大雾,有一只双桅帆船正在急急地向我们驶来,它后面有一艘烟囱里冒着浓烟的俄国战舰在紧紧地追赶它。我们张满帆,吃住横扫过来的风飞逃,那只双桅机帆船却越逼越近,因为我们每前进两英尺,它却已经追过来三英尺。船尾站着的正是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家伙,他正在按着横木压住帆,生命力非常充沛地笑着。恩卡也在那儿——我一瞧就认出是她——炮火一开始从海面上飞过来,他就把她送下舱去了。我刚才说过,我们前进两英尺,它却已经追过来三英尺,直到它给浪一掀起来我们就看见了它的绿色的舵——我们已经处在俄国人的炮火射程之内,我一面掌稳舵轮,一面咒骂。因为我们知道,他有心要赶过我们,趁我们给捉住的时候逃掉。我们的桅杆给轰倒了,我们像受伤的海鸥一样在风中乱转,他就一直向前驶去,驶出水平线外——他同恩卡。
“我们有什么办法呢?新剥下的皮本身就说明了一切。于是他们把我们押到一个俄国港口,然后又押到一个荒凉的地方,逼着我们在矿里挖盐。因此,有的人就死了,还有……还有几个总算没死。”
纳斯掀开他肩膀上的毯子,露出疙疙瘩瘩的肌肉,分明是给鞭子打的一道道伤痕。普林斯连忙替他盖好,因为看见了真不好受。
“我们在那儿熬了很久,有时也有人往南面逃,不过他们总是又给抓了回来。因此,等到我们这些从江户湾来的人在晚上动起手来,夺下警卫队的枪之后,我们就向北走。那片地方很辽阔,有潮湿多水的平原,还有许多大森林。天冷之后,地上的雪很深,谁也认不出路。我们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疲惫不堪地走了好几个月……那种光景,现在我也记不得了,因为那里没有什么吃的,我们常常躺着等死。最后,我们还是走到了寒冷的海边,不过,只剩下三个人瞧到了大海。一个是从江户来的船长,这一带大陆的地形,他脑子里都记得,他还知道人们在哪儿的冰面上可以从这片大陆到另外一片大陆。他于是领着我们走——因为路太长,也不知走了多久——后来只剩了两个人。等我们走到了那个从冰上渡海的地方,我们遇到了五个陌生人——当地的土人,他们有很多狗,还有很多皮子,可是我们穷得什么都没有。因此,我们就在雪地里跟他们打架,后来,他们都给打死了,那个船长也死了,狗同皮子都归了我。接着,我就从冰上渡海,不过冰已经碎了,我曾经一度在海里漂流,直到一阵强大的西风把我刮上了岸。然后我就到了高洛温湾、帕斯提里克,还有那个神父那里。接着我就向南,向南,走到了我头一次流浪到的那个温暖的、充满阳光的地方。
“可是,海里不再有什么出息了,出去捉海豹的人,利润小,风险大。船队都分散了,那些船长和水手,都不能告诉我我要找的那个人的消息。因此我就离开了永远不会安静的海洋,到树木、房子和群山永远待着不动的陆地上去奔波了。我走得很远,也学会了很多事情,甚至连读书写字都会了。我觉得,这样也好,因为我想,恩卡一定也学会了这些事情,有朝一日,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你们当然明白,到了那个时候。
“我到处流浪,像小渔船一样,只能迎风张帆,而没有舵。不过我的眼睛和耳朵可随时都在注意瞧,注意听。我常常去接近那些游历很广的人,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见过我要找的那两个人,他们一定记得的。后来,我碰到一个新从山里出来的人,他有几块矿石,那里面嵌着许多跟豆子一样大的金粒,他不仅听人谈到过他们,而且见过他们,还认识他们。据他说,他们发了财,就住在他们从地里掘金子的那个地方。
“那地方很荒凉,而且很远,可是我终于走到了那个隐藏在群山里的宿营地。那里的人白天黑夜都在干活,老是见不着太阳。不过时机未到。我倾听着那些人的谈话。他已经走了……他们已经走了……到英国去了。据说,他们是去弄几个有钱的人来一块儿组织公司。我看见了他们住过的房子,好像古老国家里的王宫。晚上,我从窗户里爬进去,想瞧瞧他待她究竟怎么样。我从一个房间走到一个房间,觉得只有国王同王后的生活才是这样,一切都好极了。他们都说,他待她像王后一样,好多人都奇怪,不知道她究竟是哪一个民族的人,因为她带着外来的血统,跟阿卡屯的女人不一样,谁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回事。不错,她是王后;不过我是酋长,而且是一位世袭的酋长,为了她,我付出了无法估价的皮子、船同玻璃珠子。
“可是,为什么要说这么多话呢?我是一个水手,我知道船在海里走的路线。我追踪到英国,然后又到过其他几个国家。有时候,我从别人口里听到了他们的消息,有时还会从报上看到他们的消息;可是我一次也没有见到他们,因为他们的钱很多,走起路来也快,我可是个穷光蛋。后来,他们也倒了霉,有一天,他们的财产就像一缕烟儿似的溜走了。当时,报纸上满版地登载着这件事,可是过后又一字不提了。所以我知道他们一定又回到了那个可以从地里掘出更多金子的地方。
“现在,他们既然穷了,也被世上的人抛弃了。我从一个宿营地流浪到另一个宿营地,甚至到了北方的库特奈一带。我在那儿得到了一点过时的线索。他们到过那儿,可是已经走了。有的说往这边走了,有的说往那边走了,还有一些人又说他们已经到育空河一带去了。因此,我有时往这儿走,有时往那儿走,总是到处地走,一直走到我对这个无边无际的世界似乎感到厌倦了。不过,我在库特奈一带曾经跟一个西北的土人一起赶路,那条路又坏又长,他耐不住饥饿的折磨,觉得还是死了的好。他曾经从一条没人知道的路,翻山越岭,走到育空河一带。当时,他知道临终的时候快要到了,就给我一张地图,并且把秘密的地方告诉我,他凭着上帝起誓,说那儿的确有许多金子。
“那以后,所有的人都拥向北方。我是个穷人,只好卖身给别人赶狗。其余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我在道森碰见了他们俩。恩卡一点儿也认不出我,因为当初我不过是一个小伙子,她的生活又那么富裕,所以她也没有空来想起我这个为她付出了无数代价的人。
“可不是吗?你帮我提前脱离了苦役。我回转去,要把事情按照我自己的办法去做,因为我已经等了很久,现在既然把他抓到了手,我也不忙在一时。我刚才说过,我打算把这件事照我自己的办法去做,因为我把我的一生回想了一遍,记起我看到的和经受过的一切,还记起了在俄罗斯海边的无边森林里,我怎样受冻挨饿。你们也知道,我带着他向东走——他同恩卡——向东走,那地方,去的人多,回来的可很少。我要把他们领到那白骨和带不走的黄金堆在一起、人们咒骂的地方。
“这条路很长,一片雪地,又是没有人走过的。我们的狗很多,它们吃得也多。我们的雪橇不可能把开春以前所要的东西都带上。我们必须在河水化冻之前赶回来。因此,我们就把粮食藏在沿途的许多地方,让雪橇的负担轻一点儿,在回来的路上不至于饿死。在麦克奎森住着三个人,我们在他们附近搭了一个藏粮食的棚;走到马育,我们又搭了一个,那儿有十二个佩利人在打猎宿营,他们是越过南面的分水岭到这儿来的。从那以后,我们再往东走,就看不见人了,一路上只有沉睡的河、不动的森林和北方的寂静雪野。我刚才说过,这条路很长,又是没有人走过的。有时候,我们辛苦了一整天,也不过走上八英里到十英里路;晚上,我们睡得跟死人一样。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我是纳斯,阿卡屯的首领,要报仇雪恨的人。
“这时候,我们搭的粮食棚比以前小了,到了晚上我又从开过的雪路上回到那儿,把它变个样,让人看了以为东西已经给黑獾偷走。这种事干起来一点儿也不难。再者还有那种容易掉到河里的地方,因为水势很急,冰只结在浮面,底下的那层冰总是受着水的冲刷。我走到这么一个地方,我赶的雪橇连狗一块儿掉了下去,这对他同恩卡,当然是倒霉的事,不过以后再也没出过这种事。那乘雪橇上的粮食很多,狗也是最结实的。可是他因为自己精力旺盛,反而大笑起来,从此,他就只用很少一点粮食喂剩下的那几条狗。后来,我们就切断缰绳,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拖出来,喂给它们的伙伴。他说,这样,我们回家的时候就轻松多了,我们可以一路上从这个粮食棚吃到那个粮食棚,用不着狗同雪橇了。这倒是真的,因为我们的粮食的确很少,等到那个晚上我们走到了那个摊着黄金和白骨、给临死的人咒骂过的地方,最后的一条狗也死在挽索里了。
“要走到那地方——地图上画得不错,它就在群山中心——我们得在一座冰封的分水岭的峭壁上凿出阶梯来。我们指望岭后面有个山谷,可是并没有什么山谷,一片积雪,伸展得像丰收的大平原一样平。我们周围,到处都是巍峨大山,把雪白的峰头插到满天星斗之中。在那片本来应该是山谷的奇怪平原当中,大地和积雪都向下沉,好像一直沉到了大地的心脏。要是我们没有做过水手的话,看到了这种光景,我们一定会头晕的;可是我们仍然站在这个叫人头昏眼花的山边,想找一条下去的路。其中有一面,而且也只有这一面的峭壁是逐渐倾斜下去的,可是也陡得跟刮起飓风时的甲板一样。我不明白这个坡为什么会那样,不过它就是那样。他说:‘这是地狱的口,我们走下去吧。’于是,我们就走下去了。
“谷底下有一座小木房,大概是从前有人用从上面扔下去的木头造成的。那是一栋很老的木房,因为先后到那儿去的人,都在那个木房里孤零零地死掉了,我们从地上几片桦树皮上看到了他们的遗言和咒骂。一个是害坏血病死的;还有一个是因为他的伙伴夺去他仅有的一点粮食同弹药之后溜走了,才死的;第三个是给一头脸上有白斑的灰熊伤害的;第四个想打猎充饥,结果仍旧饿死了……其他的,情形也差不多。总之,他们都不肯离开那些金子,最后只好死在金子旁边,只不过死的方式不同而已。他们掘来的那些没有用的金子,弄得木房里的地板上,到处都是黄澄澄的,好像人在梦里看到的一样。
“不过,给我引到这么远的那个人,他心里很镇静,脑子也很清醒。他说:‘我们一点儿吃的东西也没有了,我们只能瞧一下这里的金子,弄清楚它是从哪儿来的,到底有多少。然后我们就得赶快走开,免得它迷住我们的眼睛,使我们失去主张。这样,我们终究还可以回来,多带点粮食,全部的金子就都是我们的了。’于是,我们就察看了一下那个大矿脉,它好像人的脉络那样贯穿着谷壁。我们把它测量了一下,又从上到下画出轮廓,然后打下一根根木桩,在树上刻了字,作为所有权属于我们的标志。当时,我们因为没有吃东西,膝盖都在发抖,肚子里很难过。心也扑通扑通地快要跳出了口,因此,我们最后就爬上那个大峭壁,走回来了。
“在最后一段路上,我们两人驾着恩卡走,我们常常摔跤,可是到底走到了那个粮食棚。瞧吧,粮食都光了。这件事做得很巧妙,他觉得东西是给黑獾偷走了,他一个劲儿地骂那些黑獾和他的上帝。不过恩卡很勇敢,她微笑着,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里,我只好转过脸,克制住自己。她说:‘我们在火旁边歇歇吧,等到早晨再走。我们可以先把鹿皮鞋吃了,添点力气。’于是我们就把鹿皮鞋的筒子切成一条一条,煮了半夜,让我们可以嚼碎了吞下去。第二天早晨,我们谈了谈我们的处境。要走到下一个粮食棚还有五天路程,我们走不到。我们一定要找着野兽才行。
“‘我们打猎去。’他说。
“‘对。’我说,‘我们打猎去。’
“于是他规定恩卡留在火旁边,保存气力。我们就出发,他去找麋鹿,我就到我挪过的粮食棚那儿,可是我只吃了一点,免得他们看出我体力很强。那天晚上,他摔了好多次跤,才回到我们露宿的地方。我也装出十分衰弱的样子,栽栽跌跌,常被雪鞋绊倒,仿佛每一步都是最后一步似的。后来我们把鹿皮鞋吃了,添点儿力气。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他那种精神一直把他的体力支撑到临终时刻;除非为了恩卡,他从来没有大声哭过。第二天,我跟着他去打猎,免得看不到他的结局。他常常躺下来歇一会儿。那天晚上,他几乎不行了,可是到了早晨,他有气无力地骂了几句,又往前走。他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人,有好几次,我都以为他要完蛋了,不过,他是一个最坚强的人,他有巨人那种精神。他能支持住身体,筋疲力尽地熬过那一整天。他打到了两只松鸡,可是他不肯吃。松鸡是不用举火,可以生吃的,它们能救他的命;可是他惦记着恩卡,因此他就转身向我们露宿的地方回去。他再也走不动了,只能用手和膝盖在雪里爬。我走到他跟前,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死亡。即使到了这一步,只要吃下松鸡,也不算太晚。他丢掉来复枪,像狗一样,用嘴衔着那两只松鸡。我挺直身体,在他旁边走着。他在歇一下的那会儿,总是瞧着我,不明白我怎么会这样结实。虽然他已经不会说话了,可是我看得出,他的嘴唇在动,不过没有声音。我刚才说过,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也觉得心里有点儿不忍;可是我想起了过去的一切,又记起了我在俄罗斯海边的无边森林里,怎样受冻挨饿。再者,恩卡本来是我的,我为她付出了无法估计的皮子、船和玻璃珠子。
“照着这个样子,我们穿过了白茫茫的森林,四外一片沉寂,像潮湿的海雾一样,沉重地压在我们身上。过去的情景,像幻影一样出现在空中,缠绕在我们周围:我看见了黄色的阿卡屯海滩,打完鱼飞快地回家的皮舟,还有森林旁边的许多房子。我还瞧见了那两个自封为酋长订下了种种规矩的人,一个是我的祖先,一个是我娶下的恩卡的祖先。对啦,还有雅希-奴希也在跟我一块走路,他的头发里粘着潮湿的黄沙,他摔下去折断了的那根长矛,仍旧在他手里。我知道时候到了,我看见了恩卡眼睛里默默相许的神色。
“我刚才说过,我们就这样穿过了森林,直到鼻子里闻到了营火的烟味。于是我就俯下身子,从他的牙齿里夺下那两只松鸡。他侧转身子,歇了一会儿,他的眼睛里涌上诧异的神色,他下面的那只手就朝他屁股上的猎刀慢慢摸过去。我拿走了他的刀,然后紧对着他的脸朝他笑。不过就是这时候,他也还不明白。因此我就做出从黑瓶子里喝酒的样子,装着在雪地里堆起一堆很高的货物,把我结婚那天晚上的事重新表演了一番。我一句话也没说,可是他明白了。不过他并不害怕。他的嘴角露出微微的嘲笑,眼中含着冷冷的愤怒,同时,因为知道了这些,他好像力气也大了一点儿。这条路并不远,可是路上的雪很深,他爬得很慢。有一次,他躺了很久,我把他翻过来,盯着他的眼睛。有时候,他眺望远方,有时眼睛就没有神了。等到我放掉了他,他又向前挣扎。这样,我们终于走到了火堆旁边。恩卡立刻赶到他身边,他的嘴唇动了几下,没有出声,然后他指着我,想让恩卡明白。后来他就躺在雪里,安安静静地过了很久。直到现在,他仍旧躺在那儿。
“我在烧好松鸡之前,一句话也没说。后来我对她说话,我说的是她的家乡话,她已经好多年没有听见过这种话了。她挺直身子,就像这样,她的眼睛惊讶地睁得大大的,然后问我到底是谁,从哪儿学会了这种话。
“我说:‘我是纳斯。’
“‘是你?’她说,‘是你?’她于是爬得近一点,好仔细看看我。
“我回答她说:‘是我,我就是纳斯,阿卡屯的酋长,我这一家的最后一个人,正像你一样,你也是你一家最后的一个人。’
“她大笑起来。我凭着我见过的和做过的一切赌咒,但愿别再听到那样的笑声吧。它使我寒了心,在那寂静的雪夜里,只有我一个人跟死神和那个大笑的女人坐在一块儿。
“‘来吧!’我觉得她神经错乱了,就说,‘来!吃了东西,我们就走。从这儿到阿卡屯的路很远啦。’
“可是她把脸埋在他的黄头发里,大笑起来,一直笑到好像我们耳边的天要塌下来一样。我本来以为她见了我,会欢喜得发狂,会立刻想起从前的事情,可是采取了这种形式,倒使我觉得很奇怪了。
“我用力地抓着她的手,大声说:‘来!路又长又黑。赶快动身走吧!’
“‘到哪儿去?’她坐起来问我,这时候,她已经不再奇怪地笑了。
“‘到阿卡屯去。’我回答道。我一心一意盼着她一听到我的话,脸色会变得很快活。可是她跟他一样,嘴角露出微微的嘲笑,眼中含着冷冷的愤怒。
“‘好,’她说,‘我们走,我跟你,手拉着手,一块儿到阿卡屯去。我们去住在肮脏的草房里,吃鱼和油,养个小子——让我们一辈子觉得得意的小子。我们会忘掉这个世界,变得快快活活,非常快活。这样真好,真是好极啦。来!我们赶快走。我们回到阿卡屯去吧。’
“她一面用手指梳着他的黄头发,一面恶意地笑着。她眼睛里并没有默默相许的神色。
“我不声不响地坐着,想不透这个女人为什么这样古怪。我想起了那天晚上,他把她从我那里拖走的时候,她那样尖叫,那样撕他的头发——现在,她反而抚弄着它,舍不得丢下。我还想起了我付出的代价和多年的等待,于是我就紧紧地抓住她,像他先前一样把她拖走。可是她也像那天晚上一样,往后退缩,像母猫保护小猫一样地抵抗我。等到我们扭到火堆那面,跟那个男人隔开之后,我松开了她,她坐了下来,听我讲话。我把经过的情形全讲给她听,我讲到了我在陌生的海洋里遇到的一切,在陌生的地方做过的种种事情,我怎样找得筋疲力尽,挨了好多年的饿,以及初次见面她就对我流露的默默相许的表示。哎,我全对她说了,连当天我跟那个男人之间的一切经过,以及我们年轻时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我一面说,一面看出她眼睛里又渐渐露出了默默相许的表示,又强烈,又广阔,好像黎明时的一片阳光。我看到了她眼睛里的怜悯、女人的温柔和爱情,我看到了恩卡的心和灵魂。于是我又变成了一个年轻小伙子,因为这种眼色,就是当初恩卡奔上沙滩,一面笑,一面跑到她母亲屋里去的时候流露的眼色。严酷不安的心情消失了,挨饿和焦躁的等待也成了过去的事。时候到了。我觉得她的胸口在招呼我,好像非要我把头搁在她的胸口上,忘掉一切不可。她向我伸开双手,我就向她扑过去。可是,忽然她眼睛里又燃起了仇恨的火焰,她的一只手已经伸到了我屁股旁边。一下,两下,她刺了我两刀。
“‘狗!’她冷笑着说,把我推在雪里。‘猪!’她大笑了起来,笑声冲破了那一片沉寂,她又回到了她的死人那儿。
“我刚才说过,她刺了我一刀,两刀;但是她饿软了,根本杀不死我。可我还想留在那地方,闭上眼睛,跟那两个人一块儿长眠。他们的生活同我交错在一起,使我走了无数陌生的道路。但是有一笔债总是压在我心头,使我不能安息。
“路很长,又冷得刺骨,粮食也只有一点。那些佩利人找不到麋鹿,已经把我的粮食棚抢光了。那三个白人也是这样,可是我从那儿路过的时候,看到他们自己也饿得瘦瘦地死在木房里了。以后我什么都记不得了,直到我来到这儿,看见了吃的东西同火——很多火。”
他说完之后,不胜羡慕地弯下腰,更靠近火一些。有好大一会儿工夫,仿佛油灯投射在墙上的影子,也在演出种种悲剧。
“可是恩卡呢?”普林斯喊了起来,那一幅情景仍旧在对他发生强烈的影响。
“恩卡吗?她不肯吃松鸡。她躺在那儿,搂着他的脖子,把脸完全埋在他的黄发里。我把火挪得近一点儿,让她不至于受冻,可是她爬到另一边。我又在那边生了一堆火,可是也没有用,因为她不肯吃东西。现在,他们仍旧照那样子躺在雪里。”
“你怎么办?”马尔穆特·基德问道。
“我不知道。阿卡屯是个小地方,我也不打算回去,住在世界的边缘。可是活着有什么用?我可以走到康士坦丁队长那儿,他会给我戴上脚镣手铐,总有一天,他们会给我套上一根绞索,这样,我就会睡得很安稳了。可是……这也不好,总之,我不知道。”
“可是,基德,”普林斯坚决地说,“这是谋杀呀!”
“嘘!”马尔穆特·基德命令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的智慧所不能及的,也超出了我们的公道标准。这件事究竟谁是谁非,我们也说不上来,而且也不能由我们判断。”
纳斯向火炉靠得更近了。一片沉寂。无数的图景在每一个人眼睛里一幅接着一幅展现着。
(雨宁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