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 著
经典名著
类型- 2019.03.28 上架
23.16万
完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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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
[一] 进入荒野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了原始野性的种子。
巴克不读报纸,否则他就知道厄运即将降临,这场厄运不仅仅会降临到他自个儿头上,还要降临到每一只从皮吉特湾到圣迭戈这些沿海地区的狗身上,只要它肌肉结实,皮毛厚长。这全是因为在北极黑暗天地里探索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又因为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对这一发现大肆宣传,成千上万的人正拥向北国。这些人都需要狗,而且他们所需要的都是强壮的狗,它们不仅要长着强筋铁骨,能干苦力,而且还需长着厚厚的皮毛,能抵御冰雪风霜。
巴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一幢大房子里。人们称它法官米勒家。它远离大路,绰约坐落于树木之中,透过树木,能隐隐约约看见围绕在房子四周的那条宽阔阴凉的走廊。几条砾石铺成的车道,弯弯曲曲,穿越宽阔平展的草坪,通向这幢房子。车道上方,高大的白杨树,枝叶交织成荫。房后比房前要空旷得多。那里有宽敞的马厩,有十多个马夫和男仆住在里面,还有几排爬满藤蔓的供用人住的小屋,有一排望不到尽头的整齐外屋,那里还有长长的葡萄架、绿茸茸的草地、果园和浆果地。还有就是用于喷水井喷水的抽水机及那个大水泥储水池。法官米勒的男孩子们上午跳入水里洗浴,下午炎热时在那里纳凉。
巴克就统治着这一大片的领地。他在这里出生,并且他一生的四年光阴都生活在这里。不错,这里还有其他一些狗。在偌大的一块地方不可能没有别的狗,但是他们都算不了什么。他们来了,又走了,他们不是住在拥挤不堪的狗窝里,就是终日住在黑乎乎的屋子角落里,学着日本哈巴狗嘟嘟的样子,或者说是学着墨西哥的无毛狗伊莎贝尔的样子,而这些都是稀奇古怪的畜生,难得将脸伸到屋外,也难得下地走动。此外,那里还有一群,至少不下二十只。嘟嘟与伊莎贝尔在一队拿着扫帚和拖把的佣人的保卫下从窗子里向外望着他们,而这群狐则朝着他们恐吓地咆哮一阵。
但是,巴克既不是家狗,也不是整天待在窝里的狗。这整个的王国都是他的天下。他与法官的儿子们一同跳入储水池里游泳,一块儿去打猎;他陪伴着法官的女儿莫莉和艾丽斯在晨曦中或黄昏时分进行长距离的散步;在寒冬腊月的晚上,他躺在法官的脚边,法官坐在书房熊熊的炉火前;他有时驮着法官的孙儿们,有时与他们在草地上打滚,当他们到马厩院子的水龙头那里去疯狂冒险时,他一步不离地看护着他们,他甚至护卫着他们到更远的地方去玩耍,到小牧场,到浆果地里。他趾高气扬地从那群狐中间走过,至于嘟嘟与伊莎贝尔,他就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因为他就是国王——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切地上走的与天上飞的生物之王,其中也包括人类。
他的父亲埃尔玛是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曾是法官形影不离的伙伴,巴克可望子承父业。他身材虽没有父亲那么大——他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他母亲希依曾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及普遍受到尊敬,使他拥有一副皇家贵族的气质。在他自幼年以来的四年时间里,他一直过着一种养尊处优的贵族生活;他很为自己感到骄傲,甚至有点儿自负,类似于那些因孤陋寡闻而自鸣得意的乡绅一样。但是,他没有让自己堕落成那些成天吃吃喝喝的家狗。他整天的打猎及与其相似的户外活动,使他没有长得肥头肥脑,反而使他的一身肌肉变得更加结实;对于他来说,就如那些喜爱冷水浴的动物一样,热爱水中的活动就成了滋补药和保健品。
在1897年的秋天,当克朗代克的发现将整个世界的人都吸引到冰天雪地的北方的时候,巴克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巴克不看报纸,而且他不知道园丁的一个帮工曼纽尔是不可交的伙计。曼纽尔有一个改不掉的坏毛病,他爱玩中国赌博。另外,他在赌博中,有一个改不了的弱点——相信一种胜利法。这注定了他倒霉的命运。要施展他的那套胜利法,就需要钱,可是当一个园丁帮工的工资还满足不了他妻子及一大帮孩子的生活开支。
在曼纽尔背信弃义的那个难忘的晚上,法官正在参加葡萄干种植者协会的会议,男孩子忙着组建体育俱乐部。没人看见他与巴克穿过果园出去,巴克自己也猜想,他们只是去溜达一会儿。除了一个单身男人之外,没有任何人看见他们来到了飘着信号旗的名为学院园的小车站。这个男人与曼纽尔谈了话,钱在他们之间叮当作响。
“你在把货送出之前,也许应该把它包装好。”陌生人粗声粗气地说,曼纽尔便将一根粗绳子双重地套在巴克项圈下的脖子上。
“只要拧紧绳子,你就可以将他勒得半死。”曼纽尔说,于是陌生人咕哝一声,表示赞同。
巴克不失尊严地静静地让绳子套在脖子上。说实在的,这件事有点儿反常,但是他已经学会信任他所认识的人,相信他们的智慧是他所不能及的。但是,当绳子的一头被交到了陌生人的手里时,他凶狠地嚎叫起来。他仅仅是在表明自己的不满,他的自尊使他相信,表明不满便是在发布命令。但是,叫他吃惊的是,他脖子上的绳子被收紧了,紧得他呼吸困难。他顿时火冒三丈,朝那个男人扑上去,可是他刚跳到半空,那人就抓住了他的喉咙,并熟练地一拧绳子,便将他摔得个四脚朝天。接着,绳子残酷地收紧了,巴克狂怒地挣扎着,他的舌头从他的嘴里挂了出来,他宽厚的胸脯在徒劳地上下起伏。一生中,他从没有受到如此下作的虐待,而且他一生中,也从没有如此气愤过。但是,他的力气渐渐小了,他的眼睛模糊起来。于是旗子信号一打,火车停下了,那两个男人将他扔进了行李厢,而这时的他却什么也不知道。
当他再次苏醒过来时,他隐隐约约地觉得,他的舌头在作痛,他正被什么车子摇摇晃晃地载着走。在穿越叉道口时火车机车所发出的嘶哑汽笛声使他明白他在什么地方。他常常与法官出外旅行,不会不知道乘坐在行李车厢里的感觉。当他睁开眼睛时,那双眼睛里闪耀着一个遭绑架国王的万般怒火。那个男人跳起来去勒他的咽喉,但是巴克反应却比他来得迅速。他的嘴一下咬住了那人的手,死死地咬住,毫不松口,直到他再一次被勒紧脖子失去知觉为止。
“唔,有疯狗病。”那人说道,将他被咬伤的手藏起来,没让行李车乘务员看到,乘务员被争斗的声响吸引了过来,“我正送他到旧金山的主人那里去。那里有个名犬医说,他能给他治病。”
关于那个晚上乘车的事,那人在旧金山海滨一个沙龙的后仓房里为自己大谈特谈了一番。
“而我所得到的仅仅是五十块钱,”他满腹牢骚地说了,“这样的事,就是给我一千元的现金,我也不再干了。”
他的手用血迹斑斑的手帕包了起来,而且右裤腿从膝盖被撕到了踝节处。
“另外的家伙拿了多少?”沙龙老板盘问道。
“一百,”他回答说,“一个子儿也不肯少,我没有办法。”
“那加起来就是一百五十元,”沙龙老板算计道,“看看他是不是值这个价,否则我就成傻瓜了。”
绑架徒打开血迹斑斑的包扎,看着他那只被撕破的手。“我会不会患上狂犬病……”
“会的,因为你天生就是个绞死鬼,”沙龙老板边笑边说,“喏,你先帮我一把,再拿你的运费。”他又加了一句。
巴克这时头昏眼花,喉咙与舌头疼痛难忍,半死不活,但还试图反抗折磨他的那些人。可是他被几次摔到地上,不断勒住脖子,直到后来,他们才把重重的铜项圈从他的脖子上锉了下来。接着,绳子被解掉了,他被扔进了一只笼子般的板条箱里。
那个疲惫不堪的晚上所剩下的时间里,他都躺在板条箱里,心中充满着愤怒和受伤的自尊。他不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意味着什么。这些陌生人想将他怎么样?他们为什么要把他关在这只狭小的板条箱中?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隐约觉得大祸即将降临,于是他心里很难过。夜里,小仓房的房门几次被嘎吱地打开,他都跳起身,希望能看到法官或至少看到那些男孩子。但是,每次看到的都是沙龙老板的那张鼓鼓的脸,在借着牛蜡烛的惨淡光亮窥视他。因此,每次在巴克喉头颤动的欢快声都转变成了疯狂的嚎叫。
但沙龙老板没去管他,而到了上午,又进来了四个人,他们抬起了板条箱。折磨他的人增加了,巴克心中肯定地想,因为他们都是些相貌丑恶的生物,他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于是,他隔着板条,朝他们怒气冲冲地咆哮。而他们只是哈哈大笑,用棍子戳他。一见棍子,他立即用牙齿去咬,后来才意识到,他这么做,正中他们的意。于是,他便愤愤地躺下身子,任他们将板条箱抬进了一辆运输车里。接着,他与囚禁他的板条箱便开始了被人几经转手的历程。快递办公室的伙计们管过他;另一辆运输车将他运走;一辆卡车载了他及各色各样的箱子和包裹开上了一艘渡轮;卡车驶离渡轮后,驶进了一个大铁路车站,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辆快运包裹车厢里。
这节快运包裹车厢在汽笛声声的火车屁股后面被整整拖了两天两夜,而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他气愤万分,当快运车厢里的速递员开始走近他时,他都报之以嚎叫,他们以取笑捉弄他来对他进行报复。他气得发抖,口喷唾沫,扑向板条,而他们嘲笑他、奚落他。只见他们也嚎嚎乱叫,像恶狗般狂吠,像猫喵呜地叫,扑腾着双臂,还像公鸡般地啼鸣。他知道,这一切全都非常愚蠢;但是,也就更加有损他的尊严,于是他的怒火便越烧越高。他并不太在意饥饿,但是,缺水使他遭受极大的痛苦,并使他的怒火增加到了怒不可遏的程度。因此,他高度紧张,极度敏感,这种虐待使得他怒火满腔,疼痛的咽喉和肿胀的舌头更增添了怒火。
有一事让他高兴:他的脖子上没有了绳子的束缚。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极不公平地使他们占了优势;但是既然绳子不在了,他会让他们明白:他们永远也别想再用绳子束缚住他的脖子。对此,他下定了决心。两天两夜,他没吃没喝,在这受尽折磨的那两天两夜里,他心中积蓄了满腔的怒火,谁率先撞上他,谁就会倒霉。他的双眼布满血丝,他变成了一个狂怒的魔王。他身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就是法官本人都会认不出他来;快运车厢里的速递员在西雅图将他捆束好后送下火车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
四个男人把板条箱从运输车上小心谨慎地运进了一个有高围墙的小小后院里。一个壮汉走了出来,他身穿一件红毛衣,领部松大得往下垂。他在司机的记录本上签了名。巴克猜想,那就是下一个折磨他的人,于是他疯狂地朝板条扑去。那个人冷冷地一笑,拿来了短柄斧和棍棒。
“你不是现在要把他弄出来吧?”司机问。
“就现在。”那个人回答道,同时将斧头砍进板条箱要撬开箱子。
四个抬箱子的男人立即散开去,爬到围墙上面,准备在安全处看一场好戏。
巴克朝碎裂的木头冲去,一会儿用牙齿去咬木头,一会儿又冲向木头,和木头厮打了起来。斧头在外面砍到哪儿,他就在里面咆哮地冲向哪儿,他怒不可遏地、急不可耐地想冲出箱子,而穿红毛衣的男人正泰然镇静、专心致志地在砍箱子,要放他出来。
“呀,你这个红眼魔鬼。”当他砍开了足以让巴克的身体通过的口子时,他说。同时,他扔下了短柄斧,把棍棒换到他的右手中。
这时的巴克真正是个红眼魔鬼,他挺直身子,准备跳跃,只见他毛发竖立,口冒白沫,布满血丝的双眼闪闪发亮。他那一百四十磅的体重扑向那个男人,满载着他两天两夜郁积起来的愤怒。他跳到半空,嘴巴正准备咬住那男人,这时,他遭到一阵猛然打击,使他收住身子,使他的牙齿咔嗒一声,痛苦得合拢了起来。他身体一滚,背部与侧面着地倒了下来。他这一生中从没有挨过棍棒打,所以弄不明白。他嚎叫一声,这声音像是犬吠,但更像尖叫,接着,他又一次站起身,跳了起来。于是,他又一次遭到那种震颤性的打击,他并被打瘫在地。这回他明白了,是棍棒,但是,他气疯了,不知道该小心。他冲了十多次,但是棍棒每一次都阻挡住了他,将他打倒在地。
有一下打得特别凶猛,之后,他爬起身,头昏目眩,无法再向前冲去。他的脚无力地蹒跚着,鼻子、嘴、耳朵都在流血,他那身漂亮的皮毛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沫。这时,那个男人向前迈了一步,不慌不忙地往他的鼻子打去。这一下钻心刺骨,超过他所忍受过的任何痛苦。他大吼一声,其声势几乎如凶猛的狮子,他再一次朝那个人扑去。然而,那人把棍棒从右手换到了左手,镇静地击在他下巴根部,同时将他的身子朝天往后打去。巴克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第二圈划到一半时便栽倒在地上,头和胸先着了地。
那是他最后一次冲刺。那人这一下打得聪明,是他故意保留的一手,巴克弓起身子,然后瘫落了下去,他被打得完全没了知觉。
“要我说,他驯起狗来真不赖。”站在墙头上的一个男人情绪很高地吆喝道。
“还不如每天驯驯小马,星期日驯上两次。”司机应答说,同时他登上运输车,策马开车。
巴克虽然有了知觉,但一点儿力气也没有。
他躺在他倒下的地方,眼睛注视着穿红毛衣的男人。
那人独自说道:“‘他名叫巴克。'”他在读沙龙老板运送板条箱的委托信中的话。
“唉,巴克,伙计,”他亲切和蔼地说,“我们吵了一小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就此为止吧。你明白了你的地位,我明白我该做什么。如果你做只本分的好狗,一切就好了,今后前途无量。要是要当孽种,那我会把你的五脏六腑都打出来。明白吗?”
他一边说,一边无所畏惧地轻轻拍着他曾冷酷无情毒打过的头。一接触到他的手,巴克的皮毛不自觉地倒竖了起来,但是他没有抗拒,默默地忍受着。当那个人为他拿来水的时候,他如饥似渴地喝了起来,后来,他又从那男人的手里狼吞虎咽地一块块吞吃生肉。
他被人打败了(他明白这一点),但是他没有被人打垮。他完全明白了,与拿着棍棒的人斗,自己不可能赢。他接受了教训,他今生今世决不会忘了这次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他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他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他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时,他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又来了其他的狗,有的装在板条箱中,有的用绳子拴着,有的温顺,有的如他初来时那样暴跳如雷,狂吼怒叫;而他看着他们一个个都被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驯服。当巴克看着每一场残忍的驯服时,那深刻的教训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上:拿棍棒的人就是立法者,虽然别人不一定都得对他乞首摇尾,但他就是大家都得服从的主人。虽然他看到被打得趴下的狗巴结讨好那男人,对他乞首摇尾,舐他的手,巴克从不干这样的事。他也看到有一只既不巴结又不服从的狗,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时常会有人上门来,都是陌生人,他们与穿红毛衣的男人谈话,谈话时有时兴奋,有时甜言蜜语,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交谈着。而当他们相互之间发生钱来钱往的时候,陌生人往往会带走一只或更多的狗。巴克心里猜想他们去了什么地方,因为他们从没有再回来;他为自己的将来深感恐惧,每次没被选中的时候,他都很高兴。
可是,事情终于轮到他的头上。那天,来了一个干瘪男人,他嘴里吐出的英语断断续续,而且夹着很多既古怪又粗鲁的惊呼语,让巴克听不明白。“啊呀!”他眼睛看到巴克就发光地喊道,“那一定是只好狗。嗯?要多少钱?”
“三百,而且还是便宜着呐。”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马上回答说。
“再说这是政府的钱,你不会不同意的吧,嗯,毕罗尔特?”
毕罗尔特露齿笑了。由于对狗的需求猛增,狗的价格突飞猛涨,因此,要买这样一条精良的狗,这个价不能算不公道。加拿大政府不愿吃亏,而它的急件邮递速度也不能耽误。毕罗尔特对狗很内行,他一看到巴克就知道他是千里挑一的——“是万里挑一。”他暗自揣摸道。
巴克看到了小个子干瘪男人与穿红毛衣的男人之间钱来钱往,因此当小个儿干瘪男人将他与卷毛牵走时,他没感到什么吃惊。卷毛是一只性情温和的纽芬兰狗。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并且,自他与卷毛从“独角鲸”甲板上眼看着西雅图渐渐消失的时候起,他也就再没有看到温暖的南方大地。毕罗尔特把他与卷毛带到了甲板下面,把他们交给一个名叫弗兰克斯的黑脸大汉。毕罗尔特是法裔加拿大人,他皮肤黝黑;但是弗兰克斯是法裔加拿大混血儿,因此皮肤还要黑上一倍。在巴克眼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一种人(他注定要见到许多种前所未见的人),虽然他对他们生不出亲热的感情,但他慢慢开始真心实意地尊敬他们。他立刻便知道,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都是很公正的人,在处理是非之事时既镇静又公平,处理狗方面的事,他们很聪明,不会上狗的当。
在“独角鲸”的中仓,巴克和卷毛遇到了另外两只狗。其中一只雪白的大狗,来自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是一位捕鲸船长带出来的,后来参加了一次北美洲沙土灌木地的地质测量。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一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当巴克要跳起来去惩罚他时,弗兰克斯的鞭子在空中呼啸而过,率先落到了肇事者身上;于是巴克也不用自己动手了,他所要做的只是要回他的骨头。他心想,弗兰克斯处事真公正,于是这个混血儿在巴克的心中地位开始上升。
另一只狗没有冒犯的举动,也没有受到其他狗的冒犯;当然,他也没有从初来乍到者那里偷东西吃的企图。他阴沉、乖僻,他明白地向卷毛表示,他只希望别去惹他,而且如果谁去惹他了,那就是自找麻烦。人们叫他“戴夫”,他吃了就睡觉,此外便是偶尔伸伸懒腰,他对其他东西漠不关心,甚至当“独角鲸”穿越夏洛特皇后湾时,船身像是着了魔似的在波涛里起伏滚动、颠簸冲撞的时候,他还是无动于衷。巴克与卷毛既是兴奋,又有点惊恐,而他却抬起头,似乎很恼火,还好,他只是朝他们漠然地看了一眼,然后打了个呵欠,再一次睡去了。
螺旋桨不知疲倦地在转动,船只不分白天与黑夜地在颤动,虽然一天天的日子没有什么区别,但巴克明显感到,天气在渐渐地变冷。有一天早晨,螺旋桨终于静了下来,并且“独角鲸”上到处洋溢着激动的情绪。他感觉到了这一点,其他的狗也感觉到了,他知道即将会有新的变化。弗兰克斯在他们的颈部拴上皮带,把他们带上了甲板。第一步踏上寒冷地面时,巴克的脚陷进了一种白色糊状物里,很像烂泥。他鼻子哼了一声,身体向后缩去。这种白色东西在源源不断地从空中飘落下来。他抖动着身子,但是这东西越来越多落到他身上。他好奇地嗅了嗅它的气味,然后用舌头舐了一些。它像火一样刺痛,但瞬息之间却又消失了。这让他傻眼。他再试了一次,结果却相同。旁观者们哄然大笑,他感到惭愧,但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雪。
[二] 棍棒与犬牙法则
巴克在代牙海滩(Dyea Beach)的第一天简直像场噩梦。每时每刻都充满了震撼和意外。突然一下子,他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这不是一种闲散的、充满阳光的生活,懒散和充满阳光的生活除了无所事事就是活得生厌。这里,没有宁静,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宁。到处是混乱不堪和忙忙碌碌,并且生命与肢体随时都有被摧残的危险。必须时时刻刻都保持警惕;因为眼前这些狗及人都不是城市狗和城市人。他们都是野蛮种,个个都是如此,他们只知棍棒与犬牙法则,不知道还存在法律。
这些狗厮打时如同野狼,这是他前所未见的,而且他第一次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教训。没错,那是一种借鉴他人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他不会活着从中受益。受害者是卷毛。他们当时驻扎在原木商店附近,卷毛友好地朝一只爱斯基摩犬走去,那狗有成熟的狼那么大,但还是不及她的一半大小。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儿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一副金属夹子般的牙齿,纵身跳开时也同样地迅捷,只是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扑过来就咬,咬完就跳开,那是野狼厮打的样子;然而事情到此远没有结束。这时,跑来了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他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在中间。巴克弄不明白那种一声不响的热切样子,也不理解它们舐肉块时的样子怎么如此如饥似渴。卷毛朝她的对手冲去,而她的对手再一次扑向她后便往旁边纵身跳开。他用他的胸脯拦住她下一个冲刺,这手段很出乎意料,使得她一个翻身,摔倒在地。她就此没有再站起来。这正是旁观的爱斯基摩犬所期待的。他们又嚎又叫地向她围拢过去,她在他们中间淹没了,她在一群毛发倒竖的躯体下痛苦地尖叫着。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如此始料不及,巴克给吓蒙了。他看见了丝毛犬伸出鲜红的舌头,他大笑时就是这个样子;他看到了弗兰克斯挥舞着一把斧子,跳进混乱的狗群之中。三个男人拿着棍棒,帮他一起驱散狗群。狗群一会就驱散了。自卷毛倒下,到她的围攻者被棍棒驱赶开,只有两分钟的时间。但是她躺在血红的被踩烂的雪地里,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了生息,她几乎被撕成了碎片,黝黑的混血儿站在那儿朝下看着她,嘴里发出了可怕的诅咒。这一情景经常出现在巴克的睡梦中,使他不得安宁。因此,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他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丝毛犬又把他的舌头伸了出来,再一次哈哈笑了起来,于是,从那个时刻起,巴克内心便对他充满着难以平息的痛恨。
卷毛的悲惨遭遇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但没等他从这种震撼中恢复过来,他便遭受了另一个震惊。弗兰克斯给他拴上了皮带与扣环。那是一副挽具,他在家时看见马夫给马安上这种东西。于是,如同他曾见过马劳作那样,他也被迫干活,用雪橇将弗兰克斯拖到峡谷边上的森林里,然后拖回一雪橇的柴火。虽然把他当作拉雪橇的畜生严重地刺伤了他的尊严,但是他很聪明,他并没有反抗。尽管干活对于他来说是件新鲜与陌生的事,但他下决心要认真干,尽量干得出色。弗兰克斯是个严厉的人,他要求立刻服从,而且靠他手中的鞭子,他的命令总是被立刻服从;而戴夫是只经验丰富的车辕犬,无论什么时候巴克出了错误,他就会咬巴克的后腿。丝毛犬是领头犬,同样也经验丰富,虽然他不能老是攻击巴克,但他时常用尖厉的怒吼非难他,或者狡猾地把他的体重都压在挽绳上,将巴克猛地拦在他该走的道上。巴克轻而易举地学会这些花招,而且在他的两个伙伴及弗兰克斯的共同传授之下,他进步很快。在他们返回宿营地时,他已很清楚,“嗬”是停,“走”是向前走,并且,走弯路时,转动的幅度要大,当重载的雪橇在他们身后冲下山坡时,要避让车辕犬。
“三只狗都非常出色,”弗兰克斯告诉毕罗尔特说,“瞧那巴克,他拉起来不要命。他学得快得很。”
到下午的时候,毕罗尔特急于上路运送他的急件,回来时又带回了两只狗。他们分别叫“贝里”与“乔”,是两兄弟,都是名副其实的爱斯基摩犬。尽管他们是一母所生,但他们却如白天与黑夜那样截然不同。贝里的一个弱点是他性情极端地温和;而乔则完全相反,他脾气坏,性格内向,他不停地咆哮,目光中常怀着恶意。巴克友好地接纳了他们,戴夫对他们不理不睬,而丝毛犬则挨个儿地将他们打败。贝里息事宁人地摇动着他的尾巴,但当他知道息事宁人的办法不奏效时,转身跑开,当丝毛犬的尖牙咬破了他的胁侧时,他哭喊了起来(依然是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但是无论丝毛犬如何盘旋,乔都后腿站在地上,迅速转动身子,面对着他,只见他鬃毛倒竖,耳朵后贴,扭嘴歪唇发出咆哮,咆哮后牙齿立即咔嗒一声咬紧,眼睛发出恶魔般暗淡的光——交战前心态的体现。他的外表非常吓人,因此丝毛犬不得不先打消教训他一顿的想法;为了掩饰他自己的尴尬,他便将目标转向不伤害他人而只会叹息的贝里,把他赶到营地外。黄昏时,毕罗尔特搞到了另一只狗,这是一只老爱斯基摩犬,长长的身躯又瘦又憔悴,脸上满是厮斗时留下的伤疤,一只独龙眼在警示着他的光荣与英勇,迫使大家不得不对他肃然起敬。他名叫索莱克斯,这名字的意思是愤怒者。像戴夫一样,他既没有什么要求,也不愿多事,更没有什么期望。他缓慢而谨慎地走到他们中间时,甚至连丝毛犬都不敢去招惹他。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不幸被巴克发现了。他不喜欢别人靠近他瞎眼的一侧。巴克是在无意中发现的,而且当他第一次不慎发现触犯了索莱克斯的弱点时,索莱克斯绕着他旋转,将他的肩膀上的肉撕裂了三英寸,一直撕到了骨头上。自此以后,巴克始终避开他瞎眼的一侧,于是他们到最后都一直相安无事,而且索莱克斯就像戴夫一样,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大家不要去惹他。但是,巴克后来才知道,他们每个都另外拥有一个更为性命攸关的野心。
那个晚上巴克遇到了睡觉的大问题。蜡光照明的帐篷,在白色的平原上显得明亮又温暖;而当他像往常一样进入帐篷的时候,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对他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朝他扔来了锅碗瓢勺,直到他从极度惊愕中清醒过来,灰溜溜地逃到外面的寒冷中为止。外面刮着阵阵寒风,冷得刺骨,剧烈地咬噬着他负伤的肩膀。他躺在雪地上,试图睡觉,但是寒霜马上使他从头到脚战栗不止。他满心凄凉,郁郁寡欢,在许多帐篷中来回穿行,结果发现处处都一样寒冷。他不时遇到野狗朝他扑来,但是他倒竖起颈毛,对着他们嚎叫(他很快就学会了),于是他们放了他,没有伤害他。最后,他想到了一个主意。他要回去看看他自己的伙伴们是怎样在这寒冷中睡觉的。让他惊讶的是,他们都消失了。他再一次在这片大营地里游荡,寻找他们,然后他又一次返回原地。他们在不在帐篷里?不,不可能在,否则不会把他赶出来。那么,他们可能在什么地方呢?他垂着尾巴,浑身在战栗,完全是一副丧家之犬的样子,漫无目的绕着帐篷转圈子。突然,他前腿下面的雪塌了下去,他身子往下陷去。他脚下有什么东西在扭动。他跳了出来,毛骨悚然地嚎叫起来,那看不见、不知道的东西让他感到恐惧。但是,一小声友善的吠叫声使他消除了疑虑,于是,他回头去看个究竟。一股暖流向他扑面而来,只见贝里蜷在雪下面,身子紧紧地缩成一个球。他发出安慰人的呜呜声,并扭动着身子,表示他的好心与好意,他甚至大胆地用暖暖的、滴着唾沫的舌头舔着巴克的脸,似乎想以此换得和平。
又是一个经验教训。他们就是这样睡觉的,唔?巴克满怀信心地选好地点,接着大动干戈地为自己挖了一个洞,其中还白白浪费了不少力气。顿时,他身体的热量充满了有限的空间,他感到昏昏欲睡了。这一天过得非常漫长,而且艰辛,所以虽然他在噩梦中又是吼叫又是挣扎,他还是睡得非常香甜,非常舒服。
直到营地里的人们醒来时发出的嘈杂声将他吵醒,他才睁开眼睛。起初,他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夜里天下雪了,他完全埋在了雪里。雪墙从他身体四周挤压着他,于是,他周身一阵恐惧——是那种野兽对陷阱的恐惧。这是一种兆头,表明他正在用他自己的生命聆听追忆他祖先的生命;因为他是一只开化的狗,一只极度文明的狗,凭他自身的经验,他不知道陷阱,因此他自己是不可能知道惧怕它的。他全身的肌肉阵发性地、本能地抽搐起来,他颈部和肩部的毛发竖立了起来,于是他一声狂嚎,纵身朝上一跳,蹿入亮得令人头昏目眩的白昼中,雪在他四周如云一般飞散而开。没等他在地上站稳,他就看见展现在眼前的一大片白色营地,于是他明白了,他在什么地方,想起了他自与曼纽尔一起去散步到昨晚自己掘洞睡觉这所发生的一切。
弗兰克斯随着一声欢呼便出现在眼前。“我没说错吧?”这个赶狗人对毕罗尔特大声说,“那个巴克学起来确实非常快。”
毕罗尔特神情严肃地点点头。作为加拿大政府方面的信差与向导,运送着重要文书,获得最优良的狗是求之不得的事,所以他为拥有巴克而特别高兴。
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这个小队又增加三只爱斯基摩犬,加起来总共有九只狗了,而且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他们都套上了挽具,摇摇摆摆地走上小路,朝着代牙峡谷走去。出发了,巴克很高兴,虽然活儿非常累人,但他并不轻视干这种活。他吃惊地发现,整个狗队都带着迫切的心情,这种心情使得大家充满了活力,而且也感染了他;但是更令人吃惊的是,戴夫与索莱克斯的身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都是新来的狗,一套上挽具,完全变了样儿。一切被动和漠不关心的神情顿时从他们身上消失了。他们变得很警觉、活泼,迫切希望着活儿干得顺利,而且如果因迟缓或混乱而耽搁活儿,他们会非常恼怒,气急败坏。拖雪橇这种劳作好像是他们存在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是唯一令他们高兴的事情。戴夫是车辕犬或叫压橇狗,巴克在他前面拉,再前面是索莱克斯;其余的狗都在前面,排成一列纵队单行,丝毛犬占据着领头狗的位置。
将巴克安排在戴夫与索莱克斯之间是有目的的,这样,他可以受到培训。他是一个合格的学生,而他们同样是合格的老师,途中从不允许他长时间地出格犯错,总是用他们的尖牙利齿给他上课。戴夫很公正,也很聪明。他从没有无缘无故地咬巴克,而当巴克站住不走必须受咬时,也绝不放过他。由于有弗兰克斯的鞭子作为帮凶,巴克发现悔过自新比报复要容易。一次,在短暂停留期间,他把挽绳搞乱了,耽误了出发,戴夫和索莱克斯一起扑向他,给他一顿痛打。结果挽绳就乱得更加不可开交,但是自那以后,巴克万分小心,不让挽绳纠缠在一起;所以没等这天结束,由于他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活儿的要领,他的伙伴们差不多都不挑剔他了。弗兰克斯鞭子不再那么噼啪地频繁响起,而且毕罗尔特甚至抬起巴克的四脚,仔细查看,让他不胜荣幸。
这一天跑得很艰辛,爬上代牙峡谷,穿过希帕营地,经过斯堪尔斯及树林,穿越几百英尺深的冰河和雪堆,越过锡尔科特分水岭,这座分水岭矗立在咸水与淡水之间,一脸冷峻地守卫着忧伤和孤独的北方。在进入死火山的火山口形成的几个湖里时,他们有了一段愉快的时光,而且那天晚上,他们驻扎在贝内特湖的大营地,那里有数千淘金者在造小船,以便春天冰化时用。巴克在雪地上挖好洞,疲惫不堪地睡着了,可是他在黑咕隆咚的寒冷中被早早地赶了起来,和他的伙伴们一块儿被套上拉雪橇的挽具。
那天他们行了四十英里的路程,路上的冰雪都是压得严严实实的;但是,第二天以及之后的许多天里,他们就得自己开路前进,活儿更加辛苦了,进程慢多了。通常情况下,毕罗尔特走在队伍之前,他用雪鞋踩实积雪,使他们走起来轻松些。弗兰克斯在雪橇方向杆处给雪橇导向,有时与他换位置,但不是经常换。毕罗尔特很忙碌,他为自己有冰雪方面的知识而自豪,这样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秋天的冰非常薄,而在水流迅速的地方,一点儿冰也不会有。
巴克日复一日地戴着挽具干着苦力,时间似乎是遥遥无期的。他们常常在黑暗中拔营,在黎明的第一缕曙光出现时,他们已经上了路,而且身后已留下了几英里新鲜的足迹。他们常常在天黑之后才安营扎寨,吃了点儿各自的定量鱼后,就爬到雪里去睡觉。巴克吃起来总是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他每天的一磅半大马哈鱼干定量,不知吃到了什么地方去。他从来就没有吃饱的时候,因此始终受着饥饿所引起的腹痛的煎熬。可是,其他的狗因为身体轻,而且生来就是过这种生活的命,他们只有一磅鱼的定量,却一点儿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
他以往的生活使他养成了爱挑剔的毛病,但这种毛病很快就消失了。他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他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们抢吃了他没有吃完的定量。他没法防范。正当他在打退两三个伙伴的时候,鱼便到了另外几个伙伴的嘴里,不见了。要弥补这点,他就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地逼迫着他,他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他的东西。他看看就学会了。派克是条新来的狗,是个狡诈的装病逃差者和小偷。当巴克看到他趁毕罗尔特转过身不注意,狡猾地偷了一片咸肉的时候,第二天他也仿效这一行为,并成功地偷到了一整块大肉。大家骚乱了起来,但是,没人怀疑到他;而那个笨拙的冒失鬼——常常被逮住的达勃,替巴克受了过。
这第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他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他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在南方大陆,在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下,大家尊重私有财产与个人感受;然而在北国,通行的是棍棒与犬牙法则,无论谁看重这样的东西,谁就是傻瓜,如果他遵守爱与伙伴关系的法则,那么他就不能获得成功。
这并不是因为巴克理论出了什么结论。归根到底,是他的适应能力强,他在无意识中适应了新的生活方式。在他以往所有的岁月里,无论情况多么险恶,他从没有过从战斗中逃跑的历史。可是,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用棍棒在他心中打入了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始法则。由于文明的熏陶,他可以为了道德精神而死,譬如去保护法官米勒的骑鞭;但是,现在他能够逃避对道德行为的维护,因此而保全他自己,这证明了他文明丧失的彻底性。他偷盗,并不是出于偷盗给他带来快乐,而是因为他的胃咕咕地叫。他没有明目张胆地盗窃,而是暗中巧妙地进行偷窃,那是因为他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总之,他之所以做他所做的事,是因为做比不做更容易。
他的发展(或者说退化)很迅速。他的肌肉变得坚如钢铁,他渐渐地对平常的一切痛苦变得冷漠了。他养成了一种内外一致的经济体系。不管吃的东西怎样恶心,怎样难以消化,他都能吃下去;并且一旦吃下去,他的胃液便把一丝一毫的养分全部都吸收进去;他的血液把这些养分运送到他身体最遥远的角落,将它们构建成最粗壮结实的组织。他的视觉和嗅觉变得特别敏锐,另一方面,他的听觉也变得异常灵敏,他睡着的时候,能够听到最轻弱的声音,并知道这声音代表的是和平还是危险。当冰在他的足趾间聚集起来的时候,他学会了用牙将冰咬出来;并且他口渴时,如果水洞上面结着厚厚的冰,他会用后腿蹬,伸直前腿敲击,破开冰层。他最令人刮目相看的特点是能嗅出风向,能提前一个晚上预测到风的动向。不管他是在树旁还是在湖岸边挖洞,当时虽然空气闷得令人透不过气,可是到后来刮风的时候,他一定处在刮不到风的温暖舒适的下风口。
他不仅从经验中获得了这样的本领,而且长期无感觉的本能再一次复活了。代代驯养的特征从他身上消失。他模模糊糊回忆起他这个物种的幼年时代,回忆起狗的野蛮时代。那时,在他们的时代,他们成群结队,穿行在原始森林里,追捕动物,猎杀食物。去学会咬、撕及像狼那样的猛咬,不是他的任务。他的被遗忘的祖先们是这样厮杀的。这些祖先刺激了他内心深处的古老生命,他们古老的厮杀本领深深印在他这个物种的遗传特征里,于是他们的本领便成了他的本领。仿佛这些本领始终就一直是他的特征似的,他不用做出努力或进行什么发现,它们便在他身上呈现了出来。在宁静寒冷的夜晚,当他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发出长长的嚎叫的时候,那是他的早已死去、化为尘埃的祖先在翘着鼻子对着星星,像狼一般长长地嚎叫,这嚎叫穿越了几个世纪,传遍了他的全身。他的声调就是他们的声调,这声调表达了他们的忧伤,表达了他们对寂静、寒冷以及黑暗含义的理解。
因此,这支古老的歌表达了生命只不过是一场受人摆布的木偶戏的意义,它从他内心深处流过之后,他再一次恢复了原来的他;他来这里,是因为有人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是因为曼纽尔是园丁助工,他的工资养活不了他的妻子和他的许多年幼复制品。
[三] 原始兽性的支配
巴克身上的原始兽性的支配力非常强大,并且在拖雪橇生活的这种凶险条件下,它在不断发展。可是它是悄然地在长。巴克新滋生的狡诈使他获得了平衡和控制。他忙于适应这种新的生活,没有自在的感觉,他不仅不挑衅,而且任何时候都尽可能避免打架。他的态度说明他是深思熟虑的。他不倾向于蛮干和贸然行事;尽管他和丝毛犬之间有着深仇大恨,但他没有流露出急于报仇的心情,而是见有挑衅就躲避。
另一方面,可能因为丝毛犬把巴克视为对手,因此他一有机会便向巴克显露他的尖牙。他甚至想方设法威吓巴克,经常努力挑衅打架,而真打起来,其结果必然是你死我活。
如果没有发生一起不寻常的事故的话,这样的事也许在这次旅行之初就已发生了。这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们在莱巴吉湖的湖畔扎了营,那营地凄凉而悲惨。大雪纷飞,大风如刀一般刺骨,一团漆黑,这一切使得他们必须摸索一个扎营的地方。他们的境遇可能最惨也不过如此了。他们的身后,是耸立的岩壁,于是,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不得不点起火,将他们的睡袋铺设在冰湖上。为行动轻便,他们在代牙峡谷把他们的帐篷丢弃了。他们用两三根浮木点了个火,火烧到冰上便熄了,于是他们便在黑暗中吃了晚饭。
巴克紧挨着岩石下面做窝,把岩石作屏障,遮风避雨。那里温暖舒适,因此,当弗兰克斯先在火上把鱼烤暖然后分发给他的时候,他真不愿意离开。但是,当巴克吃完他的那份定量回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窝被占了。一声警告似的咆哮,使他明白,侵占者是丝毛犬。以前巴克一直避免与他的敌人发生麻烦,但是,这次让他实在忍无可忍。他体内的野兽发出了怒吼。他一阵狂怒,扑到了丝毛犬身上。这使得他们俩都吓得一跳,尤其是丝毛犬,因为以往与巴克相处的所有经验都告诉他,对手是一只异常胆小的狗,他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完全是因为他有一副强壮与高大的体魄。
弗兰克斯也吓了一跳,只见他们从乱作一团的窝里一跃而出,他心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啊——嚯!”他冲着巴克喊,“天哪!让他去!让他去,那个肮脏的小偷!”
丝毛犬反应也同样敏捷。他又气又急地乱叫,来回地绕着圈子,待机进攻。巴克也同样急于进攻,同样机警地等待着有利的时机,他一圈圈地绕着圈。然而正在这个时刻,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这件事使他们把这场地位高低的争夺战推迟到遥远的将来,推迟到经过许多英里的跋涉和劳役之后。
毕罗尔特大骂一声,木棒又重又响地落在了一个瘦骨嶙峋的躯体上,一声痛苦的尖叫,一场混战突发而至。在他们的营地突然出现了鬼头鬼脑的毛茸茸的畜生——一群饿得半死的爱斯基摩犬,有近百只,他们不知从哪个印第安村庄嗅觉到了这个营地。当巴克和丝毛犬打架的时候,他们已经偷偷地靠近了,并且,当这两个男人挥舞着粗壮的木棒在他们中间跳来跳去的时候,他们露出了犬牙,进行反击。食物的香味让他们发狂。毕罗尔特看到一只狗头伸进了食物箱。他的木棒便重重地落到了他骨瘦如柴的身上,食物箱被掀翻了。顿时,近二十只饥肠辘辘的畜生一同扑向面包和咸肉。棍棒打在他们身上,都全然不知。木棒像雨点般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又嚎又叫,但仍然在拼命抢着吃,直至将最后一块面包吞食干净为止。
与此同时,惊呆了的雪橇队的狗群都早已冲出自己的窝,但也只是成了凶猛的入侵者的攻击目标。巴克从没看见过这样的狗。他们瘦得仿佛骨头都要从他们的皮毛下伸出来了。他们都只剩下一身骨架,松散地装在又湿又脏的皮毛里,他们的眼睛冒着火,尖牙上滴着唾液。但是他们饿得都发了狂,变得让人恐怖,不可抵抗。谁也抵抗不了他们。雪橇队的狗在第一个回合就全部被赶到悬崖下。巴克被三只爱斯基摩犬包围在中间,刹那间,他的头和肩部被撕裂了。喧嚣声非常可怕。贝里照常啼哭了起来。戴夫和索莱克斯虽然身上有二十多个地方在滴血,但还在勇敢地并肩作战。乔像恶魔那样狂吠着。有一次,他的牙齿咬住了一只爱斯基摩犬的前腿,并把他咬住的前腿骨咬得个粉碎。装病逃差的派克便纵身扑到那只瘸腿的狗身上,只见他牙齿间一缕闪光,他再猛一拉,对方的脖子就被咬断了。巴克咬到了一只口吐白沫的狗的咽喉,当他的牙齿咬进对手的咽喉里时,对手的血喷得他满头满脑。他嘴里感到了暖乎乎的血,这味道使他变得更加凶猛。于是,他又朝另一只狗扑去,同时,感到有牙齿在咬自己的咽喉——是丝毛犬,他竟奸诈地从侧面偷袭了他。
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已经清理好他们所待的那部分营地,匆忙赶来救他们雪橇队的狗。饿慌了的野兽黑压压地朝他们跟前拥来,巴克挣脱出身,但只挣脱出了一小会儿。两个男人被迫跑回去保护食物;于是,爱斯基摩犬又回去袭击雪橇队的狗。贝里恐惧中生出一股勇气,冲出凶蛮的包围圈,从冰上逃走了。派克与达勃紧跟在他的身后,于是,雪橇队其余的狗也都跟了上去。正当巴克站起身,准备跟着他们逃跑的时候,他用眼角的余光看见丝毛犬正朝他冲撞过来,明显想将他掀翻。一旦掀翻在地,被那群爱斯基摩犬压上来,那么,他就没有指望了。但他鼓足劲儿,顶住了丝毛犬的冲撞,接着便加入了湖上逃跑的队伍。
后来,他们九只狗聚集在了一起,在森林里寻找了隐蔽处。虽然没有狗在追踪他们,但他们的状况非常悲惨。没有一只狗没有受了四五处伤的,有几只还伤势严重。达勃的一条后腿严重受伤;杜利是在代牙峡谷最后一个加入这个队的爱斯基摩犬,他的咽喉被撕破得很厉害;乔失去了一只眼睛;而温顺的贝里的一只耳朵被咬成条条,他整夜又叫又哭。在破晓的时候,他们小心谨慎地瘸回营地,发现掠夺者已离去,剩下那两个男人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他们足足损失了一半的食物。那些爱斯基摩犬把雪橇的绳子及帆布盖都咬得个粉碎。事实上,尽管有些东西远不可食用,但他们见什么就吃什么,几乎没有东西可幸免的。他们把毕罗尔特的一双驼鹿皮鞋吃了,把挽绳上一块块的皮吃了,甚至把弗兰克斯皮鞭头上的两英尺鞭子也给吃了。弗兰克斯从自己悲痛的冥思苦想中回过神来,开始查看他那些受伤的狗。
“啊,我的朋友,”他温柔地说,“被咬得这个样子也许把你们气疯了。全都要气成疯狗了!天哪!你说呢,呃,毕罗尔特?”
向导半信半疑地摇了摇头。由于从他那里到道森还有四百英里的路途,他可不能让他的狗中出现癫狂。他们两个小时里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拼命干活儿,终于将挽具理出了个头绪,使伤痕累累的狗队上路了。狗队在痛苦中挣扎着前行,这是他们所遇到的最艰难的一段旅途,因此,也是他们距道森最艰难的路程。
三十英里河宽广开阔。在宽阔的河面上没有冰冻,只有在起漩涡的地方,河水平静的地方,才出现冰冻。要走完那三十英里可怕的路程,需要拼命奔波六天时间。说那路程可怕,是因为那里的每一步都是在冒着狗与人的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完成的。毕罗尔特在前面开着路,他十多次踏破冰桥,靠手中拿着的长杆救起——他横拿着长杆,因此每次他身体跌入冰洞里,长杆就横在洞的上面。但是天气寒冷之极,温度计上显示出零下五十度,因此,每次他破了冰,都不得不为活命而点把火,把衣服烤干。
他真是无所畏惧。正因为什么也吓不住他,他才被选为政府的快信信使。他敢冒各种各样的危险,毅然将他那张枯瘦的小脸蛋伸进霜冻中,然后从天灰蒙蒙亮一直不停地干到天黑。他的脚踩在河边的冰上,沿着崎岖不平的河岸向前走去,河边的冰在脚下弯沉下去,并噼噼啪啪地作响,他们不敢在上面久停。有一次,雪橇带着戴夫和巴克一同陷入了冰水里,当他们被拖上来时,他们被冻得个半死——几乎被淹死。必须像平时那样,点火救他们。他们浑身都是硬邦邦的冰,那两个男人驱赶着他们围着火不停地跑步,直跑得他们大汗淋漓,冰霜融化——他们待得离火太近,皮毛也被火给烤焦了。
另一次,丝毛犬掉了进去,把巴克前面的狗全都带了下去,巴克拼尽全身力气使劲儿往后撑住,他的前爪已站在滑溜溜的冰洞边上,四周的冰在颤动,在噼啪地乱响。但是,他身后的戴夫,也在竭力往后拉,雪橇的后面是弗兰克斯,他竭尽全力拉住挽绳,拉得他筋骨咯咯直响。
这时,前后的边缘冰再一次破裂,于是,除了上悬崖就没有任何出路。毕罗尔特奇迹般地爬上了悬崖,弗兰克斯心中正在祈求的就是这种奇迹的发生;于是用所有的皮带和雪橇捆扎绳及最后的一点儿挽绳,编成一根长绳子,狗被一个一个地吊到了悬崖顶上。弗兰克斯跟在雪橇与货物后面最后一个上去。接着便是寻找下悬崖的路,最终,还是借助绳子下了悬崖,晚上他们又回到了河上,这天他们只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路。
当他们走到胡塔林卡,走上坚硬的冰面时,巴克已精疲力竭了。其他的狗也是同样精疲力竭;但是,毕罗尔特为了弥补失去的时间,逼着他们起早摸黑地赶路。他们第一天走了三十五英里,到达了大萨尔门;第二天行了三十五英里,到达小萨尔门;第三天,走了四十英里,离五指城很近了。
巴克的脚不同于爱斯基摩犬的脚,脚趾并不合紧,不结实。自从他最后的野蛮祖先被洞穴人及河居人驯服的时候起,又经过了许多代的岁月,他的脚早已变得柔软。他整天在痛苦中蹒跚,而一扎下营,他就像死狗那样躺倒。虽然他肚里饿得发慌,但也不愿挪动身子去拿他的定量鱼食,于是,弗兰克斯不得不把鱼拿给他。另外,这位赶车夫每个晚上在晚饭以后都为巴克按摩半小时的脚,而且还牺牲他自己的鹿皮鞋的面,为巴克做了四只皮鞋。这给他减少了不少的痛苦,但是有一天早晨,弗兰克斯忘了给他套上皮鞋,巴克仰卧在地上,四只脚在空中摇晃,在发出请求,不给他穿上皮鞋,他拒绝起身,这甚至让毕罗尔特那张枯瘦的脸都扭动了起来,他咧嘴笑了。后来,巴克的脚变硬了,适应了山路,破损的皮鞋也被扔掉了。
一天上午,当他们在佩利河费力行进的时候,杜利突然发狂起来,她从没有在什么事情上显得与众不同过。大家从她鬼哭狼嚎般的一声长叫中明白,她疯了。听到她的叫声,每条狗都感到毛骨悚然。叫罢,她便径直地朝巴克扑来。巴克从没有见过疯狗,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害怕;可他清楚的是,一阵恐惧吓得他拼命逃跑。他拔腿往前飞跑,而杜利气喘吁吁、口吐白沫地在后面追赶,只距他一步之遥;他吓得难以名状,所以她也不可能追得上他;而她这时已疯狂至极,所以他又不能摆脱得了她。他一头扎进岛上树木茂盛的密林中心,朝着地势低的一头飞跑而下,越过一条满是粗糙冰块的小河道,来到了另一个岛,然后,又上了第三个岛,从这个岛他又转回到了大河,于是,他拼命横渡这条河。虽然他一直没敢回头去看,但总能听到她就在他身后吼叫。弗兰克斯在四分之一英里远处叫他,于是他加快了返回的速度,这时他还是领先着一步,他痛苦地拼命喘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弗兰克斯能够营救他这一点上。赶车夫手拿斧头,当巴克如梭般地从他身前经过后,斧头便重重地砸在了疯狗杜利的脑袋上。
巴克跌跌撞撞地走到雪橇旁,靠着雪橇,他已精疲力竭,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这给了丝毛犬天赐良机。他扑向巴克,并且他的牙齿两次朝他毫无抵抗力的仇敌身上咬去,把对方的肉撕咬了下来,一直撕进了骨头里。这时,弗兰克斯的鞭子落了下来,这一鞭非常重,队里的其他狗都没有挨到这样重的鞭打,看到丝毛犬挨鞭子,巴克真是心满意足。
“那只丝毛犬,是个恶魔,”毕罗尔特评论说,“总有一天他会要了那巴克的命的。”
“那个巴克,是个魔鬼的魔鬼,”弗兰克斯反驳说,“我一直在留神着那巴克,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听着:不知他会选哪个好日子,拼命发疯,把丝毛犬嚼个稀巴烂,然后再把他吐出来,吐在雪地上。我知道,会这样的。”
从那时起,他们俩之间就开始了战争状态。丝毛犬作为领头狗及大家公认的狗队主宰,深感他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这条南方奇狗的威胁。他对巴克感到奇怪,是因为在很多他曾知道的南方狗中,没有一只狗在野营及长途跋涉中表现得出色的。他们都非常软弱,都在劳苦、霜冻和饥饿交迫之中死去。而巴克却是个例外。只有他能有忍耐力,并取得了成功,在力量、野蛮及狡诈这些方面与爱斯基摩犬不相上下。而且他是一只有支配能力的狗,他的危险之处在于这样的事实: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手里的木棒已将他支配欲中的愚勇及蛮干打掉了。他狡猾得出奇,而且在等待时机到来中表现得极有忍耐心,这是一种带着远古原始特征的忍耐心。
谁当领头狗,会不可避免地爆发一场冲突。巴克想得到这个地位。他想得到它,那是因为他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他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正是这种骄傲,使狗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并吸引着他们背着挽具愉快地死去,如果他们一旦被剥夺了这种劳作,他们会心痛欲裂。这是戴夫作为车辕狗的骄傲,是索莱克斯竭尽全力拖车时的骄傲;他们正是怀着这种骄傲开始拔营,并从脾气乖戾、闷闷不乐的畜生变成了使劲儿拉物、充满热情、野心勃勃的生物;这种骄傲整天都在鼓舞着他们,一直持续到他们晚上扎营,然后他们又变成了郁郁寡欢、烦躁不满的畜生。正是这种骄傲支撑着丝毛犬,支持着他去痛打那些犯错的、逃避责任的,或者在早晨该起来干活时躲躲藏藏的狗。也是这种骄傲,使他担心巴克可能会成为领头狗。而且,巴克也怀有这种骄傲。
他公然地威胁另一只狗的领头地位。他拦住他,不让他去惩罚那些本该受到惩罚的逃避者。他是故意这么做的。
有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雪,于是在早晨,经常装病逃避的派克没有出现。他心安理得地躲在一英尺深的雪下面的巢穴中。任凭弗兰克斯叫唤他,寻找他,都无济于事。丝毛犬愤怒至极。他怒气冲冲地搜遍整个营地,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又嗅又挖,他的嚎声吓人,派克在躲藏的地方听了吓得浑身战栗。最终他被挖了出来,但是当丝毛犬扑向他要惩罚时,巴克也同样怒不可遏地扑过去,挡在他们俩的中间。这可是丝毛犬没有料到的,而且巴克干得又很漂亮,把丝毛犬向后掀翻,掀倒在地上。吓得瑟瑟发抖的派克看到这突然的变故,顿时为之一振,跳起来扑到了被掀翻的领头狗身上。对巴克而言,公正已成了一种被忘却的代码,于是他也扑向丝毛犬。弗兰克斯看着这件事,暗自好笑,同时他还是始终不渝地主持了正义,使尽全力用鞭子朝巴克抽去。这没能将巴克从他被打趴倒的对手身上赶开,于是就用鞭把子打他。巴克被鞭把子打晕了头,向后倒去,并且,鞭子一次又一次地落在他身上。同时,丝毛犬给多次犯错误的派克好一顿教训。
在以后几天的日子里,随着道森越来越近,巴克不断地横插在丝毛犬和犯错者之间;不过,他做得非常巧妙,常常是趁弗兰克斯不在的时候。由于巴克的暗中反抗,出现了全体不顺从的现象,而且程度正在加剧。戴夫和索莱克斯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其余的狗越来越不像话了。情况很不正常,不时发生争斗和吵架,时时酝酿着麻烦,而其根本的原因是巴克。他害得弗兰克斯忙这忙那,因为这位赶车夫始终担心这两只狗之间会发生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他清楚,这样的事迟早会发生;不止一个晚上,他一听到其他狗发生争吵声时,马上就穿着睡衣起身,担心是巴克与丝毛犬在打架。
但是,这样的机会始终没有到来,于是,他们在一个沉闷的下午驶进了道森,而那场生死较量还没有发生。道森有很多的人与数不清的狗,巴克看到他们全都在干活。让狗干活,似乎成了常规。白天,他们整天排着长长的队伍在大街上来回摇着身子奔跑;夜晚,一路上依然响着他们的叮叮当当的铃声。他们拉着搭小屋的原木和木柴,运往矿井,干着在圣克拉拉峡谷马儿们干的种种活儿。巴克到处能遇见南方狗,但是,他们大部分都是野狼般的爱斯基摩犬种。每晚在九点、十二点及凌晨三点,他们常常会吟唱起一曲夜歌,那是一种神秘、奇怪的叫喊,巴克愉快地加入了歌唱的队伍。
北极光冷漠地在头顶上发光,繁星在霜花中舞蹈跳跃,大地在大雪笼罩下麻木地冻结住了,因此,爱斯基摩犬的这种歌也许可以说是对生活的反抗之声,只是它的调子太低,还夹带着长吁短叹,听来更像是生活的哀叹之声,是对这种辛苦的劳作生活的诉说。这是一首古老的歌,这种品种的狗有多古老,这首歌也有多古老,它是一个年轻世界初期的歌,那时的歌全都充满着忧伤。它表达了无数代狗的悲哀,这种悲哀使巴克的心莫名其妙地骚动了起来。当他呻吟、啜泣的时候,他倾诉着生活的痛苦,那也是古老的痛苦,是他野蛮父辈的痛苦,他怀着他与父辈对寒冷与黑暗所共同感受到的恐惧及神秘,呻吟着,啜泣着。他的内心出现骚动,标志着他完成了跨越现代文明的年代,返回到了嚎叫时代的原始生命状态。
在他们到达道森七天后,又沿着巴勒克斯陡峭的河岸,来到育空雪道,朝着代牙峡谷与盐水城进发。毕罗尔特携带着重要信件,它们比他所带的任何东西都要紧;他也同样怀着旅行的骄傲之情,并且他的目的是进行这一年的创纪录之旅行。要创纪录,有几个方面对他有利。一个星期的休息已经使狗们恢复了健康,精神面貌一新。进入这个国家的道路被后来者们踩得很硬。并且警方已经在两三个地方为狗与人存放了食物,他行动起来就更轻便了。
第一天他们跑了五十英里,到达六十英里河;第二天,他们飞速奔驰在从育空去佩利的途中。但是,这样没命地跑对弗兰克斯来说,并不是就没有大的麻烦和苦恼。由巴克带头的暗中反抗已经破坏了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在拖雪橇时,他们不再协调得像是一条狗在奔跑。巴克怂恿着逆反者,使他们犯各种各样的小错误。丝毛犬再也不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领导者。以前的敬畏消失了,他们都开始与他平起平坐,向他的权威挑战。派克在一个晚上抢了他的半条鱼,并在巴克的保护下,把掠物一口吞下了肚里。又有一个晚上,达勃与乔和丝毛犬打了起来,使他放弃了对他们进行应有的惩罚。甚至性情温和的贝里也变得不那么温和了,哭诉起来也不像从前那样安心。巴克每次走近丝毛犬,都是一副咆哮、毛发竖直的吓人样子。事实上,他的行为举止与恶狗没有什么差别,而且他喜欢在丝毛犬的面前大摇大摆地来回走动。
另外,纪律的破坏也影响狗之间的关系。他们相互之间比以往发生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直吵得整个营地一片狂吠喧天。只有戴夫与索莱克斯依然如故,尽管如此,他们也被无休止的争吵弄得心烦意乱。弗兰克斯骂着奇怪粗野的脏话,他脚跺着雪地,发着无济于事的怒火,气得直用手拉自己的头发。他的鞭子常常在狗群中噼里啪啦地响,但是丝毫不起作用。他刚一转身,他们又吵开了。他用他的鞭子给丝毛犬撑腰,而巴克成了这个队其余狗的支撑。弗兰克斯清楚,一切麻烦都是由他造成的,而巴克也知道,他清楚这一点;可是巴克聪明绝顶,因此在捣乱时再也不会让人发现。他干活时忠实肯干,因为拼命干活已经成了他的快乐;可是,暗中促成伙伴之间突发战争,使挽具缠绕在一起,是他更大的快乐。
有一个晚上吃过晚饭后,达勃在塔克那河口发现了一只雪兔,他动作冒冒失失,把雪兔给弄丢了。瞬息之间,全队都拼命嚎叫起来。百码远的地方是西北警察的营地,有五十只狗,都是爱斯基摩犬,他们也加入进来,一起追赶雪兔。雪兔朝河里飞速跑去,掉头转入一条小溪,它跑上小溪冰冻住的河床。它轻盈地在冰雪面上飞跑,而群狗们奋力追赶。巴克带领着大群队狗——六十只身强力壮的狗——绕过一个个的弯,但他没有追上兔子。在苍白暗淡的月光中,他压低身子拼命跑,嘴里发着迫切的低吟,他漂亮的身躯一步步跳跃向前,如闪电一般。雪兔像一个苍白的雪霜幽灵,一步步在前面闪动。
骚动的古老本能在特定的时候驱使人类从繁华的城市走进森林,走上草原,为的只是用化学推进的铅子弹去杀害生物,那是一种杀戮欲,一种杀害生物的快感——这些巴克也都拥有,只是更加出自内心。他跑在众狗之首,追捕野兽,那是鲜活的肉,他要用牙齿亲自将野物杀死,当着野物的面儿,在热血中洗洗嘴巴。
有一种狂喜,它标志着生命的顶峰,而生命是无法超越这个顶峰的。这就是生活的自相矛盾,这种狂喜出现在你最充满活力的时候,而且它出现时让你彻底忘记自己是有生命的。这种狂喜,这种对生的健忘,出现在艺术家的身上,是他忘情于一片火海,不能自已的时候;它出现在士兵的身上,是他在尸体遍地的战场上杀红了眼,不愿表现丝毫宽恕的时候;它出现在巴克身上,是他带领狗群,发出老狼般的嚎叫,拼命追赶活的食物,而那活物敏捷地在他前面逃跑,穿梭于月光下的时候。他从他本性的最深处发出叫声,而他本性的最深处比他自己都深远,其深远的程度一直要追溯到时间的起源之时。他心中涌现出了汹涌的生命、生存的潮汐海浪,他的每块单独的肌肉、每个关节、每个肌腱都充满了极大快乐,因为一切都与死神无缘,一切都闪着光辉,充满着旺盛的生机,这种快乐表现在运动之中,欢欣鼓舞地飞行于星光下,掠过不动的死寂物质的时候,也无不流露出这种快乐。
可是,丝毛犬甚至在极度的情绪下都能保持冷静与缜密,于是他离开大队狗群,抄近路抄过一条隘路,小溪在此拐了一个长长的弯。巴克不知道这一点,当他绕过长弯,雪霜幽灵依然在他前面飞跑,正在这时,只见一只更大的雪霜幽灵从高高的岸上跃进雪兔的道路——原来是丝毛犬。兔子不能掉过身子,于是,当白色的牙齿在半空咬断它的背脊的时候,它大声地惨叫起来,如一个被打中的人在尖声喊叫。这是生命在死神魔掌中从生命顶峰坠落的生命呐喊,听到这声音,跟在巴克身后的那一大群狗一同狂欢雀跃。
巴克没狂叫。他没有制止自己,而是朝着丝毛犬冲撞过去,他用劲儿太大,只是相互擦到了肩膀,没有撞上对方的咽喉。他们在纷飞的雪地上翻来滚去。丝毛犬倒下后马上站了起来,好像没有倒下过,他朝巴克的肩下部咬去,然后纵身跳开。他连续两次咬紧了像陷阱钢夹一样的牙齿,身子往后退去,寻找有利的位置,又薄又吊的嘴唇一边扭动,一边咆哮。
刹那间,巴克明白了。是时候了。是决定谁去见死神的时候了。他们俩嘴里都在低嚎,相互绕着圈子,耳朵耷伏着,警觉地等待有利的时机,巴克觉得这样的场面似曾相识。仿佛他想起了一切的一切——那白色的树林、泥土、月光,还有战斗的激奋。阴森可怕的宁静笼罩着这片雪白和沉寂。空气没有发出丝毫的声响——没有东西在动,没有一片叶子在颤抖,清晰可见的狗的气息在慢慢地升起,在寒冷的空气中久久地逗留不去。这些狗真是缺乏驯养的狼,他们在短时间内就把那只雪兔给解决了;而现在,他们带着期盼,围成了一个圆圈。他们也默不作声,眼睛闪出微弱的光,他们的气息慢慢升腾飘散。巴克觉得,这场面,这旧时的场面,并不新鲜,也不陌生。似乎它——这种司空见惯的场面与解决方式——始终是如此的。
丝毛犬是经验老到的斗士。从斯匹次卑尔根到北极,再穿过加拿大和北美洲白仑沙土灌木地,他以狗的种种风格坚持了下来,成功地获得了狗的控制权。虽然他火气冲天,但从没有无缘无故地发火。他有撕咬和破坏的激情,但他决不忘记,他的敌人也有撕咬和破坏的激情。他只有在自己做好能经受冲撞的准备时,才发起冲撞;只有在他首先能防守住攻击时,才发起攻击。
巴克力图把他的牙沉入大白狗的颈部,但一切都枉然。他伸出犬牙无论朝什么地方的软肉咬去,都遭到丝毛犬的尖牙的反击。尖牙与尖牙猛烈碰撞,嘴唇破了,流出了血,但是,巴克不能攻破敌人的防卫。接着,他跑动起来,将丝毛犬包裹在电掣般的旋风中。他一次次地努力扑向那雪白的咽喉,生命就在咽喉附近的表皮下流淌,但是丝毛犬每一次都猛烈反击他,逃开了。于是,巴克便冲撞起来,好像是以咽喉为目标,但他突然收回他的头,从侧面绕过去,他可以像公羊那样,用肩膀撞的办法朝丝毛犬的肩膀撞去,将他撞翻在地。但是每一次,丝毛犬都轻松地跳开,反而巴克的肩膀每次都遭到撕咬。
丝毛犬毫发未伤,而巴克已鲜血直流,气喘吁吁。战斗渐渐变成了殊死的搏斗。而野狼般的狗群围成圆圈,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其结果是哪只狗倒下,他们都将上来一起将他消灭干净。当巴克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丝毛犬发起了冲势,他使得他站立不稳,直打趔趄。有一回,巴克晕了过去,于是六十只狗的大部队都跳了起来;但是,他几乎在半空中就恢复了过来,于是,狗群又蹲下去等待。
然而,巴克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拥有想象的素质。他凭借本能战斗,但是他也能凭借智慧战斗,瞧他向前冲去,似乎在采用老的撞肩把戏,但是到最后的瞬间,他压低身子朝雪地上扑去。他的牙齿咬住了丝毛犬的左前腿。只听到嘎吱一声,脚骨断了,站在他面前的那只白狗剩下了三条腿。他尝试了三次,想把他击倒,然后重复前面的诡计,咬断了他的右前腿。丝毛犬不顾巨大的疼痛与缺腿的不便,拼命坚持不倒下。他看到那圈默默的群狗眼睛发着暗淡的光,伸着舌头,白色的气息在缓缓上升,他们的包围圈朝他缩小,就如他在过去曾看到类似的狗圈向被打败的对手缩小包围圈那样。只是这一回,被打败的一方是他自己。
他没有希望了。巴克是无情的。慈悲这东西是为更文雅的地方所准备的。他发起了最后冲击。狗的包围圈收紧了,直到他的肋腹部感到了爱斯基摩犬的气息。他能看到这群狗,他们在丝毛犬那端,在他的两侧,他们半蹲着身子,准备跳蹿起来,眼睛紧盯着他不放。一切好像停止了。每个动物犹如变成了石头,静止不动了。只有丝毛犬在来回打趔趄,他浑身发抖,竖直着毛发,嚎嚎吼叫着,发出了吓人的威胁,犹如想把即将到来的死神吓跑。巴克这时跳上去,又跳开去;但是,当他跳上去时,双方的肩膀终于相撞在了一起。丝毛犬消失了,黑压压的狗群圈在洒满月辉的雪地上汇聚成了一个黑点。巴克站在一旁观望,他是胜利的斗士,这个有支配力的原始野兽不仅进行了杀戮,而且从杀戮中获得了快乐。
[四] 谁主支配权
“嗯?我怎么说的?当我说那个巴克更是个魔鬼的时候,我说的是实话。”
第二天早晨,弗兰克斯说了这话。他发现丝毛犬不见了,而巴克却浑身是伤痕。他把巴克拉到火旁,借着火光,指出了他一道道的伤痕。
“那条丝毛犬打起架来不要命。”毕罗尔特一边查看这一道道张开的伤口和裂痕,一边说。
“而巴克拿出要拼了十条命的架势在打架,”弗兰克斯反击说,“现在好了,我们日子太平了。没有丝毛犬,就不再有麻烦了,那是肯定的。”
当毕罗尔特将野营装备打好包,装上雪橇的时候,赶车夫给狗套挽具。巴克小急步跑到丝毛犬原来当领头犬的位置上;但是弗兰克斯没有注意到他,却把索莱克斯带到了大家垂涎欲滴的位置上。根据他的判断,索莱克斯是剩余的狗中最合适的领头狗。巴克狂怒中向索莱克斯扑过去,把他赶了回去,他自己站在他的位置。
“嗯?嗯?”弗兰克斯兴奋地拍打着自己的大腿,大声喊了起来,“你瞧巴克。他杀了丝毛犬,是想替代他的工作。”
“滚开,狡猾的家伙!”他大喊道,但是巴克一动也不动。
他抓住巴克的颈部,不管巴克在威胁地怒吼,还是把他拖到一旁,让索莱克斯取代了他的位置。那条老狗对此并不高兴,明显地表示他害怕巴克。弗兰克斯很顽固,但是他一转过身,巴克再一次替换了索莱克斯,而索莱克斯也很愿意离开。
弗兰克斯生气了。“该死的,让我来收拾你!”他一边叫喊,一边拿了一根粗木棒回来。
巴克想起了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于是他慢慢地向后退却;当索莱克斯被再次带到领头的位置上时,巴克也不想冲上去。他只是在棍棒打不到的地方绕圈子,怀着憎恨与愤怒咆哮着;在转圈子的时候,他眼睛留神着那根棍棒,万一弗兰克斯甩出棍棒,他就可以躲开,因为棍棒的规则,他已经摸得很透。
赶车夫继续去忙他的活儿,于是他招呼着巴克,准备把他安排在戴夫前面的老位置上。巴克向后倒退了二三步。弗兰克斯走近他,而他却再一次退却。他们就这样持续了一会儿,然后,弗兰克斯想到巴克害怕挨棍棒打,便扔掉了木棒。可是,巴克是在进行公然的反抗。他不是为了逃避一场棒打,而是为了拥有领头权。按理说,这领头权应该属于他。这种权力是他自己赢得的,没有它,他是不会满足的。
毕罗尔特也来帮忙了。他们俩轮流着追他,足足追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们朝他掷棒子,他躲开了。他们咒骂他,甚至连他的祖宗十八代、他的子子孙孙千秋万代,以及他身上的每一根毛发、他血管里的每一滴血液全部都骂了进去;而他只用嚎叫来回答他们的咒骂,并继续躲着他们。他没有想逃跑,只是不断绕着营地退却,明白无误地表明,只有在他的愿望得以满足的时候,他才会乐意地归队,乖乖地干活。
弗兰克斯坐了下来,搔着头皮。毕罗尔特看看手表,骂起娘来。时间在飞逝,他们本该在一个小时前就上路了。弗兰克斯又一次搔起了头皮,他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地向信使咧嘴笑笑,信使耸耸肩,表示他们输了。于是,弗兰克斯走到索莱克斯站着的地方,招呼着巴克。巴克哈哈笑起来,那是狗的那种笑,但他还是不敢靠近。弗兰克斯松开索莱克斯的挽具,让他回到了他的老位置上。整个狗队戴着拖雪橇的挽具,一个挨一个地排成整齐的队列,准备上路。除了领头的位置以外,中间没有巴克的空位。弗兰克斯又招呼了一次,而巴克再次笑着没有靠近。
“把棍棒扔掉。”毕罗尔特用命令的口气说。
弗兰克斯顺从了,于是,巴克胜利地哈哈笑了,一溜小跑地加入到队列里,掉转身子站在了队列之首的位置上。给他固定好挽具,雪橇便出发了,他们飞一般地冲出去,冲到河道上,两个男人在旁边飞跑。
尽管赶车夫曾高估巴克,说他是个魔鬼的魔鬼,但是在这天天色还早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低估了他。巴克纵身一跳,毅然承担起领导的职责;而且在必须使用判断、迅速思考与快速反应的地方,他表现得非常出色,甚至比丝毛犬还要出色,而弗兰克斯以前从没有看到过有哪只狗是可以与丝毛犬相媲美的。
但是,在制定法则并强迫他的伙伴遵守的方面,巴克比他出色。戴夫和索莱克斯对领导者的变化并不在意。这不关他们的事。他们关心的就是干活,戴着挽具使劲儿地干活。只要不碍干活的事,他们都并不在意,管它出什么事。性情温和的贝里,只管自己遵纪守法,也是一副事不关己的神情。不过,队里其余的狗在丝毛犬领头的最后几天里,已变得很难驾驭,而当巴克上前舔舔他们,让他们站好队的时候,他们吃惊可不小。
派克的位置就在巴克的身后,不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他是绝不愿意多使出一丁点儿力气的,于是他立即因偷懒而受到不断的惩罚;因此,在第一天结束之前,他使足力气拉车,那是他一辈子都没有干过的事。
第一个晚上,在扎营的时候,坏脾气的乔受到了狠狠的惩罚——这是丝毛犬从没有办成功的事。巴克仅仅凭借自己的体重优势压住他,使他透不过气来,直压得他嚎不出声,开始求饶为止。
全队的情绪立即振作起来。它恢复了以往的团结一致,在挽具下拖物时,他们步调一致得就如一条狗一样。在林克湍滩,又增加了两只当地爱斯基摩犬,他们是梯克与柯纳;巴克迅速使他们融入了这个队伍中,这一点让弗兰克斯惊得目瞪口呆。
“从没有过像巴克这样的狗!”他惊喊道,“从没有过!他肯定价值连城!嗯?毕罗尔特,你说呢?”
毕罗尔特点点头。他已经打破了纪录,而且速度一天天地在提高。道路状况非常良好,又结实又坚硬,而且没有下雪,不必应付新下的雪。气温不是太冷。温度降至零下五十度后,一路上就没有再下降。两个男人相互间轮换着坐车与跑步,狗儿们始终在飞跑,只是偶尔停车。
相比较而言,那条三十英里河上不是冰雪覆盖着,过来时,他们花了十天时间,而这次返回,他们只用了一天。他们曾一口气跑了六十英里的路,从莱克莱巴治的脚下一直跑到了白马湍滩。穿过(七十英里的湖泊地区的)马希、塔治希和贝内特,他们飞驰地向前,使得轮到跑的男人拉着绳子末梢在雪橇后面被拖着走。而且在第二个星期的最后一个晚上,他们越过了高高的怀特山道,深入到大海的斜岸,看到了他们脚下的斯卡圭及航船的灯光。
这是创纪录的旅行。两周里的每一天,他们平均走四十英里的路。在斯卡圭的三天日子里,毕罗尔特与弗兰克斯昂首阔步地行走在大街上,人们纷纷请他们一块儿喝酒,同时,狗队也不时成为大批喜欢与狗玩耍的人的中心,他们向狗儿们投来了敬佩的目光。后来,三四个西方坏蛋决心洗劫这个镇子,只落得个浑身中弹成了胡椒瓶的痛苦下场,于是公众的兴趣转向其他的偶像。接着,传来了官方的命令。弗兰克斯把巴克叫到跟前,用双臂搂着他,哭了起来。于是,他就再也没有见到弗兰克斯和毕罗尔特。他们就像其他的人,从巴克的生活中永远消失了。
一个苏格兰混血儿接手管理他及他的伙伴们,于是,他与其他十多支狗队一起,开始了返回道森的艰辛旅程。现在,他们身后拖着沉重的物品,每天都在艰苦地劳作,不能轻松地飞跑,也跑不出创纪录的速度;因为这是一趟邮车,它把世界各地的消息带给在北极附近找金子的人们。巴克并不喜欢这活儿,但是他勤勤恳恳地工作,如戴夫和索莱克斯那样,充满着对工作的骄傲,而且不管他的伙伴是否为这样的劳作感到骄傲,他确保他们能尽自己的本分。这种生活过得如机器一般地有规律,但单调乏味。日复一日,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区别。每天早晨,在同一个时候,厨师起身,点火,于是大家吃早饭。然后,拔营的拔营,套狗的套狗,他们在黑暗散尽、黎明到来前一小时左右的时候,就已经上路了。晚上便是扎营。于是,搭帐篷的搭帐篷,砍柴火的砍柴火,有的劈松树枝搭床,有的给厨子打水或找冰。同时,他们给狗吃了饭。对于狗儿们来说,这是一天里最愉快的时候,吃过鱼后,他们可以四处闲逛,与其他的狗伙伴待在一起,他们总共有五十多只狗。他们中不乏凶猛的斗士,但是,与其中最凶猛的进行了三场较量后,巴克被推到领袖的地位,因此,当他竖起毛发、露出牙齿的时候,这些凶猛的狗都躲他远远的。
也许,他最喜欢的事莫过于躺在火的附近,后腿缩在身子底下,前腿向前伸出,仰着头,眼睛忧郁地朝着火苗眨巴。有时,他想起了在阳光灿烂的圣克拉拉峡谷的法官米勒家的大房子,想起了那个水泥游泳池,想起了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想起了日本哈巴狗嘟嘟;但是更多的时候里,他会想起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想起卷毛,想起他与丝毛犬的恶战,想到他所吃过的或者想吃的好东西。他并不是患了思乡病。那块儿阳光之乡已非常模糊、遥远,而且这样的回忆对他没有什么影响力。而对他有着强大的影响力的是遗传所赋予他的各种各样的记忆,这些记忆使他对前所未见的事物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然而,远古甚至是近来消失的这种本能(本能就是记忆,对祖先的记忆变成了习惯,也就成了本能),现在却迅速出现在他的身上,再一次复活了。
有时,他蹲在那里,蒙眬地眨着眼睛,看着火焰,好像这堆火就是另一堆火,似乎当他蹲在那另一堆火旁边的时候,他从眼前这个混血儿厨子身上看到另一个不同的人。这个不同的人腿短臂长,肌肉不只是圆圆地隆起,而是结实坚硬。这人的头发长而蓬乱,眼睛以上的头部向后倾斜。他发出奇怪的声音,看上去很害怕黑暗,他连续不断地朝黑暗处窥视,他垂至膝与脚之间的手紧紧抓住一根棍子,一块大石头固定在棍子的一头。他几乎赤身裸体,一块破破烂烂的而且烧焦的毛皮披在他的背上,在他的身体上长着很多的毛发。在有的地方,如胸部和肩头、手臂与大腿的外侧,几乎是长满了浓密的软毛。他不是笔直地站立在那儿,臀部以上的身躯往前倾斜,膝盖弯曲。他的身体特别轻盈,或者说很富有弹性,几乎像猫一样,他机敏警觉,似乎始终生活在对已知与未知事物的恐惧之中。
有的时候,这个毛茸茸的人蹲坐在篝火旁,头放在双腿中间睡觉。有的时候,他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抱着头,似乎想用毛茸茸的手臂挡风避雨。在周围的一片漆黑中,巴克透过眼前的火堆能看到许多发着微光的余火,两个在一起,始终是两个在一起,于是他知道,那是大的觅食野兽的眼睛。并且,他能听到他们经过树木间时身体发出的折压声,以及他们在夜间弄出的嘈杂声。他迷迷糊糊地蹲在育空河岸附近,眼睛懒洋洋地眨巴眨巴地看着火堆,另一个世界的声音与景象使得他背上的毛发竖立,甚至他肩上及脖子上的毛发也都竖了起来,他吓得低声呜咽起来,并发出轻轻的哀嚎,这时,混血儿厨子朝他喊起来:“嘿,巴克,醒醒!”这时,另一个世界便会消失,眼前的现实世界便会进入他的眼帘,于是他打着呵欠,伸展着四肢起身,好像是睡了一觉。
这趟旅程非常艰辛,他们拖着沉重的邮件,繁重的活儿使他们疲惫不堪。当他们到达道森时,全都减轻了体重,身体状况很差,至少得休息一周或十天时间。但是,两天以后,他们又从巴勒克斯出发深入到育空河的堤岸上,满载着外面寄来的书信。所有的狗都很疲乏,赶车夫满嘴是牢骚,更倒霉的是,天天都下着雪。于是,道路酥软难行,滑板的阻力加大了,狗儿们的负担也就显得更加沉重了;还好,赶车夫始终非常不错,全力以赴帮助这些畜生。
每天晚上,他们总是先照顾狗。让狗儿们先吃饭,然后赶车夫们再吃,他们个个都先关照自己负责的那些狗的脚掌后才找睡袋睡觉。尽管如此,狗的体质还是在下降。自从冬天开始以来,他们已行了一千八百英里的路,而且在这千里迢迢的全部路途中始终拖着雪橇;这一千八百英里的路程即使对最顽强的生命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的。巴克虽然也非常疲劳,但他挺住了,督促着他的伙伴们好好干活,维持着纪律。每天夜里,贝里都在睡觉中又哭又喊的。乔的脾气比任何时候都要糟糕,索莱克斯变得无法接近,不论是他瞎眼的一侧还是另一侧,都不能碰。
但是,遭罪最重的要数戴夫了。他的身体出了毛病。他变得更加乖僻,动辄发怒,而且一扎好营,马上就做窝,他的车夫就在他的窝里给他吃饭。他一卸下挽具,蹲下身子,就再也起不了身,一直要到早晨套车时才起来。有时,雪橇突然停止,挽具被猛然拉扯了一下,或者在起动要使劲儿时,他都会痛苦地大喊大叫。车夫仔细查看了他,但是没能发现什么。所有的车夫都非常关心他的情况。他们在吃饭时谈论他,在他们上床睡觉前吸最后一根烟的时候还在议论着他,有一个晚上,他们针对他的情况进行了商议。他们把他从他的巢穴带到火旁,他们对他又是挤压又是刺捅,他喊叫了许多次。是他的体内出了问题,但是他们无法找到断骨,查不出问题的根源。
当他们到达卡斯尔的时候,他已极度虚弱,戴着挽具不时摔倒。苏格兰混血儿呼车停下,把他拖出车队,让后面的索莱克斯紧跟上来。他是想让戴夫跟在雪橇后面空着身子跑,不用拖车。戴夫虽然病得很重,但他不愿离开车队,当挽具从他身上解下来时,他不满地咕哝、低吼起来,并且看到自己长久以来干活的位置被索莱克斯占有的时候,他竟伤心地哀嚎起来。因为这种戴着挽具拖物跋涉的骄傲是属于他的,即使病死,他也不能忍受让另一只狗取代他的工作。
雪橇起动了,他在踩平了雪的道路的旁边软雪里,挣扎着用牙齿攻击索莱克斯,朝他冲去,拼命想把他挤出去,挤到路另一侧的雪地里,他努力跳进他的挽具里,站在他与雪橇中间,同时,他嘴里呜呜地哭着与叫着,其中充满着忧伤与痛苦。混血儿努力想用鞭子把他赶开;但是,他对钻心刺骨的鞭打毫不在意,而混血儿也不忍心重重地打他。走在雪橇后面,行动方便多了,但戴夫不愿安静地跟在后面走,他依旧还是在行动极其艰难的路旁软雪里挣扎,直至挣扎得筋疲力尽。于是,他倒下了,躺在他倒下的地方悲惨地嚎叫,长长的雪橇车队在他身旁闹哄哄地驶过。
他用最后一点残剩的力气蹒跚地跟在后面,于是车队又停了下来,他挣扎着从别的雪橇旁经过,来到他自己的雪橇旁,站在了索莱克斯的旁边。他的车夫停顿了一下,到后面的人那儿借个火,点他的烟斗。接着,他回来赶他的狗队。他们毫不费力就向前走了起来,于是不安地掉过头来看个究竟,这一看,叫他们大吃了一惊,于是停了下来。车夫也吃惊不小:雪橇没有在向前移动。他喊他的伙伴们一同来看眼前的情景。戴夫已将索莱克斯的两根挽绳都咬断了,这时正站在雪橇前他自己的位置上。
他用眼睛恳求让他留在那里。车夫不知所措。他的伙伴们谈论说,狗会因被剥夺干置他于死地的活儿的权利而伤心欲绝,他们回忆起自己所经历的事儿,有的狗年老体弱,干不动活了,或者受了伤,不能干活的,但他们的死因却是因为被剥夺了干活的权利。因此,他们认为,既然戴夫也快要死了,让他在工作中心安理得、心满意足地死去,便是一种仁慈。于是,他们又给他套上了挽绳,虽然他体内的伤痛尖厉地刺激着他,他不止一次禁不住大叫起来,但是他还是像先前一样,骄傲地拉着雪橇。他好几次倒下被拖着走,有一次,他让雪橇车撞上了,从此以后,他的一条后腿走起来便一瘸一瘸的。
但是,他一直坚持走到了扎营地,于是车夫给他在火堆旁安了个地方。早上,他已经虚弱得无法行走。在套挽具的时候,他拼命爬到他的车夫脚旁。他颤抖着身子,拼命打着趔趄站起来,然后又倒下了。于是他缓慢地向前,朝着他的伙伴们正在套绳索的地方爬过去。他抬起前腿,乘势将他的身体拖向前,然后他再提起前腿,再往前拖几英寸。他的力气耗尽了,伙伴们看到他的最后情景是,他正躺在雪地上,一面喘气,一面恋恋不舍地望着他们。但是,直到他们消失在一条河边树林的后面,依然还能听到他忧伤的长嚎。
这时,雪橇车队停住了。苏格兰混血儿慢慢地折回身,走到他们刚离开的营地。男人们停止了说话。一声左轮手枪的枪声响了起来。混血儿仓促地回来了。鞭子噼里啪啦地响,铃当快乐地丁丁当当地敲,雪橇沿着小路咕隆隆地向前行驶;但是,巴克明白,所有狗都明白,河的树林后面发生了什么事。
[五] 雪橇运输途中的艰辛
盐水邮橇,由巴克与他的伙伴在前面拉着,自离开道森时起,经过了三十天时间,到达了斯卡圭。这时,巴克与他的伙伴们身体状况极差,疲惫不堪,极度消瘦。巴克一百四十磅的体重已经逐渐减少到了一百一十五磅。他的伙伴们虽然体重不如他,但相对而言掉的体重却比他还多。装病逃差的派克,在他欺骗的一生中,经常出色地装出有条腿受伤,而现在可真正一瘸一瘸地走路。索莱克斯走起来也是步履蹒跚的样子,达勃因肩胛扭伤而疼痛。
他们的脚大多严重受伤。脚里没有半点弹跳力或回弹劲儿。他们的脚重重地落到道路上,刺激着他们的身体,倍感一天旅行的疲劳。他们并没有患什么重大疾病,只是过度疲劳而已。那不是短期的过度劳累引起的过度疲劳,不是几个小时便能恢复的过度疲劳;而是那种经过了漫长数月的辛劳与长期的体力损耗而造成的极度疲劳。连恢复的体力都没有剩下,没有储备力量可供调动。所有气力都耗尽了,连最后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都疲劳了,疲劳至极。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在五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他们已经行进了二千五百英里,而且在最后的一千八百英里旅行途中,他们只休息了五天时间。当他们到达斯卡圭的时候,他们显然已是精疲力竭了。他们几乎无力拉紧挽绳,于是在下坡的时候,尽量躲着雪橇,不让雪橇压着。
“走吧,可怜的瘸脚们,”他们摇摇晃晃地走在斯卡圭的大街上,车夫在鼓励着他们,“马上就到了。然后,我们要好好地休息。嗯?当然。要好好地长长地休息一下。”
车夫们自信地期待一个较长的停留时间。他们自己也行了一千二百英里的路,中间只休息了两天,因此不论是从道理上说,还是从常理来看,他们都该有一段放松的日子了。然而,有许多男人赶往克朗代克河,而他们的情人、妻子及儿女没有去,于是,邮件堆积如山;同时,还有官方的命令文件。一批批新送来的哈得孙湾狗将取代那些不适合运输的狗。不适合运输的狗就不能保留,再说,与美元相比,狗是无足轻重的,因此,他们会被卖掉。
三天过去了,这时,巴克与他的伙伴们才清楚,他们真是万分疲劳与虚弱。于是,在第四天早晨,来了两个美国人,把他们连同挽具及所有装备一起相当便宜地买走了。那两个人用“哈尔”和“查尔斯”互相称呼。查尔斯是个中年人,肤色浅淡,眼睛潮湿无力,小胡子猛烈而有力地抽动着,在胡子的映衬之下,它下面的嘴唇松弛下垂,显得很不真实。哈尔是十九或二十岁的年轻人,腰里的皮带上插着一支大科耳特式左轮手枪和一把猎刀,皮带上还插着子弹。这根腰带是他最显眼的地方。它体现出了他的不成熟——一种十足的不成熟,不成熟得无法形容。两个男人明显都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至于像他们这样的人为什么要到北方冒险这一点,正是事物的神秘之处,颇令人费解。
听到那个人和政府代理之间在讨价还价,并看到他们之间钱来钱往,巴克便知道,苏格兰混血儿及其押运邮件的车夫们将步毕罗尔特和弗兰克斯还有其他先前者的后尘,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当与他的伙伴一同被赶往新主人的营房时,巴克看到了邋遢懒散的情景,帐篷只展开了一半,盘子没有洗,一切都是乱七八糟的;另外,他还看见一个女人。两个男人叫她“默西迪丝”。她是查尔斯的妻子,哈尔的姐姐——一个蛮不错的家庭小队。
他们开始拆帐篷,装雪橇,而巴克担心地看着他们。他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但是没有干活的技巧,不像干活的样子。帐篷卷得很难看,比理应卷成的样子大了两倍。锡盘洗也没洗就打了包。看到男人们干活的样子,默西迪丝焦急地折腾来折腾去,连续不断地唠叨,一会儿反对一会儿建议的。当他们把衣服袋放在雪橇前面的时候,她建议说应该放在后面;而当他们把它放在后面,并用两个包袱压住的时候,她发现先前被疏忽掉的东西不可能在其他地方,只可能在那个袋中,于是,他们再一次把那个袋卸下来。
三个男人从邻近帐篷里走出来观看,于是他们都张嘴笑了起来,相互眨着眼睛。
“你们运的东西真不少,”他们之中一人说道,“虽然不用我管闲事,但是如果换了我,我就不会拖着帐篷一块儿上路。”
“看你想得出来!”默西迪丝大声说道,她沮丧地向上伸了伸双手,动作很漂亮,“没有帐篷我该怎么办?”
“已经是春天了,不会再出现寒冷天气。”那男人答道。
她坚决地摇了摇头,而查尔斯和哈尔把最后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到堆得像小山一样的东西上面。
“你们觉得拖得动吗?”其中一个男人问。
“怎么就拖不动?”查尔斯话不多,但语气很生硬。
“哦,行,行,”这男人马上好声好气地说,“我只是心里在犯疑惑,仅此而已。好像是有那么一丁点儿头重脚轻。”
查尔斯转过身子,尽量收紧捆扎的绳索,事实上一点也没收紧。
“当然,身后套着这少见的玩意儿,狗是能够整天飞跑的。”第二个男人肯定地说。
“当然,”哈尔说道,一副冷冰冰的口气,他一只手抓住方向杆,另一只手甩动着鞭子。“走!”他喊道,“向前走!”
狗儿们顶着胸索跳起来,拼命使劲儿了一阵子,接着,松弛了下来。他们拖不动雪橇。
“懒惰的畜生,让我来教他们。”他大声喊道,准备用鞭子抽他们。
但是,默西迪丝喊了一声“哈尔,不可以”加以制止,她抓住鞭子,并从他手里抢过鞭子。“可怜的宝贝!现在你必须保证,在剩余的路途中你不对他们粗暴,否则,我就一步也不走了。”
“你对狗还很了解啊,”她兄弟讥诮她说,“但是你最好别管我的事。告诉你,他们就是偷懒,他们必须得吃了鞭子才会老老实实干活。他们就是这个样子。谁不知道这一点。你去问问那些人。”
默西迪丝恳求地看着那些人,怕看到狗受痛苦的表情写在她漂亮的脸上。
“他们很软弱,如果你们想知道究竟的话,”他们中有一个答话说,“他们只是已精疲力竭,事情就这么简单。他们需要休息。”
“休息是扯淡。”哈尔扭动着没有胡须的嘴唇说道。默西迪丝听到这句粗话,“唉”了一声,她感到又伤心又痛苦。
然而,她是家族观念极强的人,她马上过来维护她的弟弟。“别管那个人说什么,”她尖刻地说,“你赶的是我们的狗,你认为怎样合适就怎样做。”
哈尔的鞭子再一次落到了狗的身上。他们全身心地顶住胸索,脚扎入坚硬的雪地里,身子朝着雪地压下去,使出了他们全部的力气。雪橇如铁锚似的一动也不动。经过两个回合后,他们站定身子,拼命喘气。鞭子残忍地呼呼乱响,默西迪丝再次进行干涉。她在巴克面前跪了下来,双眼噙着泪水,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你们这些怪可怜、怪可怜的宝贝,”她怜悯地哭了起来,“你为什么不拼命地拉呀?那样,你就不会挨鞭打了。”巴克并不喜欢她,但是他感到太伤心了,无法反抗她,在他看来,这也是他这天痛苦劳役的一个部分。
有个旁观者一直在咬住自己的牙齿,以免冒出难以入耳的话语,现在再也忍不住了,开口说话了:
“我并不是在乎你们会弄成什么样子,但是为了这些狗,我想告诉你们,你们如果扳动一下雪橇,那就能帮他们很大的忙了。滑板被冻得死死的。把货物靠方向杆的左右堆放,然后扳动雪橇。”
于是,进行了第三次的尝试,但是这次,哈尔听从了劝告,将在雪地里冻住的滑板拉动了。超载笨重的雪橇向前行去,巴克与他的伙伴们在雨点般的鞭子下面疯狂地挣扎。路在前面百码远的地方转了弯,路面向大街陡峭地斜倾下去。要是有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就可以使头重脚轻的雪橇不倒塌,而哈尔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当他们转弯的时候,雪橇翻了身,松弛的绳索散了,大半的东西都摔了出来。狗一直在跑,没有停下。减轻了重量的雪橇横着身子在他们身后跳跃。他们气愤至极,因为他们受了虐待,也因为负载太重了。巴克气得发狂。他狂跑起来,整个狗队都跟在他的后面猛跑。哈尔喊道:“停止!停止!”但是他们毫无反应。他绊了一下,跌倒了。翻倒的雪橇从他身上碾了过去,狗群朝街上拼命跑去,当他们将剩余的装备向斯卡圭的主要大道一路上撒去的时候,给街上的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欢乐。
心地善良的市民抓住了狗,把撒得一地的私有物品捡到一起。另外,他们也提出了建议。他们说,如果他们真打算到道森去,那么,装载的负担要减半,狗的数量要加倍。哈尔和他的姐姐及姐夫爱听不听地听着,他们搭着帐篷,仔细检查装备。他们清理出罐装食品,人们看了哈哈大笑,因为长途跋涉中使用罐装商品是一件异想天开的事。“毛毯多得够开一个旅馆了,”一个男人说道,他边笑边帮着忙,“即使是一半也太多了,把它们处理掉。把那个帐篷扔掉,把所有那些盘子都扔了——再说谁来洗它们?天哪,你们认为你们这是在乘坐豪华列车吧?”
于是,多余的东西毫不留情地都扔掉了。当把默西迪丝的衣服包倒在地上,将其中的衣物一件件扔掉的时候,她哭了。她常常要哭泣,尤其看到每一件要扔掉的东西时,哭得更起劲儿。她双手抱着膝盖,伤心欲绝地前仰后摆。她断言说,她再也不走了,就是有几十个查尔斯也不去了。她向每个人、向一切求助呼吁,可是最后,她擦干眼睛里的泪水,把甚至必需的衣服也给扔掉了。并且她扔出了劲儿来,扔完她自己的东西后,开始扔两个男人的物品,像龙卷风一样把他们的物品一扫而光。
衣物扔完后,就对付装备,那些装备虽然丢了一半,还剩下吓人的一大堆。查尔斯和哈尔夜晚出去了,买回了六只外来狗。这六只,再加上原来的六只以及在创纪录的旅行途中在林克湍滩增加的两只爱斯基摩犬梯克与柯纳,使得整个队数目达到十四只。虽然这些外来的狗实际上从到达起就开始受到训练,但是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其中三只是短皮毛的向导犬,一只纽芬兰犬,另两只是说不明白的杂种狗。他们——这些新来的狗——好像什么事也不懂。巴克和他的伙伴们看着他们心中感到厌恶,尽管他马上教会他们明白他们的岗位以及不该做的事情,但是他教不会他们应该做的事。他们并不诚心诚意地想干拖雪橇的活儿。除了两只杂种狗之外,他们都对自己所处的陌生野蛮环境以及所受到的虐待感到不知所措,心情沮丧。两只杂种狗一点儿精神也没有;他们身上唯一没有被摧毁的,就是那一身骨头了。
由于新来的狗不可救药,毫无希望,而老队的狗们经过连续不断的二千五百英里的跋涉后疲惫不堪,前景不容乐观,一片黑暗。但是那两个男人的心情却相当愉快。他们也很骄傲。他们有十四只狗,事情做得相当漂亮。他们看见了其他的雪橇越过山口朝道森进发,也看到从道森来的雪橇,但是他们从没有看到有哪一辆雪橇是用十四只狗拖拉的。由于北极地区旅行的特点所致,有一个原因说明为什么不该让十四只狗拉一辆雪橇,那就是因为一辆雪橇不可能携带得了十四只狗的食物。但是,查尔斯和哈尔不知道这一点。他们曾用铅笔为这次旅行仔细筹划过,一只狗吃多少,多少只狗又吃多少,共需多少天,证毕。默西迪丝从他们后面看看,明白地点点头,这很简单嘛。
第二天上午,时间已不早了,巴克带领着长长的队伍走上街头。队伍没有半点儿生气,在他及他伙伴们的身上既没活力也没有精神。他们在身心极度疲倦中出发了。从盐水到道森的路已经走了四次,他现在处在疲劳与亏匮的状态,可又一次面临着同样的旅途,这一点使得他心里很苦涩。他的心思不在干活上,其他狗的心思也与他一样。外来狗胆小、害怕,原来队伍里的狗对他们的主人缺乏信心。
巴克隐约感到,这两个男人和这一个女人是靠不住的。他们做事不懂得方法,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情况就变得很清楚,他们也学不会什么。他们在所有事情上都闲散松垮,缺乏秩序感或纪律性。他们花了半个晚上的时间,搭了一个懒散的营房,用整整半个上午的时间进行拔营、装雪橇,而且事情做得很草率,因此这天的其他时间里,他们忙着停车,重新装载物品。有几天,他们十英里路都走不了。有几天,他们压根儿没法动身。但没有哪一天,他们能成功地走完两个男人所预计的距离的一半以上,而这个预计距离是他们用于计算狗食的基础。
他们会短缺狗的食物,这是不可避免的了。但是,他们给狗超量进食,这加速了食物短缺局面的到来,使得吃不饱肚子的这一天更为逼近。外来狗的消化能力没有经过长期饥饿的锻炼,忍受不住饥饿,有着如狼似虎的食欲。而且当疲竭的爱斯基摩犬拉车虚弱无力的时候,哈尔肯定原定的定量太小。他给定量加了倍。更甚的是,当默西迪丝漂亮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和咽喉里带着颤音,还不能诱使他再给狗多吃一点的时候,她便从鱼袋里偷了鱼,悄悄地给他们吃。然而,巴克和爱斯基摩犬所需要的不是吃东西,而是休息。并且,他们虽然行进速度缓慢,但是他们所拉的重负使他们的气力严重衰竭。
接着便出现了半饥半饱的日子。有一天,哈尔终于意识到,他的狗用食物耗去了一半,而路程只走了四分之一;再者,他无论如何也买不到额外的狗食品。于是,他一方面减少了原来的定量,另一方面努力增加每天的行程。他的姐姐与姐夫也支持他的做法;但是,他们因装备的沉重以及自己的无能为力而生出挫败感。给狗少吃是容易办到的事情;但是要让狗跑快,就做不到了,他们自己做不到早起做准备上路,也就不可能增加行路的时间。他们非但不知道如何使狗干活,甚至连自己该怎样干活也不懂。
第一个离去的是达勃。他是个可怜的动作笨拙的小偷,偷盗时常常被捉住,遭到惩罚,尽管如此,他干起活来却忠心耿耿。他肩胛扭伤后没有得到治疗与休息,病情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哈尔用大科耳特式左轮手枪将他打死。当地有一句俗语,说外来狗只吃爱斯基摩犬的那点儿食量会饿死,因此,巴克手下六只外来狗只能吃到爱斯基摩犬定量的一半,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纽芬兰犬先死,接着是三只短毛向导犬。两只杂种狗顽固地活着,死死地抓住生命不放,但是最终还是死了。
至此,那三个人身上的南方大地的所有彬彬有礼与温文尔雅都消失了。北极之旅在失去了其魅力和浪漫色彩后,在他们看来,已变成了残酷无情的现实,他们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给这样的现实压倒了。默西迪丝不再抱着狗哭泣,而是整天暗自流泪,或者与她的丈夫和兄弟吵架。争吵是一件使他们永不感到疲倦的事。他们的坏脾气源于他们的苦恼,随着苦恼增加,脾气也就愈加糟糕,苦恼越大,脾气就加倍地坏,坏到将苦恼都抛在了脑后的程度。那种长途跋涉中所体现出的坚忍不拔的精神,那种拼命苦干、不怕痛苦,并保持说话悦耳动人、心地和善的状态,没有出现在那两个男人与那个女人的身上。他们身上连这种的影子都找不到。他们浑身僵硬,痛苦不堪;肌肉在作痛,骨头在作痛,他们的心也在作痛;正因为如此,他们说话刻薄刺耳,从早晨张开嘴巴,就是刺耳的话,一直持续到晚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默西迪丝给他们机会,查尔斯和哈尔就争吵不休。他们两人都坚信,自己干的活超出了他的份儿,而且一有机会,他们都不回避将这种话讲出来。默西迪丝有时站在她丈夫的一边,有时站在她弟弟的一边。其结果就是一场无休止的兄弟间的激烈争吵。吵因是谁应该去为火堆砍几根柴火,而这样的一场争吵(一场只涉及查尔斯与哈尔的争吵)马上会扯上家里的其他人,扯上好几千英里远的亲属——父亲、母亲、叔父、堂兄弟等,其中一些早已死了。哈尔的艺术观点,或者他母亲的兄弟曾写过的那种社会剧与砍几根柴火有哪门子的关系,实在令人费解。然而,争吵既可能朝着这样的方向蔓延发展,也有可能朝着查尔斯的政治偏见的方向发展。说查尔斯妹妹的惹是生非的嘴巴应该与点一个育空地区的营火有关系,这显然只有默西迪丝这么认为,她对这个话题大作了一番文章,顺便对她丈夫家庭不幸拥有的其他一些特色借题发挥了一通,使自己大大轻松了一阵。在此期间,火没人点,营房搭了个半拉子,狗没人喂。
默西迪丝有一种特殊的委屈——性别的委屈。她漂亮、温柔,她一生中,男人们始终是骑士风度般地对待她。可是,目前她丈夫及弟弟对待她的态度没有半点儿骑士风度。无能为力,是她的习惯。他们抱怨的,他们所指责的,是她最基本的性别特权。而这一点却使得他们无法忍受。她不再为狗考虑,就因为感到酸痛和疲劳,便坚持要坐雪橇。她是长得漂亮温柔,但是她体重却有一百二十磅——对身体虚弱而又半饥半饱的动物来说真是雪上加霜。她坐了几天雪橇,直到他们半途倒下,雪橇停下一动也不动为止。查尔斯和哈尔恳求她从雪橇上下来步行,他们乞求她,央求她,而她则流着泪,把他们的种种残忍对着上苍好好诉说了一通。
有一次,他们动用武力,硬将她从雪橇上抱了下来。他们以后再没有做过类似的事。而她像一个被惯坏的孩子,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路上。他们继续赶路,而她坐着不动。在行了三英里之后,他们卸了雪橇,返回来接她,又凭借武力把她抱回到雪橇上。
他们在自己的极度痛苦中,却对他们动物的痛苦漠然视之。哈尔的理论是,人必须变得心狠手辣。他在别人身上施行了这个理论。开始时,他把这个理论灌输给他的姐姐和姐夫。灌输没成,他就用棍棒敲打的办法,将这个理论锤入狗的肌肤里。在五指湖,狗食吃完了,一个没有牙齿的印第安老太太要用几英镑的冻马皮换那支挂在哈尔屁股上、与那把大狩猎刀挂在一起的科耳特枪。这种马皮是非常糟糕的代食品,它好像是六个月前从牧马人饿死的马身上剥来的。由于是冻结在那里,吃起来就像是白铁条,狗使劲儿将它吞入胃里,它融化成细细的、没有营养的皮绳及一团团的短毛发,吃了既难受又不消化。
经过所有这一切,巴克依然蹒跚地走在队伍的最前头,他感觉如在噩梦中一般。他能拉时尽力地拉;拉不动的时候,便倒在地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鞭子或棍棒落到他的身上,把他再次赶着站起来。他那身漂亮的毛皮已失去其应有的硬度及光泽,它们无力地倒在那里,邋里邋遢的,在遭哈尔棍棒打伤的地方,与干血缠结在一起。他的肌肉消瘦成一根根缠结的筋,肉垫已经看不见了,所以,透过他松弛的外皮,骨架里的每根肋骨和每根骨头都轮廓分明。见之,令人心碎,只是巴克的心是坚不可摧的。穿红毛衣的那个人已经证实那一点。
既然巴克的身体状况如此,他的伙伴们的状况也相差无几。他们一个个都成了游动的骨架。包括巴克在内,现在总共剩七只狗。他们都处在痛苦的深渊中,对鞭子抽打的刺骨疼痛及棍棒打出的青肿已毫无感觉。打在身上的疼痛变得隐隐约约,不怎么感觉得到,就如他们眼中所见的、耳中所闻的东西好像都变得隐隐约约与虚无缥缈那样。他们半点儿活息都没有,或者说一点儿活息都没有了。他们成了一只只仅仅包着骨头的皮袋子,其中微微地扑哧着生命的火花。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像死狗一般,连挽具也不脱就倒下了,火花变得暗淡、苍白,仿佛要熄灭了一样。当棍棒或鞭子落到他们身上的时候,火花无力地扑哧起来,于是,他们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前走。
于是,有一天,性情温和的贝里倒下了,没有再站起来。哈尔已将他的左轮手枪卖了,所以他拿起斧子,在贝里身上还套着绳索倒在那里的时候,就往他头上砸去,接着将套索弄断,把尸体拖到了一边。巴克亲眼看见了,他的伙伴们也亲眼看见了,他们知道,这样的结局离他们也不远了。第二天,柯纳没了,他们只剩下五个:乔身处这样的环境,也不恶作剧了;派克走路又瘸又跛,神志半昏迷半清醒,但已经不再是清醒得还能装病;独眼狗索莱克斯,依然忠心耿耿地勤劳地拉着雪橇,并且他为自己拉的力气太小而忧心忡忡;梯克那个冬天并没有跑很远的路,但因他不如其他的狗经验丰富,显得格外疲惫;巴克尽管还走在队伍之首,但他不再强迫大家遵守纪律,也不努力强行实施严明的纪律,大多数的时候,他虚弱得目光模糊,只靠道路隐约出现在眼前,双脚模糊地触摸,才保持了方向。
美丽的春天来到了,但是,不论是狗还是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每一天,太阳升起的时间早了,落下晚了。清晨三点,黎明就来临了,而黄昏延续到晚上九点才肯离去。这漫长的一整天都是骄阳如火。可怕的严冬时的沉寂已换上美妙春天里生命初醒时的悄声细语。细语悄声从整个大地响起,充满着生的喜悦。它们来自又一次恢复生命力的事物,来自于在漫长的寒冬岁月里曾经死去、久久无声无息的东西。松树里树汁正在上升。柳树和白杨冒出了嫩芽。灌木和藤蔓披上了嫩绿的春装。蟋蟀在夜间唱歌。白天,各式各样潜行慢爬的生物都沙沙地爬到阳光下。鹧鸪和啄木鸟在森林里敲敲打打,发出隆隆的响声。松鼠喋喋不休。小鸟儿又歌又唱。野鸟在头顶上发出刺耳的叫声,它们从南方飞来,形成了划破天空的漂亮人字形。
每一个小山坡上都传来了涓涓水流的声音,那是泉水的旋律,眼睛看不见的。万物都在消融,都在变得柔软,变得充满活力。育空河正竭力挣脱冰霜的束缚。它从底下慢慢地解冻,太阳从上方将冰融化。气穴形成了,裂缝出现了,冰裂河开,块块薄冰整块地落进了河水里。而在生命苏醒的时候,在这一切破裂、劈碎和搏动发生的时候,那两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以及那队狗,像是走向死神的徒步者,摇摇晃晃地走在火焰般的阳光下,穿过轻轻吹拂的微风。
狗越发虚弱,默西迪丝坐在雪橇上哭泣,哈尔在干巴巴地骂人,查尔斯眼巴巴地望得直淌泪水,他们在白河口跌跌撞撞地进了约翰·桑顿的营房。当他们停住的时候,狗全都倒下了,犹如被打死了一般。默西迪丝擦干眼泪,看着约翰·桑顿。查尔斯在一根圆木上坐下来休息。他艰难地缓缓坐下,他全身僵硬。哈尔开口说话。约翰·桑顿在用桦树树枝削斧子的把手,已经快削好了。他一边削,一边听,用一两个字作答,听到讨教时,简洁地说了他的建议。他了解这种人,于是他虽嘴上在谈建议,但心中确信他们是不会采纳的。
桑顿警告说,不要在融化的冰上冒险。哈尔听后,答道:“上面的人也告诉我们,冰道下面已经脱落,我们最好暂时停下来休息。他们对我们说,我们到不了白河,可我们来了。”最后的话里带着得意的嘲讽口气。
“可他们说的是真话,”约翰·桑顿回答说,“冰道下面随时都可能脱落。只有傻瓜——碰运气的傻瓜——才能走过来。我坦率地告诉你,就是把阿拉斯加州的金子全部给我,我也不会用我这把骨头在冰河上冒险。”
“我想,那是因为你不是傻瓜,”哈尔说,“尽管如此,我们还要继续朝道森走。”他把他的鞭子解开。“起来,巴克!嗨!起来!继续上路!”
桑顿继续削木头。他知道,要阻挡傻瓜干傻事是毫无价值的;而世界上有那么两三个傻瓜,也无伤什么大雅。
但是,狗队听到命令后并没有起身。相当长的时间以来,这个队伍都必须靠鞭打才能激发动力。鞭子来回闪动着,残酷地行使着它的使命。约翰·桑顿紧抿着嘴唇。索莱克斯是最先一个爬起来的。梯克随后。接着是乔,同时,他还在痛苦地呻吟。派克忍住疼痛,努力要站起来,两次都快起来了,但都又倒了下去,第三次他才勉强站了起来。巴克没有站起身。他静静地躺在他倒下的地方。鞭子一次又一次地打在他的身上,但他既不哭诉,也不挣扎。桑顿好几次欲开口说话,但都改变了主意,他的眼睛潮湿了。鞭打还在继续,他站起身,犹豫不决地来回走着。
巴克这是第一次失职,这本身就足以使哈尔勃然大怒。他把鞭子换成了惯用的棍棒。棍棒像雨点一样重重地打在巴克的身上,他还是一动也不动。与他的伙伴相同的是,他现在仅仅只能做到站起身而已,但是,与他们不同的是,他已经下决心不站起来。他朦胧地感觉到,厄运即将来临。当他进入河堤的时候,这种感觉就非常强烈,而且它一直驻留在他的心中。他的脚整天都站在融化的薄冰上,那是什么样的感觉,他好像感觉到灾难迫在眉睫,而他的主人就在前面的冰上竭力驱赶着他。他一动也不动。他已历尽千辛万苦,经过了长途跋涉的磨难,因此,棒打也不觉得有多少疼痛。木棒不停地落到他肉体上,他体内的生命火花摇曳不定,暗淡下去,几乎快要熄灭了。他感到一种奇异的麻木。似乎在很遥远的地方,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挨打。最后的疼痛感觉离他而去。虽然他还能隐隐约约听见棍棒打在他的身上的响声,但他不再有什么感觉。但是那不再是他的身体,他的身体似乎在遥远的地方。
正在这时,约翰·桑顿没有警告一声,就突然扑到拿着棍棒的男人身上,同时,他嘴里叫喊了一声,声音含糊不清,很像动物的嚎叫。哈尔被这突然的袭击扑得仰面往后倒去,犹如被一棵倒下的树打中了似的。默西迪丝尖叫起来。查尔斯眼巴巴地在一边看着,他擦干淌着泪水的眼睛,但由于身体僵硬,他没有站起来。约翰·桑顿高高地站在哈尔之上,拼命控制自己,他气得浑身痉挛,说不出话来。
“如果你再打那只狗,我就杀了你。”他终于声音断断续续地说话了。
“他是我的狗,”哈尔醒悟过来时答道,他把血从嘴角擦去,“你给我滚开,否则我会好好收拾你的。我要到道森去。”
桑顿挡在他和巴克之间,表示他不想走开。哈尔拔出他的长猎刀。默西迪丝一边尖叫,一边哭,一边还在哈哈大笑,纯粹是一副歇斯底里的混乱与疯狂。桑顿用斧头把敲打哈尔的指关节,敲得猎刀落在了地上。哈尔想捡起刀,他又一次打他的指关节。然后,他弯下身子,自己把刀捡了起来,他上前两刀,把巴克的挽绳割断。
哈尔已经没有再战的斗志。而且他的双手,还是说双臂更合适,抱着他的姐姐,他也空不出手;再说巴克也快死了,再也不能用来拉雪橇。几分钟之后,他们离开河堤,朝河下走去。巴克听到他们离去,抬起头注视着。派克走在前面,索莱克斯在压阵,中间是乔和梯克。他们摇摇晃晃,打着趔趄。默西迪丝乘坐在满载的雪橇上。哈尔在方向杆处带路,查尔斯蹒跚地走在最后。
在巴克看着他们的时候,桑顿跪在他的身旁,用粗糙、温柔的手在他身上寻找断了的骨头。而他发现,他身上许多乌青,他正处在极度饥饿之中,此外,他并没有发现断骨。而到了这个时候,雪橇早已到了四分之一英里远了。狗和人共同注视着雪橇在冰上爬行。突然,他们看到雪橇的后部坠落了下去,如陷入车辙那样,哈尔抓着的方向杆猛地翘到了半空。默西迪丝的尖叫声传入了他们的耳朵。他们看见查尔斯转动身子,退了一步,接着,一大片的冰塌了下去,狗与人一块儿消失了。河上只剩下一个张着大口的冰洞。冰道的底部已经脱落了。
“你这可怜的家伙。”约翰·桑顿说道,巴克舔了舔他的手。
[六] 为了一个人的爱
约翰·桑顿在去年十二月冻坏了脚,他的伙伴们为他安排舒适后,离他而去,让他恢复健康,而他们自己则坐上圆木做成的木筏,溯江而上,往道森去了。在营救巴克的时候,约翰·桑顿走路时脚还有些瘸,但是随着天气不断转暖,轻微的脚瘸就消失了。在悠长的春天日子里,巴克躺在河岸旁,眼睛注视着奔流的江水,耳朵懒散地听着鸟儿唱着歌、大自然哼着曲儿,他慢慢地恢复了体力。
行走了三千英里后能休息一下,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巴克的伤疤愈合了,他的肌肉隆了起来,肉重新又盖住了他的骨头,不再是瘦骨嶙峋的样子了,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他变得懒惰了。就这点而言,大家都是虚度光阴——巴克、约翰·桑顿及斯基特、尼格——都在等待木筏来将他们运往道森。斯基特是只爱尔兰塞特种小猎狗,她早早地与巴克交了朋友,当时巴克还奄奄一息,无法讨厌她的主动套近乎。有些狗有给人治病的本领,她就是这样的狗;就如母猫洗她的猫崽儿那样,她清洗了巴克的伤口。而且经常地给他清洗,每天早晨他吃完早饭,她就履行她给自己指定的职责,后来他就如期待桑顿的照顾那样,开始期待她的服侍。尼格同样很友好,尽管表露得不那么直接。他是一只大黑狗,一半是侦探犬种,一半是猎鹿犬种,一双眼睛总带着笑意,有着非常好的脾气。
让巴克惊奇的是,这些狗没对他表示嫉妒。他们一同分享着约翰·桑顿的厚道和宽容。在巴克渐渐长得强壮的时候,他们吸引他去参加各式各样的荒唐游戏,连桑顿自己都忍不住加盟于其中;这样,巴克在游戏中恢复了健康,并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第一次有了爱,真正热烈的爱。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峡谷的法官米勒家里,他没有体验过这种爱。他与法官的儿子们一同狩猎和徒步旅行,与他们建立的是一种工作伙伴关系;他陪着法官的孙儿们时,成了他们的神气十足的保护神;他与法官本人建立了一种庄严高贵的友谊。但是约翰·桑顿所唤醒的是一种强烈的、炽热的爱,它是崇拜,是疯狂。
这个男人救了他的性命,这件事非同小可;而且他是个理想的男主人。其他的人从责任感及工作利益的角度关心他们狗的幸福;他关心的是他的幸福,仿佛狗是他自己的孩子一般,他因为情不自禁才这么做的。并且他想到的不仅仅是这些。他忘不了亲切地问候一声或者说上一句令人振奋的话语,他还会坐下来与他们进行长时间的交谈——他把这种交谈称作“瞎吹”——不仅是他们也包括他感到这样的交谈无比的快乐。他习惯粗暴地用双手捧住巴克的头,自己的头枕在巴克的头上,来回地摇动,嘴里用各种各样的诨名叫他,但这些诨名在巴克的耳里便成了昵称。巴克知道,没有比这粗暴的相拥以及低声的咒骂更快乐的事了,每一次前后来回地摇晃,他都觉得他的心好像都快从他的体内蹦出来了,他沉浸在销魂般的极大的快乐之中。当放开时,他的脚跳着站了起来,他的嘴在笑,眼睛里闪着动人的目光,他的喉咙在颤抖,含着没有发出的声音,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约翰·桑顿不无敬意地喊道:“我的天啊!你几乎能开口说话了!”
巴克有一种表达爱的方法,它看上去很像要伤害人。他经常用嘴抓起桑顿的手,用力咬住,以至于手上好一会儿还留下他的齿印。正如巴克把诨名作昵称理解一样,这个男人也把他的齿印看作是爱抚。
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巴克的爱是用崇拜表达的。桑顿触摸他时或对他讲话时,他欣喜若狂,但是,他并不强求爱的赐予。斯基特就不同了,她习惯用鼻子挤到桑顿的手心下面,在那里蹭来蹭去,直到受到抚摸为止;尼格也不同,他会坐直身子,把硕大的脑袋放在桑顿膝盖上,而巴克则满足于远远地看着。他会在桑顿的脚旁一小时一小时地躺着,带着渴望与清醒,仰望着他的脸,端详着它,琢磨着它,饶有兴趣地追踪着那脸上掠过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五官的变化。或者,他也很有可能会躺在更远一点的地方,或在侧面,或在他身后,注视着这个男人的轮廓以及他身体难得发出的动作。巴克凝视的目光,经常会使约翰·桑顿转过头来,他一语不发地回视着巴克,正如巴克的感情在他的目光中流露一样,约翰·桑顿满心的爱意闪烁在他的目光中。
在得到营救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巴克都不希望桑顿离开他的视野。从离开帐篷的那刻起,到他重新返回帐篷,巴克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自从他进入北国以来,他的主人们总是转瞬即逝,这在他心中养成了一种主人不会常驻的恐惧心理。他担心桑顿会像毕罗尔特、弗兰克斯以及半苏格兰血统的混血儿那样,从他的生活中消失。甚至在夜里,在梦中,他都在承受着这种恐惧的折磨。在恐惧的时候,他会摆脱睡意,悄悄从寒冷中爬到帐篷旁边,站在那里,倾听他男主人的鼻息声。
他对约翰·桑顿的这种热爱似乎是温文尔雅的文明的影响。然而,北国生活在他身上所唤醒的原始血统依然跃跃欲试,充满着活力。忠实和奉献——火和房的产物——是他的特性;可是,他保留了他的野性和狡猾。他是荒野之子,他从荒野来到约翰·桑顿的火堆旁,坐了下来,他并不是一条身上烙着几代文明烙印的温文尔雅的南方狗。由于他对这个男人的一腔热爱,他不能从他那里偷东西,但是在别人那里,在别的帐篷里,他会毫不犹豫地行窃;而且盗窃时的狡诈使他能免遭被发现的危险。
他的脸上和身体上,留下很多狗的齿印,而他打起架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凶猛,甚至更加精明狡猾。斯基特与尼格性情太温和,不会吵架——再说,他们是约翰·桑顿的狗;但是,陌生狗,无论是什么品种的狗或是怎样勇敢的狗,都迅速承认了巴克的霸权地位,或者发现自己在与一个可怕的敌人进行殊死的抗争。而巴克是毫不留情的。他已经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他决不放弃一个机会,由于他早已走上了死亡之路,因此面对敌手,他决不退步。他从丝毛犬的身上获得教训,从警方及拉邮橇的强大的好斗的狗那里获得教训,知道没有中庸之道可行。他不是当霸主就是当奴隶,表示仁慈便是弱点。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有把慈悲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误解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被杀死,你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他服从于它。
他已很年老,比他眼前所见的岁月及呼吸的空气要年长。他联系着过去与现在,而他身后的永恒,带着强有力的节奏在跳动,随着这种节奏,潮涨潮落,四季更替,他也在发生变化。他长着宽大的胸脯、白色的犬牙、长长的皮毛,坐在约翰·桑顿的火堆旁;但是在他的身后,有各种各样的狗、似狼非狼及野狼的幽灵,他们迫不及待,蠢蠢欲动,要品尝他所吃的肉味,对他所喝的水垂涎欲滴,嗅着他放的臭屁,与他一同倾听并告诉他,森林里野蛮生命所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他们支配着他的情绪,引导着他的行动,在他躺下时,与他一同躺下睡觉,与他一同进入梦乡,并能超越他,将他们自己成为他梦中的内容。
因此,这些鬼怪幽灵不容分说地召唤着他,于是人类及人类的要求一天天地离他远去。在森林深处,传来了一种呼唤,他时常听到这种呼唤,它莫名其妙地刺激着他,引诱着他,他觉得自己忍不住要掉过头,离开火堆以及火堆旁久经踩踏的泥土,扑入森林,一直向前,他不清楚自己将走向何处,为什么要向前走;他也不想清楚,要去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去,在森林深处,这呼唤听上去很专制生硬。他虽然经常走到那绵绵不断的大地及绿树荫里,但是对约翰·桑顿的爱总是再一次将他拉回到了火堆旁。
只有桑顿一人勾留住了他。其余的人似乎都微不足道。难得相遇的旅行者称赞他,宠爱他;但是对这些他都无动于衷,甚至对表现得过头的人,他会站起来走得远远的。当桑顿的伙伴汉斯和皮特坐着叫人望眼欲穿的木筏到来的时候,巴克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后来他才听说他们与桑顿是亲密朋友;知道这一层关系后,他才宽容地对他们,接受他们的各种好意,但态度很勉强,似乎接受他们的好意,那是对他们的恩宠。他们与桑顿一样,都人高马大,活得潇洒自然,思维简单,目光清澈;在他们的木筏被卷入道森锯木厂附近的那个大漩涡之前,他们就理解了他及他的行为举止,因此,没有强求从他那里得到如他们从斯基特及尼格身上得到的那种亲近。
不过,巴克对桑顿的爱好像在不断增加。在这些人中,只有他可以在夏天的旅行中,在巴克的背上放上一个旅行包。当桑顿开口发令的时候,巴克没有什么事不遵从他。一天(他们用抵押木筏的收益做了物质保证,离开道森,往塔纳诺河的上游进发),这些男人与众狗们正坐在一个悬崖顶上,这是个悬崖峭壁,脚下三百英尺处就是岩基。约翰·桑顿坐在近崖边,巴克坐在他的肩头旁。桑顿这时突发奇想,并将汉斯和皮特的注意吸引到他的奇思怪念上来。“跳,巴克!”他发出命令,手臂向外一划,划向深渊的上方。紧接着,他便与巴克扭作一团,在悬崖边上挣扎,汉斯和皮特赶紧将他们拉回了安全地带。
“真不可思议。”皮特说,这时惊险一幕已过,大家能开口说话了。
桑顿摇了摇他的头:“是的,漂亮极了,但也可怕极了。你们可知道,有时这一点让我很害怕。”
“他在你身边时,我就别梦想碰你一下。”皮特下结论般地说,他的头朝巴克方向点了一下。
“对,就是这样的!”汉斯也附和道,“我也别想。”
在这一年临近结束的时候,在瑟克尔城,皮特的担心得到了验证。“黑脸”伯顿是个脾气暴躁、心怀叵测的人,他在酒吧里向一个新手寻事吵架,见之,桑顿和气地劝架。巴克按他的老习惯,伏躺在一个角落里,头枕在爪上,眼睛留神着他男主人的每一个行动。伯顿趁人不备时,突然从肩头一拳打出去,桑顿被打了个转向,好不容易抓住柜台的扶手,才没有倒在地上。
这时,只听一声吼叫——旁观的人耳中听到的既不是嚎叫,也不是犬吠,那叫声称作咆哮最合适不过——只见巴克离开地面,向上纵身一跳,扑向伯顿的咽喉。伯顿本能地伸出手臂挡住,才保住了性命,但是他的人摔倒在地上,巴克骑在他的身上。巴克松开咬住他手臂的牙齿,再一次去咬他的咽喉。这回,伯顿没有完全挡得了,于是,他的咽喉被撕咬开来。这时,大伙扑向巴克,将他赶开;但是,当外科医生检查流血情况时,他还在那里徘徊着,狂怒地嚎叫着,试图冲进去,被一排棍棒赶了回来。于是,当场召开了“矿工会议”,判决这狗容易发狂,于是巴克被驱逐出了门。但是他却因此出了名,从那天起,他的名字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
后来,在那年的秋天,他又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救了约翰·桑顿的性命。三个伙伴在四十英里溪上航行的时候,他们在一段险恶湍流里放下了一只窄长的撑竿小船。汉斯和皮特沿着河岸,挨着一棵一棵的树用一根马尼拉缆绳,给船制动,桑顿留在小船上,用撑杆撑着小船向下航行,并对着岸上喊着口令。巴克在岸上与小船并肩而行,他心里在发愁,在担忧,眼睛一刻也不离开他的男主人。
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一块露出水外的暗礁突出在河中间。汉斯放出绳子,桑顿撑着小船往溪流中央过去,要躲过那块暗礁,汉斯手里拿着绳子头,沿着河岸向前跑去,要制住小船。小船确实躲过了暗礁,并且它如急流般地飞流直下,汉斯想用绳控制住它,但动作太猛了些。小船摇摇晃晃朝岸边翻倒,船底翻了天,桑顿被摔离了小船,被水流带向湍流中最危险的地方,那地方的水流既湍急又凶猛,任何落水者都不可能从中活着游回来。
巴克立刻跳入湍流中,并在三百码远的尽头,在一股翻滚的漩涡中,他追赶上了桑顿。当巴克感到他抓住了他尾部的时候,便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岸边奋力游去。但是游向岸边的速度非常缓慢,顺流急下的速度却快得惊人。下面传来排山倒海的水的轰鸣声,那里的水将更加凶野,岩石如巨梳的梳齿,水流在上面撞得水花飞溅,他们正处在水流最后一段急速俯冲直下的开端,其吞噬力大得吓人,桑顿知道游到岸边是不可能的事。他猛地从一块岩石上擦过,在第二块上撞得他浑身疼痛,接着一股粉碎性的冲力将他朝第三块岩石撞去。他放开巴克,用双手抓紧岩石滑溜溜的顶部,并且在湍流翻滚、急水轰鸣中,大声地喊:“走开,巴克!走开!”
巴克自己都管不住了,被水流急速地往下卷去,他拼命挣扎,可是无力返回。当他听到桑顿重复指令的时候,他将身子部分抬出水面,高高地抬起头,似乎想再最后看一眼,然后,顺从地向岸边游去。他强有力地向前游去,但是最后,在他无法继续游,即将遭毁灭的关头,皮特和汉斯将他拖上了岸。
他们知道,在强大的水流面前,人抓住滑溜溜的岩石的时间只是几分钟而已,于是他们尽快跑回河岸,向桑顿抓住岩石的上游跑去。他们把那根用于给船制动的绳子系在巴克的脖子与肩膀上,同时注意既不至于把他勒死,又不能阻碍他游泳,然后,把他放入湍流中。他勇敢地划着水,但是没有立即朝河心游去。等他发现这个错误时,已经太迟了,这时,他与桑顿已并排而行,相互间只相差五六下划水的距离,而他却无望地被湍流卷了过去。
汉斯迅速用绳子给他制动,犹如巴克是一条小船。他身上的绳子在水流中收紧了,他被猛地拉到水下,于是他一直留在水面下,直到身子撞到河岸上,被拉出水面为止。他已给淹得半死,汉斯和皮特扑到他身上,拍打着他的身体,使他恢复呼吸,并将他体内的水拍打出来。他趔趄地站起来,但又倒了下去。他们听到了桑顿微弱的声音,虽然他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他们知道他已身临绝境。男主人的声音如电击一样,在巴克身上起了作用。他跳起来,朝那两个男人前面的河岸跑去,来到前一次跳入湍流的地方。再一次绑好绳子,他又出发了,他再一次奋力划去,但这次笔直游向河心。他已经算错了一次,他不会第二次犯这样的错误。汉斯放出绳子,但又不让它出现松弛,同时,皮特当心它会乱作一团。巴克继续向河心游去,直到他与桑顿形成前后一直线;然后他转过身,用快车的速度笔直向他游过去。桑顿看见他游来了,巴克就像是一根古代的攻城木槌,撞击着他,尽管他身后水流强大有力,他伸出双臂,搂住了那个毛发蓬乱的脖子。汉斯把绳子绕树系住,使劲儿拖动着水下的巴克和桑顿。而他们感到给扼住了气,快要窒息了,人与狗一会儿你在上面,一会儿他翻到了上面,他们从参差不平的溪底拖过,猛烈地撞击在一块块的岩石及暗礁上,他们就这样来到了岸边。
桑顿肚子向下趴着,汉斯和皮特用一根漂流原木使劲儿在他身上来回推动,他苏醒了过来。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巴克,这时的巴克身体软而无力,明显没了生气,尼格正在啼嚎,斯基特正在舐他的那张湿乎乎的脸及闭着的眼睛。桑顿虽然自己伤痕累累,然而当巴克苏醒过来时,他还从头到尾仔细地检查了他的身体,发现他断了三根肋骨。“那也好,”他宣布说,“我们就地扎营。”于是他们就扎下营来,一直等巴克的肋骨愈合,并能够行走为止。
那个冬天,巴克在道森又有了一起惊人的创举,也许没那么有英雄气概,但是足以让人们把他的名字在阿拉斯加著名的图腾柱上抬高好几个级别。这个创举尤其令这三个男人感到高兴;因为他们正需要成套装备,能进行他们向往已久的到未开垦的处女地东部进发的旅行,这时的东部还没有出现矿工。事情是由在黄金国沙龙的谈话引起的,人们在那里吹嘘夸耀起他们心爱的狗。由于巴克以前的英勇事迹,自然成了这些人谈论的对象,桑顿不得不坚决捍卫着他的声誉。吹嘘了半个小时后,有人说,他的狗不仅能拖动五百磅重的雪橇,还能自如地拉着雪橇行走;另一个男人吹牛说他的狗能拉六百磅重的雪橇;第三个人说他的狗能拉七百磅。
“呸!呸!”约翰·桑顿说,“巴克能拉一千磅。”
“不仅能拖动雪橇,而且还能走上一百码远?”马修森追问说。一个幸运大王,是他夸海口说了七百磅。
“不仅能拖动雪橇,而且能走一百码远。”约翰·桑顿镇静地说。
“那行,”马修森故意慢条斯理地说,目的是要让大家都听仔细,“我用一千美元做赌注说不行。喏,钱在这里。”他边说边把如大香肠大小的一袋砂金砰的一声放在柜台上。
没有人开口说一句话。
桑顿本想以势压人——如果这可以说是以势压人的话——他自己反倒给吓唬住了。他只觉得一股热血在缓缓地向他的脸上涌。他的舌头已经出卖了他。他不知道巴克拖不拖得动一千磅。那可是半吨重!这惊人的重量可把他吓慌了。他一直相信,巴克力大无比,经常心中以为他能拖得动这样的重负;但是,以前从没有如同现在那样,直接面对着这种可能性。十多个人一声不响地等待着,眼睛都在盯着他。再说,他没有一千美元;汉斯和皮特也没有。
“我现在外面停着一辆雪橇,上面装着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袋,”马修森马上毫不留情地接着说,“因此,你别为这一点而为难。”
桑顿没作回答。他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他像一个失去思考能力的人,正在寻找使他重新恢复思考能力的事物,他向一张张的脸看去。吉姆·奥布赖恩的脸进入了他的眼帘,他是个淘金大王,是他的老朋友。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暗示,好像在鼓励他去做他连做梦都没有想做的事。
“你能借给我一千吗?”他问道,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当然,”奥布赖恩答道,同时,将一只鼓鼓囊囊的袋子重重地放在了马修森的口袋旁边,“不过,我对这个畜生是否拖得动这么重的雪橇,没有太大的信心。”
黄金国里的人都一齐拥向街头,观看这场考验。桌子上全都空了,赌钱人与店里的人都出来看这场赌博的结果,都准备下注。几百个人穿着毛皮大衣,戴着毛皮手套,围站在雪橇的两侧附近。马修森的雪橇上装着一千磅重的面粉,在那里已停留了两三个小时了,天气极冷——零下六十度——滑板已与硬邦邦的雪紧紧地冻在了一起。二成的人下赌说巴克拖不动,一成的人下在他拖得动。接着,大家对“拖动”这个词的模棱两可的意义争论了起来。奥布赖恩坚持说,桑顿有权将滑板扳松,让巴克将雪橇从静止状态下“拖动”起来。马修森则认为,“拖动”一词应包括将滑板从坚硬的雪里拖松的含义。目击这起打赌的大多数人都站在他的一方,于是,把赌注下到他一边的人数又增加了一成,形成三比一的阵势,赌巴克要输。
没有人站出来抗争。没有一个人相信巴克具有这样的能力。桑顿是急忙中被逼入打赌的境地的,他的心中本来也是疑虑重重的;而且此刻,他看着这副雪橇,雪橇前的雪地里蜷着拖车的十只狗,在他面对着这实实在在的事实的时候,他就越发觉得巴克要完成这项任务是不可能的。马修森变得更加洋洋得意了。
“三比一!”他宣布道,“我再压一千元的注,桑顿,你看好吗?”
桑顿内心的疑虑明明白白地写在他的脸上,但是,他的斗志也被激发了起来——这种斗志超越了赌注,看不到不可能性的存在,耳中一切都听不到,只能听到战斗的厮杀声。他把汉斯和皮特叫到身边。他们的钱袋干瘪瘪的,再加上他自己的,三个伙伴也只凑足二百元。在他们的运气不好的时候,这笔钱就是他们的全部资本;但是他们毫不踌躇地放在了马修森的六百元旁边。
十只狗的套绳给解开,巴克套着他自己的套索,站在了拉雪橇的位置上。他已受到人群兴奋的感染,觉得他必须为约翰·桑顿争光。对他堂皇的外表赞叹的声音由轻变响。这时的他,外表非常漂亮,没有一丁点儿的冗肉,那一百五十磅重的身体里全都是坚忍与刚强。他的毛皮泛着丝绸的光彩。他的鬃毛沿颈部往下一直到双肩半竖在那里,在静静地等待着,一有动静,就会竖起来,似乎无限的精力使得每一根毛发都充满了生命与活力。宽阔的胸脯和粗壮的前腿与他身体的其他部分非常相配,他的肌肉在他的肌肤下都成了一个个坚硬的球。人们摸摸这些肌肉,说它们坚如钢铁,于是赌注比例往下降至二比一。
“天哪,伙计!天哪,伙计!”这个最新王朝里的一个成员在结结巴巴地说,他是个实力强大的后起之秀。“在还没有开始试前,我拿八百元做赌注,先生;只要他站起来,八百元就是你的了。”
桑顿摇摇头,走到巴克的身旁。
“你必须离他远些,”马修森抗议说,“不能推他,要远远地离开。”
人群中寂静无声;只能听到赌徒们的声音,他们在徒劳地下注说二比一。人人都承认,巴克是出色的畜生,但是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在他们眼里实在是个巨量,于是他们紧紧地攥住他们的钱袋。
桑顿在巴克的旁边跪了下来。他双手捧住他的头,面颊贴着他的面颊。他常习惯开玩笑地摇他的头,这次他没有这么做,也没有低声骂他的诨名;但是,他在他的耳朵里悄悄地说了几句话。“就像你爱我一样啊,巴克。就像你爱我一样啊。”他低声地说。巴克带着抑制的渴望悲鸣起来。
人群好奇地观看着。事情渐渐变得神秘起来。它看起来像在变魔术。桑顿要站起来了,巴克用他的嘴抓住他的手,用牙齿挤压着,然后慢慢地、很不情愿地放开。这是在回答,不是话语的回答,而是爱的回答。桑顿向后远远地退开。
“开始吧,巴克。”他说。
巴克拉紧缰绳,然后放松几英寸。这是他学到的办法。
“向右!”桑顿的声音在紧张的寂静中清脆响亮。
巴克摆向右边,身体向下俯冲,将绳子松弛部分拉紧,他猛地一拉,将他那一百五十磅的体重全使了出来。面粉袋颤动起来,下面的滑板发出噼里啪啦的碎裂声。
“向左!”桑顿发出了命令。
巴克重复了以上的动作,这次他摆向了左边。噼啪响声变成了响亮的断裂声,雪橇的枢轴动了起来,滑板滑动了,向侧面滑了几英寸。雪橇动了。人们屏住呼吸,眼前发生的事都让他们完全傻眼了。
“好,向前走!”
桑顿的口令像子弹出膛,响彻云霄。巴克拼命往前压着身子,拉紧了缰绳。他的整个身体在使足劲儿的时候缩在了一起,发亮的皮毛下肌肉像有生命的东西一样在那里滚动,形成一个个的团。他那宽大的胸脯压向地面,他压低头颅,向前冲去,他的脚拼命向前舞动,爪子在紧实的雪地上抓出两排平行的印子。雪橇摇晃了,颤抖了,开始有点儿向前移动了。他的一只脚滑了一下,不知谁出声地呻吟了一下。雪橇摇摇晃晃,虽然它并没有再次真正停下,但是看上去像是在一系列的抽搐与颠簸中向前移动……半英寸……一英寸……二英寸……颤抖明显减少了;雪橇向前的冲力增大了,他控制住颠簸,雪橇平衡地向前移动了。
人们舒了一口气,又恢复了呼吸,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刚刚屏息静气了好一阵。桑顿跟在后面跑步,用简短的话鼓励巴克。距离早已测量过,当巴克到达标志着百码尽头的柴火堆时,便响起了一阵欢呼声,当他经过柴火堆,在听到命令后停下时,欢呼声已响得惊天动地。所有的人都在解开自己的衣物,甚至马修森也是如此。空中飞舞着帽子和手套。人们在相互乱握手,也不管与谁握,他们激动得欢呼着,说出的话语无伦次、断断续续,谁也听不明白。
然而,桑顿这时跪了下来,跪在巴克的身旁。
他头顶着巴克的头,在来回地摇动。那些急忙过来的人听到他在骂巴克,这次他久久地、激动地、轻声细气地、充满爱怜地咒骂着他。
“天哪,伙计!天哪,伙计!”那个实力很强的后起之秀唾沫星乱飞地说,“我给你一千元买这条狗,先生,一千元,先生……一千二百,先生。”
桑顿站起身来。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眼泪顺着他的面颊毫无顾忌地流了下来。“先生,”他向那个实力很强的后起之秀说,“不卖,先生。给我滚得远点儿,先生。这就是我的回答,先生。”
巴克用他的牙齿拉住桑顿的手。桑顿来回摇着他。旁观的人们似乎出于共同的意愿,有礼地一齐向后退去,退到远一些的地方;他们也没有再不假思索地来打扰他们。
[七] 呼唤在回响
巴克在五分钟的时间内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一千六百美元,这使得他的主人能够偿还一些债务,还能够携同他的伙伴们一同东进,去寻找人们传说中的一个方位不明的金矿,这个金矿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一样古老。很多人寻找过它;很少有人找到它;不少的人为了寻找它,踏上了不归路。这个地点鲜为人知的金矿充满着悲剧的色彩,覆盖在神秘的面纱之下。没有人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的。最古老的传说都没法追溯到他。早先的时候,那里就有一座古老的、摇摇欲坠的小屋。濒临死亡的人们抓住天然金块,曾对着小屋发誓,对着小屋所代表的金矿地点发誓,说这就是证据,这里确有金块,而这些金块与在北方大地所见的任何等级的金子都不相同。
但是,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掠夺过这座宝库,而死的已经死了;因此,约翰·桑顿、皮特、汉斯带上巴克以及其他五六只狗,向着东方,踏上了一条陌生的道路,他们要在与他们相差无几的人与狗失败的地方,成就一番事业。他们的雪橇沿着育空河走了七十英里,拐向左,走进斯图尔特河域,途经梅奥湖与麦奎斯钦湖,并继续沿着斯图尔特河向前,一直走到了河的尽头。这时的斯图尔特河只剩下一条小溪,他们沿着标志着美洲大陆之脊梁的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上弯弯曲曲的小路向前行进。
约翰·桑顿对人或自然没有过多过高的要求。他并不恐惧荒野。只要有一把盐和一杆枪,他便能投入到茫茫荒野中,遍地可以食宿,想待多久就可以待多久。他像印第安人一样,不急不忙,在白天的行进途中一边捕猎着自己的饭菜;如果他捕猎不到食物,他还是像印第安人那样,继续赶路,内心并不焦虑,因为他知道他迟早会捕猎到的。因此,在这次了不起的东进旅途中,肉就是他们的饭菜,雪橇上装载的主要是弹药和工具,无限期的将来便是这次行程的时间安排。
对巴克来说,在陌生的地方狩猎、捕鱼、没有目标不确定地漫游,给他带来无限的快乐。有时,他们几个星期,一天连着一天都不停地行进;有时,他们连续几个星期到处扎营,狗儿们无事可做,到处游荡,三个男人用火烧的热量在冻结的腐殖土及沙砾层里烧出了一个个的洞,淘洗了无数盘的泥沙。他们有时挨饿,有时暴饮暴食,全都听命于猎物是否丰富及狩猎的运气。夏天来临了,狗与人的背上都背着包裹,他们坐上木筏,越过山上湛蓝的湖面,而且他们还坐上用森林里大木头锯成的窄长小船,在那些无名的河流里或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
日月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他们弯弯曲曲地穿行于这片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广袤中,这是一片没有人烟的天地,但如果说“方位不明的小屋”的传说是真实的话,那么,这就是一个有人曾经到过的地方。他们在夏日的暴风雪中穿越一座座的分水岭,浑身冷得发抖,午夜的太阳照在位于茂密的树林与终年的积雪之间光秃秃的山头上;他们在成群的昆虫与苍蝇中突然一下子进入了夏日中的山谷,在冰川附近,他们采摘到南方大地所为之骄傲的甜美可爱的草莓和鲜花。在这年的秋天,他们经过了一片神秘的湖泊地,那地方悲凉而沉寂,它曾是野鸟生活的天地,可是这时,既看不到一点儿活息,也见不到点滴生命的影子——只有凉风的嗖嗖声、看不见地方的结冰声,以及孤寂的湖滩边水波掀起的忧郁的涟漪声。
整整又一个冬天,他们不断茫然地赶路,踏着他们前面的人们所走过的尘封的小路。有一次,他们偶然走到了一条林中小道,那是一条岁月久远的小路,“方位不明的小屋”似乎就在咫尺。
但是,这条路来去无影又无踪,便成了一个谜,就如是谁开了这条路、他为什么要开路是一个谜一样。又有一次,他们偶然遇到了一个风雨雕蚀的猎人木屋残骸,而且约翰·桑顿还在腐烂的毛毯碎片中,发现了一支长筒燧石发火枪。他知道,那是哈德逊海湾公司初期在西北时用的枪,当时这样一支枪的价格很高,相当于一摞平铺着包装得和它一样高的河狸皮的价格。他们所知的仅此而已,但对于当时那个最后离开这个林中木屋并将枪遗忘在毛毯中的人的情况,却一点儿线索也没有。春天再次来到了,在四处寻找的最后,他们找到的并不是“方位不明的小屋”,而是一个浅冲积矿,这个冲积矿在一个开阔的山谷里,金子就像金黄色的黄油出现在淘金盘的盘底。他们不再继续寻找。每个工作日,他们能淘到价值几千元的纯砂金及天然金块,于是他们天天都在那么干活。金子装进驼鹿皮的袋子里,一袋装五十磅,堆在云杉树枝搭成的小屋外,像是许多的柴火。他们像大力士那样拼命干活,日子像梦中一样一天紧接着一天过去了,他们的财富也就越堆越高。
那些狗就无事可做了,除了偶尔桑顿打猎时去拖拖野味之外,巴克就成天待在火堆旁想入非非,消磨那漫长的时光。由于没有什么事可做,他的眼前经常出现短腿毛人;他经常在火堆旁眨着眼,与他一起漫游于他记忆中的另外一个世界。
这个另外的世界里显著的一点好像就是恐惧。那个毛人在火堆旁睡觉的时候,头夹在双膝之间,双手合抱住头。巴克注视着他,发现他睡得很不安稳,经常会受到惊吓醒来,吓醒后,他会胆战心惊地看着黑暗中,再往火里扔些木头。假如他们行走在毛人捡拾贝类动物,并在拾到后食用的大海海滩上,他们的眼睛就到处张望,寻找潜藏的危险,如果危险一露面,他们就风一般地跑走。巴克跟在毛人的身后,悄然无声蹑手蹑脚地通过森林;他们小心翼翼,非常警觉,两位都是如此,他们的耳朵边抽边动,鼻孔在颤抖,因为这个人的听觉与嗅觉与巴克的一样敏锐。毛人可以纵身跳到树上,在上面行动起来如同在地面上一样快捷如飞,他用轮换手臂的办法向前荡去,有时一荡就是十几英尺,松手,抓住,从来不会坠落,从来不会抓空。实际上,似乎他在树上与在地面上一样行动自如;巴克回忆起在树下守夜的夜晚,而毛人在树上安歇,他睡觉时,紧紧地抓住树枝。
并且,与见到毛人情景类似的事是,在森林深处似乎依然回响着那种呼唤。这种呼唤使他内心极为激动,充满着莫名的渴望。它使他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甜美快感,而且他意识到他的内心出现了一种疯狂的渴望与骚乱,但他不知道他渴望什么。有时,他追随着这种呼唤走进森林,去寻找它,仿佛它是一种摸得到看得见的东西,他或轻轻叫唤,或挑战般地大叫,好像是受到渴望心情的支配一样。他会将鼻子伸到冰凉的木头苔藓里,或者伸进杂草丛生的黑土里,当嗅到肥沃大地的气息时,他的鼻子发出了快乐的哼唧声;或者,他会静静地躲藏在长满菌类的落叶断枝后面,长达几个小时,他睁大着眼睛,竖着耳朵,留心周围的动静与声响。他这样躲藏,也许是因为他希望对他不能明白的这种呼唤来个突然袭击。但是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做出这些种种的事来。他这么做是迫不得已的,于是根本就没有去弄明白是为了什么。
一阵阵无法抵抗的冲动支配着他。当他躺在营地里,在白天的温暖中懒散地打瞌睡的时候,他会突然抬起头,竖起耳,全神贯注地倾听,并且他会跳起身,猛地离开,一直向前跑去,连续几个小时不停地向前,通过一条条林中小道,越过一块块堆着黑礁块的宽阔空地。他喜欢在干涸的河道里向前跑,喜欢悄悄走近去窥视树林中的鸟类。有时,他整天都躺在低矮的灌木中,看着鹏鸪在那里鼓噪以及大摇大摆地上上下下走动。但是,他特别喜欢在夏天午夜灰蒙蒙的光线下飞跑,听着森林里低缓而又带着倦意的沙沙声,他像人类读书那样阅读着各种各样的迹象与声响,寻找着那个发出呼唤的神秘东西——它不论在他梦中还是在苏醒时,始终在召唤着他。
一天夜里,他从睡梦中惊吓得跳起了身,眼里充满着渴望,鼻孔在颤抖中嗅猎着什么,鬃毛像波浪般地时起时伏。森林里传来了呼唤声——(或者说是呼唤声中的一个音符,因为那种呼唤是多音符的)清晰可辨,明白无误,与以前全然不同——它是一种拖着长腔的嚎叫,像是爱斯基摩犬发出的声音,但又不像。于是,他听出来了,这是一种古老熟悉的声音,是以前听到过的声音。他跳起来,穿过沉睡中的营房,悄然地而又迅猛地穿过树林。当他接近叫声的时候,他放慢了速度,他小心谨慎地向前迈着每一个脚步,接着,他来到了树丛中的一块空地旁,他朝空地望去,看到了一只身子又长又瘦的大灰狼,只见他直着身子坐在自己的后腿上,鼻子朝着天空。
虽然巴克没有弄出声响,可是大灰狼停止了嚎叫,拼命在感觉他的出现。巴克悄悄地步入空地,身子几乎蹲在了地上,浑身收缩成一团,尾巴又直又硬,落脚时,他格外地谨慎。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夹杂着威胁和友爱的复杂心情。带着威胁的休战表示是掠夺性野兽见面时的特征。然而,看到他,大灰狼却逃走了。他追了上去,并健步如飞地拼命想赶超上去。
他把他逼入了一条小溪的河床,前面无路可走,一堆杂树乱木挡住了去路。大灰狼旋转过身,后腿作为支点,动作与乔的动作一样,与所有被逼入绝境的爱斯基摩犬的动作一样,他毛发悚然地拼命叫嚣,他咬紧牙齿,迅速而猛烈地狂吠着。
巴克没有进攻,只是绕着他跑,把他围在中间,偶尔友好地向前走动走动。大灰狼心存怀疑与害怕;因为巴克的体重是他的三倍,他的头还够不到巴克的肩膀。他找了机会,又冲了出去,于是,又重新开始了你追我赶。虽然他身体极度糟糕,然而巴克也不能轻而易举地追上他,但他不时地被逼入绝境,于是,前面出现过的情形又出现了。他一直跑着,直到巴克的头都碰到了他的身体,于是他会在困境中急速转过身,但瞅准机会,他便会再一次逃出包围。
但是最后,巴克不懈努力的精神便有了回报;因为大灰狼发现对方无意伤害自己,便最终与对方嗅起了鼻子来。接着,他们就友好相处了,并紧张不安、有点羞羞答答地在一起玩耍了,其样子,猛兽掩饰住了其凶猛的本性。玩了一会儿后,大灰狼大步流星、不急不慢地跑开去,明白地表示,他要去一个什么地方。他清楚地告诉巴克,让他跟着一起走,于是他们并行穿过阴沉沉的暮色,笔直沿小溪跑去,进入了小溪的源头,越过小溪的发源地——一座荒凉的分水岭。
他们在分水岭对面的山坡上,进入了一片平坦的土地,那里有大片的森林以及许多条的溪流,他们不断地穿过这些森林。时间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地过去了,太阳高高升起来了,天变得暖和了。巴克欣喜若狂。当他在森林兄弟身旁一起真正向发出呼唤的地方跑去的时候,他知道,他最终响应了这种呼唤。他的脑海里迅速出现了许多古老的记忆,而且他正在唤醒这些古老的记忆,想到它们只是现实的影子时,他感到激动不安。此刻,他自由自在地在开阔的天地里飞跑,脚下是未开垦过的大地,头顶上是辽阔无边的天空。以前,在他另一个依稀记得的天地里,他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现在他又在经历着这一切。
他们在一条流水潺潺的河水旁停下来喝水,在停下来的时候,巴克想起了约翰·桑顿。他坐了下来。大灰狼向真正发出呼唤的地方进发,然后返回到他的身边,他嗅着鼻子,做着各种行为,似乎在鼓励他。但是巴克转过身,慢慢地开始往回走。这位荒野中的兄弟相伴在他身边往回跑了足足一个小时,他同时轻轻地发出抱怨声。接着,他坐下来,鼻子朝着天,啼嚎起来。这啼嚎悲痛哀婉,而巴克继续走自己的路,渐渐地啼嚎声变得越来越轻,后来它在远方消失。
当巴克冲进营地时,约翰·桑顿在吃饭,他带着狂热的爱扑到他的身上,把他弄倒在地上,在他身上乱爬,去舔他的脸,咬他的手——约翰·桑顿概括这种游戏的特点称其为“胡闹的游戏”,同时,他来回摇晃着巴克,嘴里宠爱地骂着他。
巴克有两天两夜没有离开营地,没有让桑顿离开他的视野。在他工作的时候,他跟着他,在他吃饭的时候,他注视着他,夜晚,他看着他进被窝,早晨,看着他起床。但是,两天之后,森林里的呼唤开始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急切。巴克又感到坐立不安了,并且他经常想起他荒野中的兄弟,想起在分水岭另一边的美好天地,想起他们并肩跑过的那一片片宽阔的森林。他再一次开始在树林里徘徊,但是荒野兄弟没有再次出现;虽然他在漫长的守夜中侧耳倾听,但是没有再次听到那悲痛哀婉的啼嚎。
他开始晚上不回来睡觉,有时长达几天不在营地;有一次,他越过了在小溪源头处的分水岭,进入了那片树林茂密、河流密布的天地。他在那里游荡了一个星期,徒劳地寻找那位荒野兄弟的新足迹,他一边行走一边自己猎狩野味,行进时他似乎有点儿不知疲劳地迈着轻松的大步子。他在一条宽阔的河流里捕捉鲑鱼,这条河流在某处汇入了大海,也是在这条河流边,他猎杀了一头大黑熊,当时,大黑熊也在捕鱼,可是蚊子叮得他睁不开眼睛,于是他绝望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狂怒地乱窜。即便如此,这也是一场艰苦的搏斗,它唤醒了巴克身上最后潜伏的凶猛残余。两天之后,当他返回到他的猎物那儿时,看到有十多只狼獾在争夺他的战利品,他像吹谷糠一样把他们给轰跑了;跑掉的跑掉了,跑剩的两只再也不会争吵了。
他嗜血的本性从来没有这样强烈过。他是个杀手,是个食肉野兽,靠自己的力量与威力掠夺那些鲜活的、孤独无援的动物生存,并耀武扬威地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充满敌意的环境里。正因为这些,他心中充满着极大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像传染病一样具有感染力,感染着他的肉体。它流露在他所有的行动中,显现在他全部的肌肉运动中,像语言一样清楚地在他的行为举止中表达了出来,使得他那身光彩照人的皮毛更加光彩夺目。要不是他的鼻头以及他的眼睛上面有点滴的褐色,以及在他胸部的中间出现白颜色的毛发,他完全可以被错看作一头巨狼,甚至比最大品种的狼还要大。他从圣伯纳德父亲那里,继承了身架与体重,但是,是他的那个牧羊犬母亲赋予他的身架与体重形状。他的鼻头就是那种长长的狼鼻子,只是它比任何狼的鼻子还大;而他的头是一个硕大的狼头,而且很宽。
他的狡猾,是狼的那种狡猾,是野性的那种狡猾;他的智慧,是牧羊犬的智慧,再加上圣伯纳德犬的智慧;所有这一切,加上从最凶猛群体中所获得的经验,都使他成为像任何漫游在荒野中的生物一样,令人生畏。他是一只食肉动物,完全靠肉食为生,现在正处在年轻力壮的年龄,正处于他生命的顶峰,身上充溢着活力与刚强。当桑顿的手沿着他的背脊抚摸而过的时候,他的毛发便随之噼里啪啦地竖了起来,爱的接触,使得他的每根毛发都在散发出被囚禁住的魅力。他的大脑与躯体、他的神经组织与纤维、他的每一个部分都达到了顶峰期;而在所有这些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完美的平衡或调节。对于需要采取行动的目中之景、耳中之声,以及各种事件,他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做出反应。他跳起来防卫或反击的迅猛犹如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迅猛一倍。他从看到动静,或者听到声响,到做出反应,总共所用的时间比别的狗仅用于看个明白或听个仔细的时间要少。他感知、决定、反应,这三个行为是在同一瞬间里进行的。从实际情况看,感知、决定、反应这三者,是先后发生的行为;但是,由于它们之间的时间相隔无穷之小,所以看起来像是同时发生的一样。他的肌肉充满着过多的生命力,极富有弹性,像是钢丝弹簧。生命像涌泉一般,欢快而热烈地流遍他的全身,直至最后,它似乎在狂喜中要冲破他的身体,慷慨地流遍整个世界。
“从没见过这样的狗。”有一天约翰·桑顿说,当时他的伙计们都在注视巴克神气地走出营地。
“当他被造就好后,铸造他的模子就毁了。”皮特说。
“没错!我也这样想。”汉斯肯定地说。
他们虽然看见他精神抖擞地离开营地,但是他一进入森林中看不见的地方时,身上顿时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这一点他们却看不到。他不再是大步地行走。顿时,他就变成了一头荒野中的禽兽,他迈着猫步,悄悄地向前潜行,出没在各种阴影中,自己也成了一个移动的影子。他知道如何利用各种隐蔽物,如何像蛇肚子着地向前爬,或者像蛇一样纵身跳起来袭击。他能从雷鸟的巢穴中取出雷鸟,杀死睡觉中的兔子,能从半空中猛地折断逃跑中的小金花鼠——他本想逃到树上去,但迟了一步。对他来说,没有结冰的池塘里的鱼游得也不算快;修筑大坝的河狸也不是很机警,他只是杀了当食物吃,而不是在肆意杀戮。不过,他倒是希望吃自己亲手捕杀的食物。因此,他的行为中潜伏着一种幽默。偷偷靠近松鼠是他的快乐,当他几乎可以抓住他们的时候,却把他们放跑,吓得半死的松鼠叽叽喳喳逃到了树顶上。
秋天来到的时候,出现了大批的驼鹿,他们慢慢地走向峡谷的低处,迎接冬天的到来,那里的冬天不是非常寒冷。巴克虽然早已猎到一头离群的半成年的小牛;但是他强烈希望能猎获到形体更大的、也更强大的猎物,于是有一天,他在小溪源头的分水岭处碰巧遇上了。一个共有二十头驼鹿的鹿群从河流密布、森林茂密的天地来,领头的是一头雄驼鹿。他脾气暴躁,站立着的身高有六英尺多,这样一个令人生畏的对手,正是巴克所翘首以待的。这头巨大驼鹿的头上长着巨大的鹿角,他来回摇晃着他的尽是枝杈的鹿角,上面共有十四个枝杈,鹿角包括枝杈在内的总宽有七英尺。他的那双小眼睛闪着险恶与仇恨的目光,看到巴克,他狂怒地大吼。
从雄驼鹿的身体侧面,就在他的腰前面,伸出了一支带着羽毛的箭尾,这正是他脾气暴躁的原因。在原始世界的古老狩猎时期的本能的引领下,巴克开始把这头雄驼鹿与驼鹿群分开。这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在雄驼鹿前吠叫,在那里手舞足蹈,只是不能让那些大鹿角碰着,也不能让驼鹿的乱蹄踩到,要是被他们踩上,只要一脚,他就没命了。雄驼鹿既不能无视犬牙的危险,又不能继续赶路,他被逼得一阵阵地发怒。愤怒时,他向巴克冲来,而巴克却巧妙地退却,假装逃不动,以继续诱使雄驼鹿过来。但是,巴克用这种办法将雄驼鹿和他的伙伴分开的时候,两三头年轻的壮驼鹿掉头冲向巴克,使得受伤的雄驼鹿重新返回驼鹿群中。
野蛮世界自有它的坚忍不拔——它顽强、不知疲倦,像生命本身那样有耐力——蜘蛛遥遥无期地静静待在蜘蛛网上,蛇始终盘绕着,黑豹永远埋伏着,在猎取鲜活的食物的生命身上特别富有这种耐力;而这种耐力这时在巴克身上得到了体现,他死死守在这群驼鹿侧面,阻碍了他们的前进,激怒了年轻力壮的驼鹿,使雌驼鹿为这些愣头青担心,而那头受伤的雄驼鹿气得发疯,害得他又是生气又是无奈。这样子整整持续了大半天。巴克加大逼进力度,从四面八方开始进攻,将这群驼鹿包围在一股带着威胁的旋风之中,他的受害者迅速返回他的伙伴中,而巴克以同样的迅速又将他与驼鹿群分离开来。他在消磨被猎狩动物的耐力,而被猎狩生物的忍耐力往往不如猎狩动物的忍耐力强。
漫长的白天过去了,太阳在西北方向沉没了(黑暗回来了,秋天的夜晚持续六小时之久),年轻的驼鹿折回身去援助被包围的领头驼鹿,但他们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勉强。快要袭来的冬天催促着他们不停地往低处赶路,可是他们好像永远也无法摆脱这头拖延他们进程的不知疲倦的畜生。而且,受到威胁的不是整个驼鹿群的生命,也不是年轻雄驼鹿的生命。对手要索取的只是一只驼鹿的生命,他远非影响到他们所有成员的生命,于是,他们最后便心甘情愿地交了这笔通行费。
暮色降临时,老雄驼鹿站在那儿,眼睛注视着他的伙伴们——那些他熟悉的雌驼鹿,那些他生养的小驼鹿,那些他驯服的雄驼鹿——而他们摇摇晃晃地飞速向前,穿越逐渐暗淡的光线,于是老雄驼鹿低下了头。他无法跟上去,因为没有等到他的鼻子向上跃动,冷酷无情的犬牙就威胁着他,不放他走。他的体重有半吨还要加上三百磅;在他漫长而强壮的一生中,充满了战斗与争斗,而最后他却在一只头都没有高过他膝关节的畜生的牙齿边,面对死亡。
从那一刻起,巴克便日日夜夜都不离开他的猎物,决不给对方有片刻的休息,决不允许他去吃树叶或者吃小桦树和小柳树上的嫩枝。同时,他也不给这头受伤的雄驼鹿机会,不让他在他们涉水而过的那些淌着涓涓细流的小溪里喝水,以缓解他强烈的饥渴。雄驼鹿经常在绝望中,突然长距离地飞跑起来。在这样的时候,巴克并不想制止他,而是跟在他后面轻松地慢跑,心中对这样的游戏感到很满意,当驼鹿静静地站着时,他就躺倒,当他想吃喝的时候,便向他发起猛烈的进攻。
那个硕大的头颅越来越低垂到他的鹿角枝杈的下面,蹒跚的步履变得越来越无力。他开始长时间地站立着,鼻子垂向地面,耳朵无力耷拉着;于是,巴克就有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他自己去喝水,去休息。在这样的时刻,巴克伸着懒洋洋的红舌头,喘着粗气,眼睛盯着雄驼鹿,他似乎觉得事物的表面正在发生着一种变化。他感到眼前大地上出现了一种新的骚动。随着驼鹿进入这片大地,其他的生命种类也在进来。森林,溪流,空气,似乎因为他们的出现而颤抖了起来。他并不是因为靠眼睛看见了,或者用耳朵听到了动静,或者鼻子嗅到了什么,才获得这个消息的,而是通过某一种别的更为微妙的感觉,才知道这个消息的。他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也没有看到,但是,他却知道这片大地变了模样;知道正由于这变化,奇怪的事情正在酝酿之中,即将要发生;于是,他决定在他结束手头的这件事后,去探个究竟。
最后,在第四个白天临近结束的时候,他把这头雄驼鹿拖垮了。他在猎物旁待了一天一夜,不是吃就是睡,不是睡就是吃,轮番地进行。后来,休息够了,恢复了精神,身体强壮了,他将脸转向营地,转向约翰·桑顿。他开始大步流星地往回不停地赶路,一个小时接着一个小时。道路虽然错综复杂,可他从来没有迷失方向,他穿过陌生的大地,一直向前往家赶,这将人类以及他的磁针置于无地自容的地位。
当他不断向前的时候,他越发意识到这片大地上的那种新的骚动。那是一种别样的生命,与那里整个夏天的那种生命不一样。这一事实不再是以某种微妙、神秘的途径向他传达。群鸟在谈论它,松鼠在喋喋不休地聊着它,微风在低声悄语中议论它。他好几次停下脚步,使劲儿大口地吸入早晨的清新空气,得到了促使他更加飞速向前跳跃的信息。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压迫得他喘不过气,但愿这不是已经发生的灾难。他越过最后一个分水岭,朝下面的山谷飞奔直下,朝着营地前进,但他行动时十分谨慎小心。
在走了三英里后,他突然看到了一条新的小路,这使得他的颈部毛发时起时伏。这条路一直通向营地,通到约翰·桑顿身边。巴克加快了脚步,他既迅速又悄然无声地向前,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他警觉地发现,无数的细节都在讲述同一个故事:世界的末日几乎就在眼前。他的嗅觉却对他正在跟踪的生命的变迁给予了多种的描述。他注意到了森林里那种无尽的沉寂。禽鸟已经迁移。松鼠躲藏了起来。他仅仅只看到一种生物——一个柔滑的灰色家伙,他扁平的身子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死枝,看上去他似乎是死枝的一分子,像是树木本身的一个木瘤。
当巴克带着滑动的模糊身影悄悄向前的时候,他的鼻子突然转向了一边,犹如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抓住了它,在牵拉着它。他随着刚发现的气味,进入树丛中,于是发现了尼格。他侧身躺着,死了,他是自己拖着身子到了这个地方的,一支箭插在他的身子里,箭头与带羽毛的箭尾伸出在身体的两侧。再往前一百码,巴克看到了桑顿在道森所买的一只拉雪橇的狗。这只狗正在垂死挣扎中左右扭动着,他就躺在小路上。巴克从他身旁绕了过去,没有停留。营地里传来许多人的声音,他们拉着歌唱的腔调升降着调子,声音很轻。他匐匍向前,到了空地的边缘,他在那里发现了汉斯,他趴在地上,身上插满了箭,看上去像是一头豪猪。同时,巴克朝原来用云杉树枝搭起的木屋所在的位置看去,眼中所见的一切使他脖子上的毛发顿时倒竖了起来。一阵压倒一切的怒火占据了他的全身。他不知道自己在嚎叫,但是他的嚎叫响得吓人,凶猛异常。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让激情压倒了机智与理性,那是因为他对约翰·桑顿充满无限的热爱,使得他失去了理性。
当耶哈兹人在云杉树枝木屋的废墟周围手舞足蹈的时候,他们突然听到一声令人丧魂落魄的嚎叫,只见一只他们以前见所未见的动物朝他们扑上来。那就是巴克,这时的他成了一股愤怒的飓风,他带着摧毁一切的狂暴,扑到他们身上。他扑向最前面的那个人——那是耶哈兹人的酋长——将他的喉管撕开,直撕得他的颈动脉喷出了一股血泉。他没有停下来继续去撕咬这个受害者,而是继续去撕咬那些遇上的人,他第二次跳起身,便撕裂了第二个人的喉管。这时的他是势不可挡的。他跳入他们的人群中,撕咬着,摧毁着,他的动作没有片刻的滞留,迅猛快捷,他们放出的箭都无法射中他。事实上,他的动作快得让人难以想象,同时,印第安人紧紧地拥挤在一起,于是他们的箭都射向了自己人;一个年轻的猎人从空中向巴克投来一支矛,结果却投到另一个猎人的胸口,由于用力很猛,矛头穿透了这个猎人背部的皮肤。于是,所有的耶哈兹人都惊慌失措了,在惊恐中,他们向树林里逃窜,他们一边逃跑,一边在说,魔鬼精灵来了。
而巴克确确实实成了魔王的化身,他怒火冲天地追赶着他们,当他们穿过树林拼命逃命的时候,他将他们当鹿一样拖倒在地。这是耶哈兹人致命的一天。他们四处逃窜,人员散落在各地,直到一个星期后,最后的生存者聚集到了一片低谷里,清理他们的损失情况。至于巴克呢,他追厌了以后,便返回到凄凉的营地。在那里,他在毛毯里找到了皮特,看来他是在受袭击的一开始就被杀死的。泥土上留有桑顿不顾一切挣扎的新痕迹,巴克沿着一个个的痕迹嗅过去,一直来到了一个深水塘的边缘。斯基特躺在水塘边上,头和前脚伸在水中,他一直忠实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水塘本身很浑浊,流矿槽改变了它的颜色,并将它下面的东西全都隐藏了起来,而约翰·桑顿也在水塘里;因为巴克随着他的行踪一路过来,行踪在水里消失了,而且没有他离开水的痕迹。
整整一天时间里,巴克不是默默地待在水塘边,就是在营地里不安地漫游。他知道,死亡是一种运动的终止,是一种有生命的生命形态的逝去与消亡,于是他明白了,约翰·桑顿死了。死亡给他留下了一种巨大的空虚,它有点类似于饥饿,但是这是一种使他疼痛不止的空虚,是一种食物无法填补的空虚。有时,当他停下来凝视耶哈兹人的尸体的时候,他忘记了死亡所带来的痛苦;并且在这样的时刻,他意识到,自己的内心有一种无比的骄傲——一种比他以往所体验过的还要巨大的骄傲情感。他已经杀了人,那是所有猎物中最高贵的一种,而且他是在面对着棍棒与犬牙法则下杀死人的。他好奇地嗅着人的尸体。他们如此轻而易举地死去。杀死一头爱斯基摩犬要比杀人困难。要不是他们有弓箭、长矛、棍棒,他们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从今以后,他就不会害怕他们,除非他们手中拿着弓箭、长矛及棍棒。
夜幕降临了,一轮满月高高升起,挂在空中,挂在树梢上,照亮了整个大地,直到最后它淹没在苍白的日光里。于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当巴克在水塘边忧思伤神的时候,他敏锐地感觉到在森林里有一种新生命的骚动,而且那不是耶哈兹人发出的那种骚动。他站起身,倾听着,嗅猎着。从远处,慢慢飘来微弱而尖细的叫声,随着是一阵同样尖细而整齐的吠叫声。过了片刻以后,吠叫声渐渐变得近了,变得响了。巴克再一次明白了,那是他在另外的世界里所听到的生物的叫声,因为那个世界始终萦绕在他的心里。他走到开阔的空地中央,倾听起来。这就是那种呼唤,那种有着众多音调的呼唤,这时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诱惑力和吸引力。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他现在乐意听从它的召唤。约翰·桑顿死了。最后的纽带断了。人与人的要求不再约束他。
狼群如同耶哈兹人猎取活物那样,在迁移的驼鹿的肋腹上猎取,他们终于从溪流和树林之地来了,侵入了巴克的峡谷里。他们像银白色的洪水一般,拥入洒满月光的空地;而在空地的中央,巴克站立在那儿,静止得像一尊雕像,他在等待他们的到来。看着他一动不动、形象高大的样子,他们惊呆了,于是,他们停了片刻,直到他们中一只最大胆的径直地朝他扑了上去。巴克如闪电一般,袭击对方,咬断了对方的脖子。然后,他站好,像先前一样,一动不动的,遭殃的那只狼痛苦地在他的身后翻滚。另外三只狼一只紧接着一只地攻击他;然而,他们又一只接着一只地败阵后退,退下时,撕裂的喉咙及肩膀都是鲜血直流。这一切足以使得整个狼群都蜂拥而上,他们乱哄哄地前拥后挤,又相互挡着道,都急于捕获他们的猎物。巴克令人惊叹的速度和敏捷使他占了优势。他依靠后腿作为转动的支点,同时四面出击,他又是咬断,又是撕裂,转动着身子,左右防护,动作迅捷,独自形成了一条牢不可破的阵线。但是为了防止他们从他身后袭击,他不得不后退,他经过水塘,进入小溪的河床,一直退到背靠高高的沙砾河岸为止。他继续向前,来到河岸成直角的地段,那是人们在采矿过程中筑成的,于是,他在这个直角地段找到了安全港湾,他的身后与左右这三面都得到了防范,只要对付正面的攻击就行了。
而他对付得非常得心应手,因此,半个小时后,这群狼只得空手而退。他们的舌头都伸在外面,滚动着,白色的尖牙在月光下闪着残忍的白光。有的躺了下来,但头高高地抬起,耳朵向前竖起;有的站在那里,注视着他;还有的在从水塘里舐水喝。其中有一只灰色的狼,身子瘦长,小心谨慎地向前走来,态度很友善,于是巴克认出他来,原来他就是和他曾经一起跑了一天一夜的那个荒野中的兄弟。他正发出轻轻的呜咽声,当巴克也呜咽时,他们相互碰碰鼻子。
这时,一只老狼走向前来,他一副憔悴的样子,身上满是战斗的伤痕。巴克扭动嘴唇,像是要开始嚎叫,但却与他相互嗅了嗅鼻子。于是,老狼坐了下来,鼻子朝着月亮,发出一声长长的狼嚎。其余的都坐下来,嚎叫起来。此刻,这呼唤以明白无误的音符传入了巴克的耳中。他也坐了下来,嚎叫开了。嚎叫结束后,他走出他的直角港湾,群狼都拥到他的周围,半带着友爱,半带着野蛮,嗅着他。领头狼们一边带头嚎叫,一边纵身蹿入树林之中。群狼摇摇晃晃地跟在后面,一齐嚎叫着。于是,巴克随着他们一同跑去,与他的荒野兄弟肩并着肩,他也边跑边叫。
叙述到此,巴克的故事完全可以结束了。没过多少年,耶哈兹人注意到大灰狼这个品种发生了变化,因为他们看见有一些大灰狼的头部和鼻子上有棕褐斑点,胸部中间有长条的白色。但是比这更奇特的事是,耶哈兹人中流传着这样的传说,说这群大灰狼的前面领头的是一只幽灵狗。他们害怕这只幽灵狗,因为他比他们机敏厉害,在寒冷的冬天,他从他们的营房里偷东西,抢劫他们的陷阱,杀害他们的狗,公然挑战他们最勇敢的猎手。
不仅如此,还有更可怕的传说。那些没能回到营地的猎人,那些以往的猎人,当同部落的人发现他们时,他们的喉咙被残酷地撕开了,他们身体四周的雪地里的狼脚印比任何狼的脚印都要大。每年秋天,当耶哈兹人跟踪驼鹿的行踪时,有一个峡谷,他们永远不敢进去。女人们团坐在火堆旁谈论说,恶魔精灵选择那个峡谷作为永久居住地,于是,女人们都非常悲伤。
每年夏日,峡谷里有一个来客,耶哈兹人不都认识他。那是一只巨大的皮毛华美的狼,可以说他与其他的狼很相像,但又不像。他独自从美丽的树林地带来,进入树木中央的一块空地上。在这里,一条黄色的水流从腐烂的驼鹿皮囊下流出,渗入地里,它的上面长出了长长的青草,覆盖着腐殖土壤,将黄色的鹿皮遮得见不到阳光;他在这里沉思默想了一会儿,长长地、充满忧伤地嚎叫了一回,然后离开了。
但是,他并不总是独来独往的。当漫长的冬日夜晚来临的时候,大灰狼们跟随着他们的猎获物进入低谷,人们也许会看见他跑在狼群之前,穿越于苍白的月辉中及微弱的北极光里。他纵身跳跃,远远高出了他的伙伴,他那巨大的咽喉咆哮时,便唱出了一首年轻世界之歌,那就是狼群之歌。
(石雅芳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