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新作
洪荒之开局炖了鲲鹏妖师
林轩穿越到了洪荒世界,激活了无敌天道系统,达到了无敌的大道境界,但自己却不知道。
他养的狗因为每天吃他做的饭菜,看起来是土狗,其实是圣人境。
他种的果实和茶树,日日受他熏陶,比之十大先天灵根还要恐怖。
一日,系统离去,林轩悲号,觉得自己是个凡人根本不可能在即将到来的封神量劫之中活下去。凡人和土狗相依为命,打猎为生。
却不曾想,弹弓弹下了一只大鸟——竟然万妖之师鲲鹏。
三界震动,大能纷纷来拜这看起来平凡的小院,觉得林轩是绝顶大能。
这玩笑开大了!林轩觉得自己一个凡人,只想活下去......
3.0分
三国:蜀汉败家子,开局火烧卧龙岗
投胎成为刘备长子,资深穿越者刘芒欣喜若狂。
历经十世穿越,便可回归现代获得永生。
恰逢刘备三顾茅庐,刘芒打算阻止卧龙出山,尽快完成“死命”。
刘备:“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刘芒:“人天生,并且永远,是自私的动物——《国富论》。”
诸葛亮:“王法威仪,恩泽天下。 法外有情,恩威并举。”
刘芒:“只要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货币战争》。”
关羽:“江东鼠辈,奸诈曹瞒,休想从关某手中夺回荆州!”
刘芒:“只有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才能打破围剿和发展根据地——《教员选集》。”
现在你们总可以让我去死了吧?
刘备、诸葛亮:“兴汉室者,非汝不可!”
3.0分
大明:我最强皇孙,请老朱退位
洪武二十五年,朱炫穿越了,成为了一个被遗弃在木盆里,顺着河流漂荡的弃婴。
恰逢朱标逝世,朱元璋在钟山脚下散心,捡到了朱炫。
为了活下去,朱炫果断抱上朱元璋的大腿,以可爱的笑容,治愈了朱元璋丧子之痛,让朱元璋把自己带回宫中。
朱元璋本想查一查朱炫的来历,但在一查之下,竟然是自己的乖孙,朱标的小儿子。
此时太子已薨,朱元璋正为继承人烦恼。
朱允炆虽然不错,但太过软弱,朱允熥平平无奇,难守江山,其他儿子,没有能让他满意的,于是把目光落在朱炫的身上,大号没了,决定再练一个小号。
朱元璋:此子,类咱!
朱允炆:皇爷爷,我才是你的乖孙!
朱棣:小侄子,四叔怎敢抢你的皇位?
在朱炫带领之下,大明帝国,称霸全球……
3.0分
飞刀弱?可知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这是一个全民转职的时代,每个人都能够转职一个职业。
这个世界有异族、妖魔,人族的生存日益艰难,想要活下去,只有不断变强。
苏方转职当天,转职为隐藏职业《飞刀》,可惜,因为职业品质太低,被认定为废职业。
不过,他觉醒系统,获得《飞刀》职业天赋《例无虚发》,每一次攻击,必定会命中目标。
当妖魔与无数异族进攻炎黄,举国危难之际,一把飞刀划过天际,将无数妖魔秒杀在地。
他一人站在亿万妖魔、异族面前,让无数妖魔胆寒。
“天啊!这飞刀竟然秒杀了泰坦巨人!”
“卧槽!这可是世界上防御最强的妖兽,竟然被一把飞刀给秒了!”
“谁说这是废职业了?他一人一刀,竟然可以让亿万妖魔退却?”
“炎黄苏方再此,犯我炎黄者,虽远必诛!”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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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经典名著]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本书是马克·吐温最好的 部作品.描写主人公哈克和黑奴吉姆的流浪故事。哈克是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恳、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本书不仅是最优秀的世界儿童惊险小说之一,而且是美国文学史上最受欢迎和称赞的部小说;它曾被美国电影界七次搬上银幕,达到了马克·吐温现实主义艺术技巧的高峰。
3.0分
[经典名著]老人与海
有个老人独自在海上捕鱼,接连几个月没有收获,后来他钓到一条很大的旗鱼,跟它缠斗了两天两夜,用鱼枪把它刺死;但在返回的途中遇到鲨鱼的袭击,缺乏帮手和工具的老人虽然杀了几条鲨鱼,但旗鱼被其他鲨鱼吃光了,等他进港时,旗鱼只剩下一副骨头。
《老人与海》出版后引发巨大轰动,海明威凭此作品荣获第54届诺贝尔文学奖。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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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都豪婿
六年前,他为躲避追杀,孤身一人来到晋城,身心俱疲,了无生望,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是她,给了他一个鸡腿,为他黑暗的人生照进一丝光亮。
六年后,为报当年鸡腿之情,他隐姓埋名,敛去一身光华,甘愿化身赘婿,忍受全家人的冷嘲热讽、欺凌侮辱,成为人人口中的“废物”。
妻子缺钱,小姨子索要,他直接给了一亿!
他本是世界首富,传奇神医,九死一生获得无限财富,却不料家人有眼不识泰山。
厌倦了野蛮血腥的场面,想要回归文明的都市,原以为可以摈弃一切杂事,舒适恬淡的生活,却无奈更加烦扰。
既然这样,那就做回自己,一朝锋芒毕露,看他如何妙手回春,扭转乾坤!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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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被逼离婚,签完字,各国富豪纷纷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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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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